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951 - 8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1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85巷12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11/12
- 罰鍰金額
- NT$28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前經本局109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堆置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滲出、污染地面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辦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5月21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52210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6月11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6月15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告發處分。又經本局110年8月2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83047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9月30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10月4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3月15日前往,查證110年3月14日上午10時許於本市南區新都路145巷42號,貴所所屬南區火化場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逕由火化爐上方緊急排放口排出大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10月29日於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車道新市地磅站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2年1月出廠(第3期車)的7*0-SC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3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設置之旗幟廣告(登載內容:智慧熱情,未來運動,賽事05︱06THU-18TUE,開幕05︱14FRI,@國立成功大學,…)明顯有非經本局許可而擅自變更其內容設置之情事,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C214標南臺南站路段地下化工程」施造作業,於違反地點工程區內,堆置有未妥善清理積水之帆布並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已為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本市永康區北興里文賢街356巷27號旁貴公司所有空地(大灣段4711-9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0年8月31日函文通知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10年10月4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在違反地點有於路旁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資源垃圾含廢棄紙、玻璃、塑膠及金屬等容器)情事,明顯違反禁制污染環境行為規定,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鹽水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1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鹽水廠產出還原碴堆置於廠區內(鹽水區忠義段347-351地號,屬農牧用地),與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廢棄物貯存區配置圖不相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於110年3月8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複於110年7月30日至貴公司複查,經查前開違規事項仍未依規定辦理,顯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協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9年3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南區督察大隊查獲行為人林O弘會同常利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營業用大貨車(車號KLB-9889及298-M5),於108年7月27日至該公司載運2車次共32袋太空包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或廢鋁渣(D-1201)至本市學甲區宅子港段168-108、168-209、168-201、168-202地號土地(辰峯塑膠企業社)棄置,貴公司涉及未依規定將集塵灰或廢鋁渣等廢棄物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協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9年3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人員表示,轆筒作業區約自105年起自108年10月止期間,該製程皆未運作,其實際製程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協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9年3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廠區地磅旁倉庫貯存太空包裝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約362袋、轆筒作業區旁貯存廢鋁渣(D-1201)約16袋,東側倉庫貯存廢鋁渣約81袋,浮渣回收爐旁貯存廢鋁渣約110袋,前開廢棄物皆未依規定於網路系統申報產出量及貯存量;另貴公司人員表示約5年前即有貯存前開廢棄物情形,惟迄今皆未於網路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9月15日前往執行大新營異味聯合稽查,貴公司領其他合成樹脂(聚醋酸乙烯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M01程序之冷凝回收設備(A018)冷凝器出口廢氣溫度數值異常,紀錄表記載110年8月9日上午9時為4.1°C,中午12時為5.2°C,下午15時為5.5°C,110年8月10日上午9時為5.5°C,中午12時為4.9°C,不符合(-16°C~1°C)範圍。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07月16日15時09分許至七股區西寮橋處巡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工程車輛進出輪胎挾帶泥土汙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10年8月10日派員至臺南市安南區公學路三段350-1號貴行稽查,現場發現鐵桶積水未妥善清理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污染地面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2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於本市中西區西賢一街235巷旁進行鷹架拆除作業有鐵絲散落於鄰近地面,已影響環境衛生,現場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管制編號:D1002873)領有(M01)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0年08月16日派員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時該公司M01製程正常運作中,其檢測對象為M01製程防制設備A001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管道戴奧辛檢測,本次檢測由該公司代表蔡崗山全程陪同,經檢測結果其空氣污染物濃度檢測值為0.649ng-TEQ/Nm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5ng-TEQ/Nm3。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H2Z-838號重型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CO值4.7% (CO標準值3.5%) 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行於110年08月08日11點16分許行駛所有AJY-8603車輛行經本市北區公園南路351號(拇舢號牙醫診所門口)附近,亂丟菸蒂於地面,已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忠路與裕忠三街口(裕東段974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興南街200號旁(南山段96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21/1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1,38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6月21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74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810mg/L(標準值30mg/L),鎳檢驗值1.05mg/L(標準值0.7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經本局110年6月21日派員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採樣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05mg/L,標準值0.7mg/L),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需設置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之事業,未依規定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78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4.8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其他工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8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現場設有粉碎機、押出機及造粒機等設備,且進口或向國內購買廢塑膠(PC)再利用,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於109年6月29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109年7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本局再於110年6月2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持續營運中,惟查未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仍未具有再利用業者身分,即逕行再利用作業,顯未依規定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4月1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場內停置車號BHU-7129小貨車車上有塑膠桶,檢視桶內含有麵包、南瓜、葉菜、剩飯混雜之廚餘,惟貴場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進行收受廚餘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樺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鹽水區岸南段682、683、683-1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0)南工造字第02808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8月25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興建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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