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651 - 17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新埔六街156號旁經營餐飲業(田樂燒小吃店),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其一烹飪作業區之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未能正常運作,另一烹飪作業區(烤)未設置集排氣系統及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核已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經依同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通知限期於106年9月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8日派員前往複查,其一烹飪作業區之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已能正常運作,另一烹飪作業區(烤)仍未設置集排氣系統及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致油煙及異味直接排放大氣造成空氣污染,臺端逾期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8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46-TU)黑煙不透光率7.1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3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C-561)黑煙不透光率2.3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中壢區中央里元化路55號1樓經營天嚐帝酒小吃店,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28日晚間22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臺端經營之小吃店,未領有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晚上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中壢區中央里元化路55號1樓經營天嚐帝酒小吃店,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6日晚間22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臺端經營之小吃店,未領有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晚上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4/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中壢區中央里元化路55號1樓經營天嚐帝酒小吃店,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8日凌晨1時46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臺端經營之小吃店,未領有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晚上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廢電木板(廢酚醛板)曾於105年11月30日及106年12月13日以加工名義委由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電木板(廢酚醛板)等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9/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廢電木板(廢酚醛板)曾於106年12月18日以加工名義委由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電木板(廢酚醛板)等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9/04/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7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1月31日暄字第108000000131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7年4月14日完成公司負責人住址變更,惟遲於108年1月31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月23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毛紡織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已逾有效期限(107年3月7日失效);另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3日認定貴公司有機溶劑(工業用膠)107年使用量為136.9公噸,已達20公噸/年以上,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公告第六批第二類表面塗裝程序),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表面塗裝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前開程序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58-YZ)黑煙不透光率1.6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ZX-143)黑煙不透光率7.0m¯¹,超過排放標準(2.8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ZL-729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8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3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P-750)黑煙不透光率4.4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KZ-025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8年2月12日收受國泰樹脂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惟該廢棄物為固、液態混合,且靜止擺放後固、液分層,並有破桶處理內容物之情形,與處理許可證登載內容(拆解、磁選、破碎、分選之物理處理方式)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廢電木板(廢酚醛板),自105年起以電木板加工費名義委由未領有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廢電木板(廢酚醛板)未依規定填列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電木板(廢酚醛板)等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9/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925-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惟貴公司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4月18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827-S5)過戶予沅泓環保企業社,核以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2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89-TN)黑煙不透光率3.5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G-341)黑煙不透光率2.7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於夜間03時50分許至現場,現場見有灌漿機具作業中,已逾晚間22時,該工程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夜間施工許可證,於晚間22時後仍以動力機具逕行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夜間06時44分至現場,現場見有灌漿機具作業,已逾晚間22時,該工程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夜間施工許可證,於晚間22時後仍以動力機具逕行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8年1月13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測量施工作業噪音均能音量為79.4分貝,未符合日間第3類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經限期改善屆滿後,再於相同地點、時段測量噪音音量為81.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5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3月12日霖清許證字第108031201號函附申請文件,惟貴公司於106年4月19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後,未於三十日內向桃園市政府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大發衛生工程行)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04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惟臺端(即大發衛生工程行)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3月14日將清除機具進行繳銷(208-UN)及註銷(238-VM),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第二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金屬品加工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客運一段0169地號作為土石方暫時堆置場,經丈量現場土石方實際堆置體積總計為4,428.6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堆置場,應於設置、操作前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大忠街82號附近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23日13時56分派員前往稽查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5.9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及鄰近特定噪音管制區之噪音管制標準最高容許音量降低5分貝(67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08年1月25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28日13時55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0.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 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T01-26至T01-27之處理單元發現有許可未登載之活性碳槽體,且正在使用該活性碳槽體,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龍潭區五福街200巷116號倉庫因發生火災,現場因貴公司倉庫內堆放清潔劑經本府消防局滅火灑水產生泡沫之消防廢水,惟貴公司未妥善圍堵收集,以致含泡沫之消防廢水流至廠外溝渠,續流至最終承受水體新街溪(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洗殘留有廢酸洗液(R-2502)之車輛,清洗後之廢水流至廠外雨水溝,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重油儲槽因灌注重油時操作不慎洩漏,致重油流至雨水溝,續流至廠外灌溉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9月21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WASTE(PLASTIC)COLOUR:BLACK LCP S471及LCP S475乙批(報單號碼:AA/ /07/462/G1436),經查其報單1-7項依貨主提供說明係LCP液晶聚合物,含有30%-45%之礦物填充物及玻璃纖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0月2日會同該關開櫃查驗,判定其不符107年10月4日(含)前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一、(二)熱塑型廢塑膠。但不含屬醫療廢棄物之熱塑型廢塑膠規定;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之勝業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拆除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已清理完畢,惟貴事業未能出具相關清運聯單及妥善處理證明,爰本局認定未依規定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院產生之一般廢棄物貯存於本市中壢區環中東路106巷3弄30號旁空地,與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經限期改善在案,惟貴院經複查仍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5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謝○○於107年11月30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8年3月13日另聘○○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使用兩台挖土機進行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4/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先與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逕將廢塑膠(R-0201)交由其他公司清除及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27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28-VF)黑煙不透光率1.9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27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80-ZC)黑煙不透光率2.0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K-095)黑煙不透光率8.1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4月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28-XW)黑煙不透光率3.6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槽車將瀝青注入貯存槽時操作不慎溢出,造成瀝青流入廠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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