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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601 - 5650 筆)

處分日期
2023/0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28日前往,稽查當時逕至貴店,現場營業中,惟於貴店周邊水溝見有廢(污)水污染地面、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指定清除地區內,任意棄置有礙環境整潔之物(煙蒂),本局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樹谷廠屬紡織業,應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惟貴公司樹谷廠廢(污)水處理專責人○○於111年10月31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主管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1年11月14日15時25分許,貴公司車號B*V-0**7車輛駕駛人於本市永康區永平街與永中街口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1年10月26日09時54分許,貴公司車號R*X-3**7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北區成功路471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五街3**號旁貴公司新建工地發現堆置棧板、磁磚等物及整袋之磚瓦、垃圾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1年10月21日15時51分許,貴公司車號R*Z-0**1車輛駕駛人於本市永康區中山南路與中華路口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16日派員前往本市南化區北寮里49號後方產業道路,發現貴公司曾文南化聯通管統包工程A3標工程泥水輸送管溢流至南化區北寮里49號方產業道路,造成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26日14時30分至貴畜牧場稽查,現場於場外排水溝發現有鴨毛掉落造成污染水溝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1月14日19時20分至貴畜牧場,現場會同貴場人員於場外水溝見有雞蛋殼排出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6日前往,現場由貴店代表陪同,於水溝見有廚房油污污染水溝情事。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5日11時15分前往現場,稽查時至七股區三和段254、257、264、265、266、269、270地號土地巡查,該地為太陽能地樁裝製作業,當時於車輛出入口旁道路見車輛輪胎挾帶泥砂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8日11時00分前往,稽查當時逕至陳情地點,該址為真毅營造有限公司施工之161KV/22.8KV地下電纜管路工程,現場施作中,見有泥砂污染地面,道路情事。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09日10時15分許前往新營區三德段476、476-1巡查,現場為貴公司從事房屋拆除作業,當時於工地前道路見有泥、砂混凝土碎塊噴落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10月17日14時45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歸仁區保大路三段366巷22弄口排水溝稽查,稽查當時見浮有白色漂浮物,經查為貴公司生產過程淘汰之泡泡珠流入水溝,發酵產生白色飄浮物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行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3/0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1月29日00時35分於本市體育路竹溪寺(南區公英段1111地號)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營建工程灌漿作業,產生明顯施工噪音。
處分日期
2023/0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9
罰鍰金額
NT$70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屠宰業,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26日晚間前往貴公司,其廢(污)水處理設備操作運轉中,於放流口採水樣乙組,檢驗報告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為1100,未符合標準值150、生化需氧量為349,未符合標準值80、懸浮固體檢驗值為203,未符合標準值80、真色度檢驗值為2010,未符合標準值400。
處分日期
2023/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祐豊建設什美段拆除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善化區什美段666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1)南工拆字第0008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12月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3/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01日前往貴公司一貫作業廠,由貴公司代表陪同,於廠區見R-1201廢鑄砂堆置,儲存方式未用袋裝,D-0902無機性污泥清除頻率未有每月至少清運3次。
處分日期
2023/01/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7
罰鍰金額
NT$2,7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宮廟111年11月26日於本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359巷2號燃燒金紙,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所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現場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3/01/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1年12月1日在本市善化溪底寮67號對面空地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95年2月出廠(第3期車)的2*7-SD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3/01/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1年12月16日在本市新市區中山路179號旁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82年3月出廠(第1期車)的K*C-6082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處分日期
2023/01/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1年12月28日於本市善化區中正路88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7年5月出廠(第4期車)的9*68-XK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處分日期
2023/01/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KL*-7053營業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717-V*自用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41-U*自用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從事造紙業,經本局於111年11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放流水表讀數29343與前日(111年11月16日)本局於貴事業抄錄放流水表之讀數29121,相差222CMD,已超過貴事業許可每日核准最大量150CMD,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前經本局於110年9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限期改善至111年3月2日止在案。本局於111年3月29日派員複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82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11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槽體T01-05除油槽2旁有2個未在許可登載內之槽體,廢水流向由T01-05流至2個未登載之槽體後流回T01-05再流至後續處理設備處理廢水,與原核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3,7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於111年10月11日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及本局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現場檢測pH值5.4(標準值6~9),檢驗結果:銅檢驗值24.9 mg/L(標準值1.5 mg/L)、鎳檢驗值68.3 mg/L(標準值0.7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12月08日14時25分許前至新營區北紙段244-1地號,現場於該址見堆放營建廢棄物處,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2年1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11月0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懸浮固體檢驗值27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屬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廢水最大核准量9CMD,並設置自動監(視)設施,本局於111年11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自動監(視)設施規格(主機之記憶體)與原核准不同,未依規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3/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南科大利廠屬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應設置一名以上之代理人。惟貴公司南科大利廠廢(污)水處理代理○○於111年4月15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直轄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3/01/05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八廠經本局於111年9月2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3.4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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