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051 - 5100 筆)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司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7月20日派員執行督察,現場查核廢水處理單元中和池(T01-10)內有一孔洞,廢水正流入該孔洞經管線至放流管由放流口D01排放,該次放流水檢測結果符合標準,惟前述孔洞與相關塑膠管線未登載於廢水排放許可證;另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廢棄物洗淨處理程序,亦將毒性化學物質空桶與廢化學品容器以自來水洗淨後之廢水,倒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惟查廢水排放許可證無該項程序,貴公司未依廢水排放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光曜工程有限公司-臺南市北門區蚵寮、保吉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0200811)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依112年2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111年10月至12月未上網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收受營建混合物再利用身分已到期,應依本府107年10月18日府環事字第1071176348號函核准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五、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內容執行相關清除、處理業務,惟貴公司迄今仍未完成廠內廢棄物清理業務,顯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第8次),並限期於110年8月27日前提送處置計畫書至本局審查並清理完畢在案,惟貴公司於期限內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3月21日派員前往貴社稽查,於廠內貯存地點見有堆置肥料之情事並散發惡臭。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行在違反地點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垃圾包、一般廢棄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2年02月08日09時34分許,貴公司車號RBX-7685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安南區怡安路二段47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721-ZB車輛之駕乘人於違反地點有拋棄檳榔渣、汁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3/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2年03月02日15時58分許,貴行車號AXL-5671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北區和緯路三段533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4/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4款,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屬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並設置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經本局112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111年7月14日核准專責人員甘○民及及陳○○設置,上述人員為連續三年未經核准設置為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應於到職翌日起六個月內依規定完成到職訓練,並於屆滿後15日內檢具完成到職訓練證明向本局報備,惟未於規定期間內完成到職訓練及報備。
處分日期
2023/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2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0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64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2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5
罰鍰金額
NT$102,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限期於112年2月3日完成改善在案,貴公司以112年1月31日潔亮水字第1120131001號函報改善完成經本局於112年2月6日派員複查,於貴公司原廢水收集設施除油槽2(T01-1)採取水樣一組,檢測結果:鋅檢驗值659mg/L(標準值300mg/L),惟許可登載原廢水鋅最大值300mg/L,未依廢(污)水排放許可登載內容之範圍值運作。
處分日期
2023/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2年03月15日10時38分許至新營區姑爺里挖仔2-6號貴場巡視,現場於場旁空地見有露天曝曬雞屎,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處分日期
2023/04/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01月11日14時50分前往將軍區口寮段160-62、161…等地號,稽查時,見貴公司從事光電工程於光電材料物料堆放區出入口車輛進出夾帶泥土、砂石汙染道路路面。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2年02月24日11時07分前往於貴公司,於廠區後方見有燃燒樹枝情事,因未裝設粒狀污染物防制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年3月14日14時52分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整理廠房之廢木板及便當盒於廠區後方燃燒產生粒狀污染物散布大氣中,現場未裝置有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逸散排放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2年3月10日在本市永康區自強路925巷口旁執行雲嘉(縣/市)南高五縣市柴油車聯合稽查,貴公司所有91年3月出廠(第3期車)的8R-09*2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4.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6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4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45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9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8,26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6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1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30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28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6,2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70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92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2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24,8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7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45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0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19,44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74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72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4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69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5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12,7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
違規情節
貴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規定,限期貴場111年12月18日前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之設置,本局於111年12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場未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設置。本局再次限期貴場於112年3月20日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之設置,並於112年3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場仍未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設置。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2年2月19日15時25分派員前往,經於本市北區育德路與文成二路口貴公司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發現有車輛進出挾帶泥沙造成污染路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3/04/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D1007529)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並於112年3月7日至貴公司進行聯合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正常營運中,查現場堆置區堆置之土方覆蓋未達80%扣4點、洗車台損壞導致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門口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扣4點、場內車行路徑未灑水完全扣4點,總計扣12點,全程由貴公司人員何○○陪同,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稽查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2年4月18日於本市仁德區義林路與義林三街旁空地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8年9月出廠(第3期車)的C8-06*9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58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2年1月1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42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9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2年2月9日10時25分許至貴場,稽查時至固液分離機處巡查,現場發現貴場牛糞渣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牛糞渣逸散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D-1801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位置貯放,R-0402及D-0501貯存區堆置其他機器設備及雜物,另氧化鐵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稽查,經勾稽110年11月至111年10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D-1703、D-1799、R-1703未申報貯存量,廢氣處理程序原料濾袋未申報使用量,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原料耐火磚、自來水、其他水未申報使用量,廢棄物D-0501、D-1201、R-0402未申報貯存情形,廢水處理程序廢棄物A-7101未申報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4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經查貴公司(管制編號D8700505)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於108年5月24日取得具商業資格之再利用機構,得收受菸砂(R-0101)及廢酒糟、酒粕、酒精醪(R-0105)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批發零售業業務,菸砂(R-0101)之再利用用途為有機質肥料原料,廢酒糟、酒粕、酒精醪(R-0105)之再利用用途為有機質肥料原料及飼料原料(於112年1月17日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飼料原料用途)。次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批發零售業業務,無加工製造行為,收受仍屬「事業廢棄物」,購買者應具備再利用身分,並應符合「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規定申報前、後段三聯單109年至112年1月止,貴公司實際僅申報收受產源至貴公司之前段聯單,查無後段聯單申報紀錄,是貴公司未申報原廢棄物之後續處理流向。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3日至貴公司第二廠執行督察,發現「廢氣處理程序」有產出廢濾袋(代碼D-0899),未曾申報產出、清理情形,111年7月~112年2月期間未申報集塵灰(代碼D-1099)產出及廠內再利用情形,且未正確申報111年8月~112年1月收受之潛弧銲渣(R-1104)每月使用、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4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4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於112年01月18日17點54分許行經臺南市安南區北安路二段(安南橋上)附近,亂丟菸蒂於地面,已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3/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2月21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本局112年1月17日核准貴公司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廢酒糟、酒粕、酒精醪再利用用途(新增作為飼料原料、飼料用途),查貴公司申報廢酒糟、酒粕、酒精醪(R-0105)之產品銷售資料,於111年1月至5月期間有申報至良牧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畜牧飼料用途),惟行為前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逕行未經核准之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3/04/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3月11日派員前往本市柳營區八翁段1524、1523地號巡查,發現該地號土地上堆放貴社生產之有機肥料成品,貯存地點與貴社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3/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檢視民眾提供檢舉相片顯示:109年10月13日貴公司承造「本淵橋改建工程」,於本市安南區天馬段1079地號設置一垃圾置存區,惟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於一旁有廢木板、帆布、塑膠管等逸散污染地面情形。
處分日期
2023/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益業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棟廠房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南廍段370地號等10筆),領有建造執照((111)南工造字第01930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12月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完畢,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3/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臺南市市場處西市場國華街側攤鋪位拆遷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中西區中正段398地號等6筆),領有拆除執照(111)南工拆字第00197),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7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第 102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