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701 - 17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4/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887-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王○○於108年2月1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8年3月18日萬積桃字第108031801號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8年1月23日另聘朱○○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15日內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執行107年第4季RATA定期檢測,依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應每季進行一次,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觸媒重組程序(M04),證號:H1956-10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10月23日至貴公司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CR212740X010S檢測濃度1萬7,407ppm,超過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導熱材製造,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2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使用原物料氧化鋁粉、矽油、乙酸乙酯、壓克力膠等有機溶劑,從事導熱板、導熱膏及導熱膠帶之生產,其製程有機溶劑用量超過20公噸/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應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貴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1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X-N25)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6%,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059-N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19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XK-333)黑煙不透光率7.3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承造桃園污水處理廠BOT案-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線工程第二期主次幹管標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工程作業廢水及淤泥未妥善收集及處理,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8年1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080012090號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7年8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8年1月1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8月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70-GB)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油罐車(車號:BY-4343)因右後方爆胎向右邊停靠時路面不平導致翻覆,致車上載運之甲種低硫(0.5%)油洩漏,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至本市平鎮區快速路三段169號(冠志陽食品行)稽查,發現有露天燃燒灰燼廢棄物,影響環境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廠內自來水管破裂,造成自來水將廠內地面之殘餘物料(含氧化鐵成分)帶出,褐色水溢流至廠區旁溝渠,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平鎮廠因清潔地板時不慎使清潔泡沫飛散至戶外,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826-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8月9日、107年8月24日及107年11月5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QL-611、KEA-8958及V8-9363)過戶予生力環保有限公司及茂盛環保企業,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1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查貴事業於107年7月17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928-QD、7H-573、7H-895)停用報停,惟遲於108年6月17日方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罰鍰金額
- NT$8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2.物料堆置:未設制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制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成分含量61%W/W之核可文件(證號:117-03-J0040),有效期間至110年10月25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0日至貴公司(桃園市大園區長發一路161號)稽查,依貴公司108年2月運作紀錄表,2月15日使用84公斤、買入84公斤,2月26日使用84公斤,有運作紀錄,惟未能於3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規定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製程區(E201)廢氣以氣罩收集、製程區(E203)廢氣收集管線破損,以上均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密閉收集)。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009)產生之廢氣以氣罩方式收集,未符合許可證登載之收集方式(密閉收集),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違反地點經營麒麟時尚大酒家,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8日23時10分派員稽查,查獲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前方空地有廢鐵(R-1301)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工地車輛出入口道路上(大觀路三段)其車輛進出輪胎挾帶泥沙至道路,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燃燒廢棧板,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壢廠)污染源熱定型機(E001)連接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輸送管線破損,致廢氣即逕由破損處逸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從事燃燒行為,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9月25日派員督察,於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402)粒狀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粒狀污染物81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50mg/Nm3)。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9月25日派員督察,於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402)二氧化硫採樣,檢測結果為二氧化硫336ppm,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氧化硫300ppm)。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ACC-522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EA-873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安東街65號經營嗨吧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3日3時52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新富五街55號附近從事平鎮新富市場綜合大樓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29日派員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9.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依法限期於同年12月1日17時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107年12月5日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4.0分貝,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且超出管制標準2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文化街102巷31號進行拆除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31日(例假日)13時13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正使用2台挖土機、1台灑水車進行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26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8月至12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4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4月~10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貴事業108年3月21日來函,該工程已於107年2月1日先行動工100%,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核通過,是以,貴事業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即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10、11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7年6月~9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6月~9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應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進行網路申報。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於107年2月迄今,未以網路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曾文銧等2人-農舍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3月18日來函說明三,該工程已於107年10月1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8年3月12日審核通過,即貴事業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曾文銧等2人-農舍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應依「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進行網路申報。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於107年10月至108年2月期間,未以網路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石梅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倉庫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3月20日來函說明三,該工程已於106年5月15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X、Y棟),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8年3月20日審核通過,即貴公司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作業,本局前於106年10月2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6年11月26日17時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7年1月8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熱媒加熱程序(M03)程序運作中,查獲洗滌塔(A302)之流量計損壞,未維持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2月27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76-QR)黑煙不透光率2.8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3月1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41-UE)黑煙不透光率2.3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4972-EG)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P6-675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23-S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58-VK)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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