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951 - 5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順榮實業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北門區渡子頭段468-13地號等7筆),領有建造執照((111)南工造字第04080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3月2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罰鍰金額
- NT$25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2年1月25日09時35分抵達現場,案址本市安南區海西段89地號為貴公司承租作為堆放廢木材混合物使用,稽查當時該址後方不明原因起火悶燒致產生明顯異味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R10A3374)領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3月23日至現場稽查時,貴公司攪拌區有加裝抽氣管防止部分逸散,原本破洞之抽氣管也已更換完成,M01製程之吸附設備A001有正常啟動,其操作紀錄符合許可範圍;惟許可證核定內容為原料經密閉管線送至攪拌機中,經查現場為手持攪拌器攪拌後,才將原料送至攪拌機中,現場並設有原料調配區,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全程由貴公司專責人員羅O珠陪同,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稽查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罰鍰金額
- NT$58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太子廠(管制編號:R1001791)領有(M03)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2月22日派員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異味採樣稽查,採樣時貴公司M03製程正常運作中,其檢測對象為M03製程防制設備A003之排放管道P006進行異味採樣,本次採樣由貴公司代表林O崑全程陪同,經檢測結果其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7330,超過排放標準值2000,上開缺失有稽查單、檢測報告書可稽。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04日10時40分許至貴公司,現場見中洲段108地號上放置回收料,惟回收料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112年03月14日16時25分許,貴行車號TDE-5799車輛駕駛人於本市仁德區大同路三段與保仁路口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店112年3月15日油煙管道未妥善維護清理致油漬滴落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4月25日於本市新營區復興路890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0年2月出廠(第4期車)的9*55-ZY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3月2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3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院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人林○○於111年6月23日離職,至111年7月15日申請變更代理人,未○○離職日起15日內重新申請核定設置代理人。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4月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值9.9(標準值6~9);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11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有使用油性塗料、水性塗料、溶劑等原料,產出廢化學品包裝容器;廢氣處理產出廢濾袋、集塵灰,惟該等原物料、廢棄物均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與廢清書登載內容不符,未辦理廢清書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11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曾申報製程之天然氣、油性塗料、水性塗料、溶劑、自來水、氧化鋁等原料使用情形及廢濾袋、集塵灰、廢化學品包裝容器等廢棄物之產出、清理情形,且廢油漆、漆渣(代碼D-1701)之產出情形申報,於110年9月、111年3月有未申報情事,而貯存情形申報,於111年3月底之數量有未正確申報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11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漆渣、廢化學品包裝容器等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附表編號八、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管理方式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12年3月6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3月9日派員前往案址(本市北門區保吉段797等7筆地號)複查,發現貴公司尚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112年03月13日14時13分許,貴公司車號AMG-5855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南區新忠路2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5/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水泥業列管事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本局於112年3月29日派員查核,發現貴公司每日操作紀錄111年8月份至10月份(8/16、8/23、8/29、9/15、10/15、10/17、10/19、10/22、10/24)廢水回收使用量均超過貯留許登記事項核准量98CMD,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3/05/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該商行於本市永康區南灣里大灣路576號1樓經營「壬子商行(茶客棧大灣店)」,經本局於112年4月10日派員至該店稽查,發現該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8月15日環署廢字第1060062219號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中限制使用對象之飲料店業,惟該店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供消費者使用,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2月17日督察結果發現貴商號委託鄭英俊清除、再利用仁德區保甲段1292等地號土地堆置之廢塑膠,未簽訂廢棄物委託再利用處理合約,且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廢塑膠)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未作成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3/05/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0月25日至貴公司進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經查R-0201廢塑膠與產品混合存放,與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配置圖不符,明顯未依其核准之廢清書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3/05/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0月25日至貴公司進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經查R-0201廢塑膠及產品混合存放,且D-0299廢塑膠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3/05/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2,2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貯水池T01-06底部有未經許可之管線與閥門,閥門開啟即可將作業廢水繞流排至雨水溝,致作業環境內之雨、污水未分流,再經馬達將雨水溝的作業廢水排出廠外。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T01-05(砂濾器)有管線直接連通放流管,與許可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0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現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拆除水表鉛封,且現場無法提供每年校正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貴校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經本局112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校負責人王○○於111年2月1日變更為王○○,未於事實發生翌日起30日內向本局辦理許可證(文件)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校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設置乙級專責人○○,該員於110年10月31日離職,代理人代理至111年1月28日止,惟本局112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校未依規定於代理期滿後重新核定設置專責人員。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校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設置乙級專責人○○,該員於110年10月31日離職,貴校以110年11月4日遠大昌總務(公安)字第1100001125號函申○○代理,本局同意代理至111年1月28日止,惟本局112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校未依規定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未完成核定設置專責人員。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營廠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局於112年3月18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大營廠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7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112年3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11年11月至112年1月原料使用量、產品產出量、廢棄物產生量、廢棄物貯存量及廢棄物清運量。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東佑達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與附屬設施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安南區十二佃段120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1)南工造字第04401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2月1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鹽水廠硝酸鹽氮生物處理設備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鹽水區忠義段361地號等14筆),領有建造執照((111)南工造字第00180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1月7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112年3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11年11月至112年1月原料使用量、產品產出量、廢棄物產生量、廢棄物貯存量及廢棄物清運量。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5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5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5/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檢舉影片,於112年3月24日08時36分許發現貴公司車牌832-T5、車斗79-6J之砂石車,行經永康區復興路71巷與高速二街交叉口附近道路,於車斗後方流出泥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3/05/0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整理廠區內部環境後產生之廢棧板、飲料瓶、廢布料,隨即於廠區中庭空地點火燃燒,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3/05/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13日執行申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於111年11月至112年1月未申報製程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相關資料,未於規定時間執行網路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3/05/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13日執行申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二廠於111年11月至112年1月未申報製程之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相關資料,未於規定時間執行網路申報。
第 100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