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竹縣

共 11,94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201 - 72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7/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7/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日至貴公司新竹工廠(管制編號:J5901854)督察,現場發現產出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盛裝原料抽除後之廢貝克空桶,廢棄物代碼:D-2399)每月約產出4個廢貝克空桶量,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清理方式(物理、洗淨處理…)處理,未於變更前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審查核准逕行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7/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日至貴公司新竹工廠(管制編號:J5901854)督察,發現未按期上網申報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廢貝克空桶,廢棄物代碼:D-2399)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而將產出之廢貝克空桶做為該廠其他事業廢棄物D-1799廢油混合物之盛裝桶使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2條
違規情節
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8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19/06/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與縣政七街交叉口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纜線地下化工程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05月16日01時5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從事纜線地下化工程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8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與縣政七街交叉口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纜線地下化工程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05月16日02時25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從事纜線地下化工程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與縣政九路交叉口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地下管線工程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05月25日00時55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從事地下管線工程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與縣政九路交叉口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地下管線工程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05月25日01時2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從事地下管線工程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7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並於107年10月22日派員前往陳情地點查看,發現該公司球磨機廠房內製程分球磨機輸送泥漿(原料)管線脫落,造成泥漿流至RD03,逕由RD03放流口排入灌溉溝渠,於RD03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29 mg/l(放流水標準30mg/l)未符合法規限值,且輸送管線脫落未依期限內通報。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新竹二廠於107年4月30日提送107年第一季定期檢測申報,本局於水污染源管制系統限期107年7月23日前補正,貴事業新竹二廠至108年4月1日方完成申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新竹二廠於107年7月28日提送107年第二季定期檢測申報,本局於水污染源管制系統限期107年8月6日前補正,貴事業新竹二廠108年4月1日方完成申報,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新竹二廠於108年2月22日方提送107年第三季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10月底前申報前一季資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新竹二廠於108年2月22日方提送107年第四季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一季資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11日於水坑溪上游區域稽查,當日天氣晴,於貴事業前道路側溝內查有疑似污染物,自貴事業區域內排出,當場採樣送驗。經進場貴事業稽查,於倉庫後方,有滾筒式洗衣機正清洗抹布及手套,亦採取洗衣機內廢水送驗,前述檢驗結果其中化學需氧量及陰離子界面活性劑分別為104 mg/L、27.1 mg/L及477mg/L、128mg/L (限值分別為100及10 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店於公告(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點)時段內,提供消費者使用卡拉OK,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依本府107年12月14日公告,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不得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非屬營業用卡拉OK,指非屬「視聽歌唱業」營業場所許可登記有案之營業場所及其他非營業場所,而有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6/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店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20號1樓,所屬抽油煙機設備運轉時產生噪音,經現場量測噪音值超出該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店所屬油煙處理設備運轉時產生噪音,經量測後超出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6/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店於公告(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時段內,提供消費者使用卡拉OK,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依本府107年12月14日公告,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不得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非屬營業用卡拉OK,指非屬「視聽歌唱業」營業場所許可登記有案之營業場所及其他非營業場所,而有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6/1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7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6/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北埔分駐所及北埔鄉公所於107年10月17日通報本縣北埔鄉台三線旁稽查,並會同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路旁遭棄置保麗龍、水管、廢塑膠、廢木材、水泥包裝袋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據貴公司人員表示上述廢棄物為人行空間道路改善工程時所清除出來的廢棄物,後由貴公司員工暫放於該處,影響環境衛生,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自行、共同或委託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北埔分駐所於107年12月14日攔獲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085-TK),駕駛(楊○○)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北埔鄉台三線北上79.1公里處,通報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違規張貼廣告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110,8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貴公司於107年10月19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五堵分關報運進口矽濺鍍殘靶及鈮濺鍍殘靶一批(報單號碼:AW/07/H16/G3108)一批,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107年10月30日會同五堵分關及貴公司等於櫃場會勘,因矽濺鍍殘靶及鈮濺鍍殘靶,並未表列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無涉產業用料判斷,先予敘明、另查就返回原廠部分,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歷年函釋旨意,靶材產品販售於國外廠商使用,使用後,因純度不足再送回原供應商(廠)精煉,再銷售回該國外廠商使用,此行為非屬廢棄物清除處理範疇,惟本案樣態係貴公司將靶材產品販售至新加坡,新加坡廠商使用後,將剩餘料退回貨主,貨主欲於國內分離廢矽及廢鈮,販售於國內廠商二次使用,背板部分再製為靶材,貴公司未檢附本府核發輸入許可文件,逕自報運本案輸入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11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5A7317)107年02月至107年08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於107年6月至8月間,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營運紀錄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富興派出所於107年12月19日攔獲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338-S2),駕駛(蔡○○)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寶山鄉三峰路一段39號前,通報本局會同峨眉鄉公所至現場稽查,發現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新竹縣尖石鄉公所新樂村葫蘆灣二期景觀工程-1042101 (管制編號:J6603375)」,本局於108年2月2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營建工程已完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開工前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建工程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新竹縣尖石鄉公所新樂村葫蘆灣二期景觀工程-1042101 (管制編號:J6603375)」,本局於108年2月2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營建工程已完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工程施工期間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28日至貴公司督察,經查發現貴公司107年4月至6月間廢鑄砂申報交予銘宏億企業有限公司再利用之清運聯單共2筆,惟查實際共運送5車次,其中有3車次未依規定申報聯單,未申報重量約64.64公噸,107年4月至6月間每月申報之廢鑄砂產出量共65.25公噸,與申報之聯單量65.25公噸相同,惟實際交予銘宏億公司再利用之廢鑄砂數量有短少64.64公噸之情形,故於107年4月至6月間申報之廢鑄砂產出量,亦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申報,另查感應電爐爐碴(R-1204)於107年10月底申報貯存量為0.215公噸,至本署107年11月28日督察前未申報清運,惟現場僅貯存55公斤,與申報資料不符,經查貴公司將感應電爐爐碴其他數量混入廢鑄砂(R-1201)中清運,未另行申報聯單,亦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申報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案件辦理,本局於107年12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台灣分公司(管制編號:J55C1769)現場稽查,發現現場營運中從事IC設計委外製造,產生之廢棄物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棄物代碼:E-0217)再運回,屬指定之事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公司台灣分公司未依規定於營運前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28日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500339)督察,經查發現鑄造製程集塵設備產生之粉末,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非有害集塵灰(廢棄物代碼:D-1099),惟實際運作未交由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清理,係併入廢鑄砂中交由銘宏億公司再利用,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28日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500339)督察,經查發現107年4月至6月間廢鑄砂申報交予銘宏億企業有限公司再利用之清運聯單共3筆,惟查實際共運送8車次,其中有5車次未依規定申報聯單,未申報重量約97.15公噸,107年4月至6月間申報之廢鑄砂產出量58.28公噸,申報之聯單量共67.743公噸,惟實際交予銘宏億公司再利用之廢鑄砂數量有短少申報97.15公噸之情形,故於107年4月至6月間申報之廢鑄砂產出量,亦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申報,另查感應電爐爐碴(R-1204)於107年9月底申報貯存量為0.425公噸,至107年11月28日督察前未申報清運,惟現場僅貯存約200公斤,與申報資料不符,平時將感應電爐爐碴混入廢鑄砂(R-1201)中清運,未另行申報聯單,廢鑄砂及感應電爐爐碴之產出及委託清運、再利用未依實際情形進行上網申報,亦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申報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9月5日至貴公司位於本縣竹北市嘉興路普善巷102號貯存區會勘時,發現現場移置之污泥貯存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豆子埔溪斷面13-21護岸改善應急工程-竹市工字第1063007606號(管制編號:J55C1482)」,本局於108年4月24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工程已完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開工前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工程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豆子埔溪斷面13-21護岸改善應急工程-竹市工字第1063007606號(管制編號:J55C1482)」,本局於108年4月24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工程已完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工程施工期間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08年3月1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J5800487)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之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施,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FP-3363)於108年4月1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3.2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0m-1
處分日期
2019/06/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YL-1207)於108年4月11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2.8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19/06/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739-QT)於108年4月2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2.7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19/06/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有車輛(車號:ACD-1271)經民眾檢舉有污染之虞,未於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儀器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6/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W7-4518)於108年4月30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1.8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9/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2月14日前往稽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COD,經檢測結果為679mg/L(標準60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6/04
罰鍰金額
NT$5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2月14日前往稽查,經查貴場畜牧登記162頭,惟現場飼養約400頭,業已符合水污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畜牧業(一),且未取得本府核發之排放許可文件。另於排放口採取COD,經檢測結果為9260mg/L(標準600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第 145 頁,共 23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