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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151 - 8200 筆)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3月17日派員於本市歸仁區刣豬厝段1016-1地號土地上發現遭棄置數袋廣告資料塑膠廢棄物。經查為貴公司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43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3月17日派員於本市歸仁區刣豬厝段1016-1地號土地上發現遭棄置數袋廣告資料塑膠廢棄物。經查為貴公司於110年3月16日將前述廢棄物清運至該地號土地傾倒,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7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1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安興街799巷內20公尺右側空地(南興段904地號),發現貴公司使用怪手將廢棄模板置入長約25公尺,寬約7公尺,深約1公尺土坑內,上揭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立賢路二段180號對面(小北段1182-2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海環街34號對面(海前段44、44-2~44-25)貴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商號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清除許可證(證號:108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14號),貴商號地址原為臺南市東區自強里東門路3段31號6樓,於109年9月3日變更地址為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256巷22弄31號1樓,惟貴商號至110年6月28日以祥昇字第1100003號提出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是貴商號地址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現場未取得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收受廢塑膠片進行材質及顏色分選等再利用作業,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0年5月18日、8月10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分別限期於110年6月30日、8月3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惟經本局分別於110年7月1日、9月2日前往貴公司複查,貴公司仍持續以廢塑膠片進行材質及顏色分選等再利用作業。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10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現場收受之廢塑膠及產出之廢棄物(生活垃圾、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棧板)堆置於對面農地(新化區王公廟小段1486地號),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且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分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等規定,經本局110年5月18日、8月10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分別限期於110年6月30日、8月3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惟經本局分別於110年7月1日、9月2日前往該公司複查,該公司仍未完成前揭缺失之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09號),貴公司負責人原為陳婷芳,於110年2月9日變更負責人為司正欣,惟貴公司至110年4月20日以芳環字第1100420號提出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是貴公司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處於本市玉井區辦理「南化複線-南化至左鎮送水管(五)」(管制編號:D109R06015),該工程屬第一級營建工地,經本局110年8月30日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現場發現缺失如下:一.第6條:工區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扣4點。二.第8條:工地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車行路徑髒污,扣10點。三.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及加壓沖洗設備,計10點。綜上,總計缺失計點24點。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3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公司於110年7月9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2.93mg/L(標準值0.7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8月1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49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6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50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8月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70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4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49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1月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46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5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0年4月9日前完成改善。於同年4月10日複查貴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7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6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78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0年8月20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同年8月23日複查貴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1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27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8月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71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7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7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5月5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臺南市關廟區民生街115巷73號起材實業社執行環保案件聯合稽查,經查該場址後方堆置約4車來自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高鐵下廠房)堆放之廢棄物(內含廢木材、廢塑膠、廢紙條、廢纖維板、廢泡棉、廢輪胎、廢橡膠內胎、廢電線等),係貴公司人員許忠傑向起材企業社負責人劉起材租用土地堆置,惟現場廢棄物露天堆置及貯存,未依主要成分特性分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恐有廢棄物飛揚、污染或散發惡臭情事,廢棄物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且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鋁(R-1304)再利用,本局110年7月29日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臺南市調處配合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執行0729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稽查時現場由貴公司人員陪同,發現事業廢棄物爐渣委託未經許可清理機構出廠(金士盛股有限公司、海德魯材料有限公司、志冠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中騰企業有限公司)。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鋁(R-1304)再利用,本局110年7月29日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臺南市調處配合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執行0729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稽查時現場由貴公司人員陪同,現場發現廢棄物 D-0501、R-1304、R-1301、D-1799、D-2399貯存區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配置圖不符,實際廠區亦大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過濾板、廢木材未填報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鋁(R-1304)再利用機構,本局110年7月29日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臺南市調處配合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執行0729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稽查時現場由貴公司人員陪同,經勾稽貴公司107年~110年6月廢棄物月產出申報紀錄及分析原物料、產品、廢棄物之質量平衡,發現各年度均有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鋁(R-1304)再利用,本局110年7月29日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臺南市調處配合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執行0729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稽查時現場由貴公司人員陪同,發現廢棄物貯存區 D-1801、D-0899、D-1099、D-1201、D-0501、R-1304、R-1301、D-1799、D-23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D-0501、R-1304、R-1301、R-0701廢棄物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10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8月3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一街368巷口(大山段197地段)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怡安路二段83之1號旁(怡中段948、948-1~948-3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行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資源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回收,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店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行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9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9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1月15日會同臺南市調查處及行政院環境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稽查,貴公司廠內貯存有其所產出之無機污泥,該項廢棄物未許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0年7月19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110年8月31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9月1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1月15日會同臺南市調查處及行政院環境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稽查,貴公司對面露天貯存廢塑膠混合物,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罰鍰,經本局110年7月19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110年8月31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9月1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10年1月至3月未申報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產出、貯存情形,110年2月至3月未申報D-2399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係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所稱事業,惟經本局調閱110年7月30日於左鎮區中正里25-1號附近監視器發現貴商號產生之營建混合物R-0503(廢木材、馬桶等雜物)未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之機構清除、處理,且未經執行機關同意,即逕行投入本局垃圾子車及鄰近土地。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6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稽查,有關廠區後方農地堆置爐碴雖經本局110年3月4日確認已清理完成,惟現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再次把110年4月新進廠之爐碴及加工後產出之級配料和未清理完成之碎玻璃堆置於農地(臺南市後壁區上茄苳上茄苳小段861、862、863等地號),顯未依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6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110年2月及3月未申報廢木材R-0701產出量, 110年4月1日貯存量為0,惟現場於緊鄰廠區後方農地(臺南市後壁區上茄苳上茄苳小段861、862、863等地號)仍堆置大量廢木材,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6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廢橡膠,惟現場於緊鄰廠區後面農地(臺南市後壁區上茄苳上茄苳小段861、862、863等地號)堆置廢橡膠及廢塑膠混合物,惟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9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9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14日16時20分許前往,經查貴公司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從事鋁合金融解鑄造作業,生產製程中設置融解爐總設計量400kg*6台共2400公斤,稽查時於廠內發現3台融解爐作業中,屬環保署公告第五批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總設計量500Kg/hr以上)公告條件。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9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8月24日前往查證,經查110年8月21日凌晨0時17分許於本市仁德區中山路642號貴公司廠房因管理不當造成火災事故,現場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黑色濃煙自廠房內竄出飄向高速公路,影響行車視線。另廠房2樓貯存鹽酸、3樓貯存醋酸及其他易燃原料,周界外明顯聞有刺鼻酸臭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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