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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401 - 84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3/07
罰鍰金額
NT$4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進溢工業社負責人)於本市大雅區雅楓里民豐街149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57-06號),經本局於110年1月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進溢工業社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8mg/L(限值:100mg/L)、鎳檢測值:1.45mg/L(限值:1mg/L)、氨氮檢測值:1170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切割作業)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3/05
罰鍰金額
NT$16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180巷15號1、2樓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789-01號),經本局於110年1月18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2.4mg/L(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86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染地面,車號:AVB-8125
處分日期
2021/03/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21日19時40分派員於營建工地稽查,該工地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砂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全璐工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B3-5522車輛於110年1月20日10時18分行經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月24日13時57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梧棲區民生街45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攬臺中市梧棲區梧棲國民小學建物拆除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拆除)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檢視錄影資料,貴公司所有車輛駕駛人於109年9月4日11時11分行經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1557地號旁道路,將垃圾車內之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排棄至溝渠污染水體(屬本局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31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並會同貴公司所屬潭子廠代表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測值為56mg/L(109年6月30日檢測結果55.6mg/L,限值:5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法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逢年節大掃除清洗廠區地面,致廠內地面沾附之油脂廢水流入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畜牧場未妥善防範,致豬隻排泄物蓄積於水溝產生惡臭有礙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油水分離槽未能妥善清理致油污塊(膜)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之仁久環保企業社(管制編號:B9500709)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84號),經本局109年12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貴社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宋○○於109年5月起即未於貴社從事廢棄物清除相關業務,貴社依規應於清除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指定代理人於15日內報本局備查,並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社皆未辦理上述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之仁久環保企業社(管制編號:B9500709)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84號),經本局109年12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貴社以所屬清運車輛(車號:KEG-8701)收運家戶、社區大樓之一般廢棄物至所屬停車場暫置,後交由富潔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證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1號)轉運至本市文山焚化廠處理,經查,所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貯存場或轉運站,前述轉運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印刷油墨化學原料製造程序(M01) 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76-02號),本局於109年11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 E003攪拌機之集氣罩拆除,且該攪拌機運作中,顯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印刷油墨化學原料製造程序(M01) 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76-02號),本局於109年11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另有使用水性溶劑樹脂、水性色漿,進行水性金油(印墨)製造,與許可核定流程不一致,且水性金油(印墨)使用之原物料,未核定於許可核定項目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塗料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08-01號),本局於109年12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攪拌區新增1台攪拌機,查核時運作中,其使用原料包含水性醋酸乙烯酯,屬於揮發性有機物,故攪拌機需列入污染源。(二)依據許可核定,A002吸附設備活性碳更換頻率為每月1次,惟108年1、3、4、5、6、8、10、12月進行操作,僅於108年5月23日更換活性碳;109年2、3、5、6、9月進行操作,僅於109年3月31日更換活性碳,顯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一廠)進行稽查作業,查核時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 堆置區採自動灑水,惟部分水管破裂,導致無法涵蓋全區,另堆置區未設置阻隔設施或防溢座,記缺失4點。(二)廠內車行路徑舖設級配,惟其舖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三) 公私場所出入口舖設AC路面,惟有路面色差,另自動洗車設備無自動感應功能,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
違規情節
鑫亞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H4-8513車輛於109年11月3日14時15分行經本市大肚區王田交流道附近經目測判定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有排放污染之虞,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已逾通知限期110年1月4日,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久上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P-218車輛於110年1月26日10時1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4.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雖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作業時間至當日23時整,惟本局於110年1月12日23時整後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查獲仍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雖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作業時間至當日23時整,惟本局於110年1月12日23時整後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查獲仍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雖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作業時間至當日23時整,惟本局於110年1月12日23時整後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查獲仍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地址: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200之3號)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本局於109年8月24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上述地點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71.8分貝(音源:動力機具、沖床等;背景音量67.4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9.8分貝,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改善,於109年12月7日15時22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9.6分貝(背景音量65.1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7.7分貝,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雖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作業時間至當日23時整,惟本局於110年1月12日23時整後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查獲仍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70.4分貝,量測背景音量為65.3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8.8分貝,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清洗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直接排放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作業時產生之含油污水未經有效收集處理致污染水溝有礙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功勝凡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60-02號),本局於109年11月17日派員至功勝凡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A007及A017袋式集塵器壓差計儀表故障,前端污染源噴砂機(E007、E020)運作中,另A024袋式集塵器入口溫度計故障,前端污染源高週波爐 (E014)及震動脫殼機 (E004)運作中。(二)E025及E026酸洗區廢氣流向有誤,應為E025及E026連接至A023洗滌塔處理,並自P003排放。(三)製程中使用調質金屬(低碳鉻、純錳、鉬、鎳及純矽)進行調質,惟調質金屬未納入許可證原物料項目中。(四)除渣劑108年使用量為13.9公噸(許可核定12.06公噸/年),天然氣108年使用量為202.569仟立方公尺(許可核定144仟立方公尺/年),已超出許可核定10%以上。(五)另上述袋式集塵器壓差計儀表及溫度計故障違反空污法之情事,本局已於110年1月25日至現場複查,爰核貴公司已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可津食品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C-3249車輛於110年1月21日15時7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和平區博愛里15鄰東關路一段裡冷巷38號從事民宿業,另貴公司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且可同時提供餐飲座位100人以上,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餐飲業、觀光旅館業」,惟經本局110年1月25日派員並會同事業代表執行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並未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許可文件,即逕行將生活污水及溫泉水經既有之廢水處理設備後排放至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118號經營「烤狀猿日式燒肉」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109年12月30日22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雖設置油水分離槽,惟貯存油污殘渣容器,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之設備或措施,致廢棄物(油污殘渣)流佈污染溝渠(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月19日10時4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正光街188巷30之2號旁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現場堆置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整潔,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商號煙燻作業產生之油脂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溢漏於前揭地點致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未於清除許可證登載廢棄物儲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清運之廢棄物(太空包、廢塑膠及電纜線皮...等)堆置於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23號對面 (新犁份段202地號)土地,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中市廢丙清字第0125號),本局於109年12月17日14時5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沙鹿區東晉路291號旁(東英段1263、1264地號)稽查,查獲貴社未於清除許可證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清運之大量廢棄物(廢滅火器、廢塑膠、廢木材...等)堆置於前開土地,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經本局於109年12月30日15時45分派員前往複查,原廢棄物已完成清除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3/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3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號從事紡織品印染整理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本局於110年01月15日11時08分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稽查,稽查時放流水排放中(水色為淡紅色),經以金色亮粉追蹤確認放流水流向,發現貴公司放流水流至民權中排水體處及其周圍環境,形成可見、紅色之沉積棉絮及污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2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工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M01製程屬塑膠押出製程並領有設置許可證(中市府環空設證字第0525-00號),當日查核時,2台押出成型機正常運作中,查貴公司所提109年1月至10月原物料報表,其他塑膠粒產品量為2,112.5公噸,已達環保署公告第八批塑膠押出程序,且總設計或實際產量達1,000公噸/年以上者,惟貴公司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灌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清洗作業時,未設置有效處理裝置致油渣污染溝渠。
處分日期
2021/02/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14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新興路5巷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餐飲業,洗滌廢水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洗滌廢水、油污及菜渣污染後方溝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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