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0451 - 305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夜間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混凝土車、混凝土泵送機等),現場無法出示主管機關核准之夜間施工證明文件,即逕行施工,且施工產生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主辦之「三芝區26公頃開發案」(管制編號:F106FL8001-1)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4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2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廢水收集渠道施以追蹤劑確認無誤2.檢驗結果下達懸浮固體1040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32600mg/L(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臺端所屬陳重光養豬場稽查,現場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53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468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050mg/L(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幸福護理之家,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管制編號:F02B4603),經查現場營運中並已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599),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通過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營建工程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進出工地輪胎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餐飲業,因未妥善管理與清理現場環境,致油污流入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PJ-7261)之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6款,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8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作業,經查有下列違規情事:一、廢容器回收物與其他回收物混雜貯存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廢容器壓縮磚貯存之壓縮打包作業場地未採防止雨水進入之建築或結構。二、廢照明光源之回收、貯存場地及貯存設施未設置具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三、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未依公告項目分類、分區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四、廢鉛蓄電池直接堆置於地面未整齊堆置於貯存容器內、未標示其種類及名稱、且無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4/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環說書定稿本(106年10月)承諾事項彙整表項次4「施工階段於工地明顯處設置噪音連續監測顯示看板。」、項次5「施工期間將於適當地點設置粉塵(PM2.5)即時監測看板。」及項次1「工地面臨6公尺以上道路之道路側圍籬將進行植栽綠化,且圍籬上植栽面積大於50%。」切實執行。
- 處分日期
- 2018/04/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布疋貼合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965-00號),設備操作紀錄及活性碳更換紀錄中記載吸附設備(A204)於106年12月4日至106年12月15日中,共計工作9日始更換一批活性碳,未依許可證內容(6~8日/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4/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9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南勢角牛肉王餐館從事餐飲業,稽查時烹飪作業中,雖裝置收集及處理設備,惟油煙未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散布油煙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4/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BPZ-675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資本額100萬元以上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三)13.之事業(管制編號:F0412880),經本局派員稽查,現場有營運情形並產出廢棄物(廢玻璃、廢布、廢電線電纜),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資本額100萬元以上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三)10.之事業(管制編號:F16A3573),經本局派員稽查,現場有營運情形並產出廢油及廢鐵屑等廢棄物,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罰鍰金額
- NT$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F23-989車輛未依規定期限內完成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遊樂園,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採水檢驗,檢測結果:大腸桿菌群為2,800,000CFU/100mL(限值:300,000CFU/100m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輛車號:AP-5991)棄置垃圾包,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86號),經查於107年2月14日登記變更公司地址及公司代表人(地址變更為本市樹林區學成路719號2樓、代表人變更為賴鴻志),惟未於30日內填具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申請表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86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7A0877),經查於106年12月共清除73.95公噸廢棄物至新店垃圾焚化廠,惟未申報於106年12月之營運紀錄內。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弘品小吃店,經本局執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6,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E602貯料倉進行飛灰槽車裝卸料作業,該處無門、窗阻隔,半露天開放空間,屬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五股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486-07號),並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第一批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檢測頻率為第3級,每年一次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燃油鍋爐 (E002)後端排放管道P002於106年度未進行檢測,且未於定檢期間內向本局提出替代方案。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檢測結果下達:pH10.43(限值:6~9)、鎳:3.74mg/L(限值: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院領有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使用、貯存)核可文件,貴院已於106年8月1日經新北市政府以北府衛醫字第1331040513號核准貴院變更負責人為吳麥斯(原負責人為李飛鵬)在案,惟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核可文件變更申請。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15A0881),經查申報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之清運聯單(編號:F15A088110500088、F15A088110500089、F15A088110500090、F15A088110500091),惟現場僅發現他輛非該清除機構之車輛於網路申報聯單所載時間於營建工地及再利用機構來回移動,以拆解GPS裝置並以跑空單形式完成網路申報作業,與實際清運數量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公共設施(號誌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3973-VE)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紙屑)),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MKG-5832)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926-HYP)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DO-0781)之駕駛人未依本市規定方式,將巨大垃圾排出清除,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容器回收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廢容器回收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款,廢容器回收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3款,廢容器回收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5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6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7款,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6款,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7款,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8款,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0款,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作業,經查有下列違規情事:一、廢容器未依其種類分區貯存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採廢容器壓縮磚貯存各區域間未有1公尺以上分隔走道,且場區無排水與污染物截流之設備或措施、壓縮打包作業場地未有防止雨水進入之建築或結構。二、廢照明光源與其他回收物混雜貯存,未有分區、分類之貯存設施與標示,且各區域間未有1公尺以上分隔走道。三、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未依公告項目分類、分區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各區域間未有1公尺以上分隔走道、貯存未採取繩索綑綁、護網、擋樁、堵牆或其他必要措施、場區無排水與污染物截流之設備或措施。四、廢鉛蓄電池與其他回收物混雜貯存、直接堆置於地面未堆置於具相容性之棧板上或貯存容器內、未標示其種類及名稱、貯存未採取繩索綑綁、護網、擋樁、堵牆或其他必要措施、貯存設施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現場未設置嚴禁煙火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4*0-G6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新北市樹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工程」,於禁止作業時段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及破碎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106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工程,於禁止作業時段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工廠從事豆腐製造作業時,所產生廢水未妥善處理及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白色廢液含豆渣)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2,2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1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所屬「新北市中和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第九標(分支管及用戶接管)」(管制編號: F105F46014-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42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其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應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辦理,貴公司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1,13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於排放承受水體前採樣,現場量測廢水pH為11.8(限值:6.0˗9.0)、懸浮固體為44.2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為1060mg/L(限值:1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將作業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新臺幣2,500萬以上之餐館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九)之事業,經查貴公司新店北新分公司有營運情形並產出廢食用油等廢棄物,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通過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營餐館業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500萬元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發現貴公司所屬林口三井店,現場產出廢食用油,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360-H7)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物懸繫掛於指示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物懸掛於指示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4/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1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經查發現該址貯存廢棄物(生活垃圾)。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於該址貯存或轉運。
- 處分日期
- 2018/04/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5518-QY車輛檢檢測結果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為4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18/04/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中和區員山路280號至員山路298號管線淺埋改善工程」,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雖現場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4/16
- 罰鍰金額
- NT$31,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臺端所屬「許陳樹畜牧場」稽查,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090 mg/L(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317 mg/L(限值:80 mg/L)、化學需氧量1,700 mg/L(限值:6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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