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901 - 7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9月6日15時22分前往本市玉井區佛聖段419地號(竹圍里竹圍30-22號)稽查,該址係為鹿隻飼育場,現場會同貴場業者代表許海龍於周界水溝見有鹿隻排泄物掉落,造成污染水溝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11/23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市新營區公所通報新營區北紙段153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10年9月24日函文貴公司,限期於文到5日內改善;本市新營區公所於110年10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9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16日派員督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8.3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0年9月1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3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8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9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1月2日9時55分許派員至本市保源里1鄰苓保1-16號址稽查,於貴分場東邊發現雞毛散落於將軍溪堤岸道路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8
- 罰鍰金額
- NT$117,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D1007529)領有(M01)混凝土拌合程序操作許可證,本局110年5月3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稽查時發現M01製程之X002堆置場有新增土方,超出本局核發之許可證登載範圍,有稽查記錄單、現場稽查照片可稽。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通知於110年8月30日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本局於110年09月28日派員至該公司複查,稽查時該公司正常運作中,並經業者確認未於110年8月30日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審查,是本案認定未完成改善,違反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11月2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90年12月出廠(第3期車)的3M-8*20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12月7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11月17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1/11/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1月8日23時35分前往稽查,於貴店周界發現貴店於管制時間內有明顯使用擴音設施歌唱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1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10月10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市仁德區中山路10巷55號貴公司廠房因管理不當造成火災事故,現場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周界外明顯聞有塑膠燃燒產生惡臭異味,伴隨黑色濃煙自廠房竄出。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站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RA0),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於110年10月22日派員至貴站進行實車查核,發現由非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暨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4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29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管制編號:R10A0063),發現貴公司產生有害電鍍污泥(A-8801)污泥儲存區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惟包裝材料未保持良好情形,有損壞與洩漏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110年10月20日15時45分許,貴公司車號BBA-1899車輛駕駛人於本市東區東門路二段96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1/11/1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10月29日於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車道新市地磅站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0年6月出廠(第1期車)的7*7-T5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處分日期
- 2021/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領有事業廢棄物領計畫書(事業管制編號D9703126)廢棄物R-0701:廢木材,再利用用途為生質燃料,作為燃料或燃料原料使用,並未許可做堆肥使用。
- 處分日期
- 2021/1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自辦理住宅、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七股區大埕段451地號等17筆),領有建造執照((110)南工造字第2193~2199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9月14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北安商業區市地重劃整地工程作業,車輛運載土方進出工區未清洗輪胎將砂土帶出導致污染路面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8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市仁德區林仔段61地號發現貴公司所貯存堆置約100包太空包裝有碳黑及約30包太空包裝有耐火磚,且該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或滲出,業經攝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清除許可證(108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54號),110年8月17日本局會同環檢警調執行高雄市田寮區林班地及國有地遭回填廢棄物專案稽查時,發現貴公司自109年10月至110年1月間將高鐵歸仁站旁建案整地移除廢樹枝、廢木材等混合物共計3車次,清除至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266-2~266-4地號、牛稠埔段449-7、445-2地號進行廢棄物處理,未依規定於網路申報前述期間之清除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清除許可證(108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54號),110年8月17日本局會同環檢警調執行高雄市田寮區林班地及國有地遭回填廢棄物專案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清除作業清除機具實際停車地點為本市山上區明和段77地號,與清除許可文件核准內容中登載清除機具停車場地點為本市歸仁區歸仁南段1324-0005地號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清除許可證(108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54號),110年8月17日本局會同環檢警調執行高雄市田寮區林班地及國有地遭回填廢棄物專案稽查時,發現貴公司自109年10月至110年1月間將高鐵歸仁站旁建案整地移除廢樹枝、廢木材等混合物共計3車次,清除至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266-2~266-4地號、牛稠埔段449-7、445-2地號進行廢棄物處理,清除前未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書。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正確申報燃煤飛灰之使用量、貯存量,及未申報產品產生量、銷售量、庫存量、銷售流向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電鍍製程廢水處理污泥(A-8801)最近一次清運日期107年12月17日,並經本局同意貴公司電鍍製程廢水處理污泥(A-8801)貯存期限展延至109年6月10日,惟現場查核貴公司電鍍製程廢水處理污泥(A-8801)已逾展延貯存期限仍未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資源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回收,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企業社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7月23日15時40分許至官田區南119線與國3交叉處巡查,貴公司從事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區玉2-1)第M38A2標(烏山頭新化段)工程,現場工程車出入輪胎挾帶泥土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1/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將廢塑膠R-0201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大門對面空地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0年7月29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73004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10月13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罰鍰金額
- NT$50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火災後廢棄物,經本局於110年7月8日查核時,現場可見廢棄物露天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等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等規定,經本局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0年8月31日前完成改善,後經本局同意限改期限展延至110年9月30日。惟經本局於110年10月1日前往複查時,貴公司仍未完成前揭缺失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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