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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851 - 109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3/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82-JT)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3日(星期六)12時40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3/10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4點)合計共8點,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11年1月3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俟改善期限屆滿111年1月4日派員複查,查獲貴公司仍違反前開規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3/1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八德區介壽路2段​361巷96之1號旁土地(八德區麻園段​467、​468及​469等地號)督查,查獲貴公司涉收受事業端產出非屬公告再利用範疇之廢棄物(含金屬印刷電路板廢料、紙捲塑料線捲及廢電線等)並貯存於前揭土地,惟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逕行廢棄物清除業務。
處分日期
2022/03/1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10日派員至臺端設置於本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255號廠房稽查,查獲臺端收受銘鈺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筠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翔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製程作業產出之廢塑膠桶(內含殘留廢液),於廠內拆除標籤並將殘留廢液清洗後再售予客戶,另於​111年1月14日派員採樣清洗廢液,經檢測結果屬腐蝕性有害事業廢棄物,查臺端上揭作業已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行為,惟臺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2/03/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規地點從事金屬加工製造業,且資本額已逾新臺幣100萬元,製程作業產出廢漆渣,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2/03/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屬經濟部事業再利用管理辦法再利用種類編號二)再利用為燃料,惟臺端未具備廢木材再利用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2/03/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無機性污泥(D-0902)今年7月貯存申報量8.43噸/月,經本局現場清點約20噸(20包太空包),貴廠未依規定確實上網申報。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J-803、營業大貨車)於111年1月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948-S5、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32-UG)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I-802、營業大貨車)於111年1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1903、自用曳引車)於111年1月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J-5921、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月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2995、營業大貨車)於111年1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0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181-BK、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86-RN、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月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21日派員並會同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人員至該工業區雨水放流口(RD01)稽查,現場稽查時有大量油污(疑似重油)殘留情形,後沿水路巡視至貴廠雨水放流口發現有大量油污殘留情形,經查貴廠因進行廠房拆除作業時不慎將廠內重油管線挖破(無法實際估算漏油量),導致重油流經廠內雨水溝再至觀音工業區雨水放流口(RD01)後續流至樹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樹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2/03/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案係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含戴奧辛-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稽查督查專案計畫(EPA1100814)、本局110年10月18日稽查紀錄表(稽110-H18729)暨稽查採樣委託環境檢測機構樣品檢測報告辦理。二、案經本局於110年10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地址:桃園市蘆竹區濱海路一段382巷76弄8號1樓)稽查情形如下:稽查時作業中,會同貴公司廠方人員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採樣,現場採集防制設備產生之集塵灰(D-1099)檢測結果:戴奧辛及呋喃檢測值8.43 ng I-TEQ/g ,應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代碼:C-0120 ,名稱: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廢棄物代碼 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不符,貴公司現場實際營運情形與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未於實質運作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8
罰鍰金額
NT$3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規地點堆置大量土方,經量測後測得總體積約6,063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2/03/08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4),證號:操證字第H4754-04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8年8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80212699號公告桃園市第二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於110年11月17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實質審查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1年1月20日駁回申請,貴公司未於公告日起1年內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091-ES)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178-KA)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8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4日10時9分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127地號稽查,現場使用打樁機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9.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並限期至111年1月18日17時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19日9時32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8.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8
罰鍰金額
NT$9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妝品製造業(粉餅、乳液及面膜等產品),上述製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化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6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製程廢水排放至廠外涵管續流至老坑溪,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另於廢水排放處採樣送驗檢測結果,pH值:5.7,懸浮固體33.5mg/L、化學需氧量:21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2/03/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屬經濟部事業再利用管理辦法再利用種類編號二)再利用為燃料,惟貴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2/03/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刷油墨製造程序-油墨製造程序(M01)」證號:H4087-04號。因貴公司製程為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治專責單位或人員,且使用作業辦法附表所列之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依據作業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空氣污染突發事故演練。本府前於110年7月1日限期貴公司於110年7月30前完成補正,惟貴公司並未提送補正資料,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9日7時40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起重機3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3/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29日22時37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混泥土押送車3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3/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日22時54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混泥土押送車1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3/07
罰鍰金額
NT$94,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認定前次缺失項目屆期仍未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2/03/0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欣榮鋼鐵廠經桃園市政府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案經本府於​109年9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228349號函核定「欣榮建業股份有限公司欣榮鋼鐵廠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桃園市中壢區華興段​264、​264-1、​264-2、​264-3、​264-4、​264-5、​253、​253-1、​253-2、​253-3、​253-4、​253-5、​253-6、​271、​272、​272-1等地號)(修正二稿2版)」,並於​109年9月28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248709號函核定其上開報告定稿本,污染改善期限至111年3月14日。依控制計畫定稿本表12-1整治工程進度表,及表12.2查核點:污染土方離場:應於110年11月完成。營建廢棄物離場:應於110年11月前完成。爐渣離場處理:應於110年11月前完成。客土翻轉稀釋:應於110年11月前完成。回填:應於110年12月前完成。進度報告:應每季提送。綜上,經本府審視貴公司核定控制計畫之整治工程進度表及查核點,貴公司未於查核點期間內完成污染土方離場、營建廢棄物離場、爐渣離場處理、客土翻轉稀釋、回填等工項及未如期提送110年下半年度執行進度報告(110年7月~12月)相關工項已逾期2個月以上,且並未依核定之控制計畫12.2預估期程及變更、展延之評估機制,提出工項進度落後逾查核點2個月函知本府環境保護局實際進度安排情形,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3/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0年3月31日至貴公司觀音廠現場勘查,稽查當時貴公司觀音廠將廠內所產生廢棄物漿紙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4)與RDF投入混燒,並使用RDF作為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原料,惟未登載於核准之廢清書(核准字號:H09306280005),貴公司應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核准始得營運,核違反廢清法第31條規定,本局前以110年11月2日桃環事字第1100089921號函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0年12月27日前改善完成,惟貴公司迄今仍尚未完成廢清書變更,嗣經本局於111年2月22日派員複查,貴公司觀音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仍使用RDF作為原料,且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審核通過,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0年12月27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3/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5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2/03/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放流口位置係以排放管接至道路側溝內,致放流口未可供直接採樣。
處分日期
2022/03/05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所屬觀音廠(管制編號:H53A1663)原設置之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謝○○已於110年5月4日離職,惟貴事業遲於110年8月10日完成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621,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15日派員查獲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採計缺失點數共12點,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10年12月24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俟改善期限屆滿​110年12月28日派員複查,查獲貴公司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者,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80,缺失點數4點),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Q-509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38-JG)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J-18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18-BX)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732-RY)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6.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YJ-810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請表(空污管制編號:H110H72030-1),貴事業承攬翁采翎等4人-店舖、住宅新建工程[合約金額:8,080,000元,工程面積:376.8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園01028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動工。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2月10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328868號函說明十三表示,該工程(管制編號:H47B8949)已於110年9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遲於110年11月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請表(空污管制編號:H110HB2029-1),貴事業承攬群達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23,000,000元,工程面積:1,091.5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屋00299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動工。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2月26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333867號函說明十三表示,該工程(管制編號:)已於110年10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群達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23,000,000元,工程面積:1,091.5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屋00299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10年10月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10年5月19日審桃市一字第1100051828號函所附勾稽資料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0B6506)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4.電力設備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遲於111年1月28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2/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2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機構露天貯存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惟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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