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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251 - 83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億銘重機有限公司所有車號0896-HQ車輛於110年3月11日15時11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12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幸福里長安路安利巷5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75-04號),經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10年1月26日及110年2月24日派員前往執行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氟鹽檢測值21.6mg/L(限值:15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1mg/L(限值:1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本局已於110年4月27日派員前往複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氟鹽及化學需氧量皆符合放流水標準,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4/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例行性勾稽。二、該公司從事橡膠製品製造業,屬本局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核准之再利用機構,本局於110年3月22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該公司於109年11月30日(聯單編號:L030715510900001,載運車輛車號:ACB-2028)有載運廢木材之情形,惟前揭載運車輛於載運時未依規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將依法告發。三、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21/04/12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
處分日期
2021/04/11
罰鍰金額
NT$2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經本局於109年12月28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該公司代表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鎳測值3.3mg/L(限值:1mg/L)及硼測值15.4mg/L(限值:12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本局於109年12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領有灰鐵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35-01號),現場查核時E001~E006製程未運作,另E007-固體、液體混合設備及E008-造模區製程則正常運作中,合先敘明。二、查前揭稽查作業時,現場E007-固體、液體混合設備及E008-造模區製程正常運作,惟其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1-旋風分離器、A0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及A005-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未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臺端(即政辰傢俱行)所有車號KEH-9160車輛於110年3月4日10時21分行經臺中市清水區西濱快速道路橋墩下方P121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民權段1638-0002地號施作「帝壹統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巷O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10年3月4日10時30分派員會同貴公司指派人員於廠內排放口處勘查,本局稽查人員向貴公司人員確認槽內排出之廢水均為貴公司廠內產出之廢水後,現場採集水樣檢驗及送驗,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13 mg/L(標準值:30 mg/L)、生化需氧量為45.6 mg/L(標準值:30 mg/L)及化學需氧量為400 mg/L(標準值:10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有污染水體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建安段1344地號等10筆土地施作「必優德建設有限公司建安段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竣工,故無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模板廢料)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之2018臺中世界花博后里馬場文化景觀區整建新建工程(工程地址:本市后里區寺山路41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依本局109年11月12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雅區花眉庄段376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場於前揭地點放置廚餘桶未有加蓋致有礙衛生整潔,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分公司因清洗作業,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白色廢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4/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該公司產出之廢棄物露天貯放於廠區後方溝渠上,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於人行道堆放一般廢棄物致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4/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地面清洗作業時未妥善收集防範,致清洗污水污染周遭道路。
處分日期
2021/04/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場於前揭地點放置廚餘桶未有加蓋致有礙衛生整潔,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施作工程車輛進出工地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黃土泥沙散落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施工作業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8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於清洗作業時,廚餘菜渣及油污逕流至道路側溝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中廠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86-01號),現場核對防制設備之操作流程及參數,發現洗滌塔(編號A001)之pH操作值未符合許可證核可之10%容許誤差,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20,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本局前於110年4月5日清明連假期間,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M03製程未領有本局核發操作許可證,逕自點火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本局以110年4月6日中市環空字第1100033600號函,處貴公司300萬罰鍰並命M03製程立即停工,且已於同日下午5時前送達,先予敘明。二、本局於110年4月6日晚間7時,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發現M03製程(3號機組)現場已啟用,經由中控室數值,3號機組以生煤作為燃料且已併聯發電,發電量57.26萬瓦、投煤量28.18公噸/小時、爐室溫度431及440℃,且一部飼煤機作動中。三、承上,顯示M03製程運轉操作中,未遵行本局停工命令,持續投煤併聯發電,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於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485號從事製作便當及自助餐業,本局於110年3月22日13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商號人員於該址進行洗滌作業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油污及食物殘渣污染路面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妥善防範致浮油沉澱物質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排放黑紫色廢水污染水溝,貴公司坦承係從事印刷作業時不慎滲漏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3,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下稱該廠)鍋爐發電程序,本局分別於108年12月3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43156號函、108年12月14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48321號函以及108年12月25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51698號函裁罰並限期改善,並自109年1月1日起廢止該廠M02、M03製程操作許可證在案,M03製程(3號機組)現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先予敘明。二、本局於110年4月5日清明連假期間,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重點如下:(一)M03製程(3號機組)現場已啟用,經由中控室介面發現3號機組已使用柴油點火,進行鍋爐燃燒,且爐室溫度已達282及289℃。(二)另查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現場數值:SOX:0ppm、NOX:8.51ppm、OP:16.59%、temp:51.04℃。三、承上,M03製程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自點火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場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廢水處理設施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清洗作業區致清洗廢水排放棄置於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事業於110年2月7日11時許、16時許及17時許以所有車輛清除一般事業廢棄物而棄置於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五龍坑橋旁山溝,該事業未採行妥適自行、共同或委託等方式處理廢棄物而任意棄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產出生活垃圾、紙箱及塑膠袋等廢棄物,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3月29日查獲餐飲業未妥善清理油脂致污染附近地面及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漆渣)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抽風扇管線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油污污染牆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1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生產之貓砂棄置於電線桿下方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油水分離槽功能不足致油污廢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反映貴公司於PChome商店街廣告販賣「日本Uyeki除蟎液」商品,本局於109年1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確認上開商品係由貴公司所刊登並經營管理,貴公司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逕為環境用藥廣告,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15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臺中市大雅區西寶里昌平路四段462巷9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38-04號),經本局於110年1月29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22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25,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處於本市豐原區施作「豐原區都市計畫4-3號道路延伸新闢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排放含污染物之廢水於周界外溝渠,經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為112(標準值:30)及化學需氧量為1800(標準值:100),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因油水分離槽疏於清理,致油污水凝固物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2月6日12時9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因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工地出入口及周邊道路上散落水泥灰及水泥碎石塊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40號),並未核准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惟查貴公司所屬清除機具車號KEE-7587及565-QR於110年3月4日上午10時至11時間,於本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靠三民西路處執行轉運水肥,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0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資源回收物存放區因管理不當,致產生明顯之粒狀及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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