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001 - 80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永康區龍潭里龍橋街53巷36弄6號對面貴公司所有空地(龍潭段959、960、961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0年9月8日函文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10年10月6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民眾110年9月13日於局長信箱陳情病媒防治業案件,本局於110年9月23日稽查確認貴社於110年9月8日前往本市成大奇美咖啡館從事病媒防治作業,使用特殊環境用藥消毒,未依規定於施作時穿著安全防護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247-00號),於本市安南區從事鋁二級冶鍊製造程序(M01),本局110年10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是日M01製程正常操作中,經查現場發現1.脈動式集塵器本體A002有小破洞2. 脈動式集塵器A004壓降值為50 mmH2O(許可證規定70~300mmH2O),是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1,27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0年6月11日晚間約21時20分許發生火災,致產生大量濃煙及異味污染物,依據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調查起火原因以「電器因素」引起火災之可能性較大,貴公司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0年9月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32 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3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灣裡路82號(省躬段565~568、571、592、59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09月24日至學甲區宅港里竹橋寮橋旁巡查,現場發現有魚類殘渣,經查貴商號從事漁產批發市場之行業,為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5項指定公告之事業,於品質篩選淘汰劣質漁貨過程產生之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9月15日前往執行大新營異味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第1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源操作許可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聚胺基甲酸乙酯)製造程序 (M01),現場發現聚酯儲槽(T126)連接中間計量槽(E118)物料流向管道無連接(拆除),與本局核發之固定源操作許可證M01製程流程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7日9時25分許派員至本市西港區慶安里新興街5號之8(西港區西港堡段897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人員於廠內鐵皮屋前設置一個鐵桶並露天燃燒廢棄物,現場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逸散排放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80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轄柳營科技工業區暨環保園區(以下簡稱柳科園區)屬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前經本局於109年8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1.2 mg/L,已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柳科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承諾值懸浮固體10 mg/L,且未符合排放許可證「較放流水標準加嚴之水質項目與限值」登載之懸浮固體10 mg/L,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經本局限期改善至110年6月14日止在案。本局於110年6月18日派員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8.0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放流水標準。另已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柳科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承諾值,懸浮固體承諾值10mg/L,且未符合排放許可證「較放流水標準加嚴之水質項目與限值」,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貴局柳科園區未於期限內完成限期改善或補正,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勝安香草運動公園籃球場風雨球場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北區富台段1184、1185、1185-1、1185-3地號),領有雜項執照((109)南工雜字第0011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7月23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興建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施博祥農業設施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官田區西庄段545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0)南工造字第02586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8月25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完成,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10年9月2日派員至臺南市白河區三間厝94-10號隔壁貴行稽查,現場發現鐵桶積水未妥善清理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11/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7月16日14時25分許至七股區頂山里頂山166號前巡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從事星崴七股太陽能光電廠管路建置工程,於頂山子公車站牌前道路因工程車出入輪胎挾帶泥土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1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1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10日22時2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永康區橋北段39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噪音管制區管制時段內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夜間施工,使用動力機械進行連續壁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10.8(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本局於110年2月1日派員進行廢(污)水處理設施調勻站(T01-03)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2.7(許可核准4~7)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0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669,3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於110年8月6日檢具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檢驗報告,改善完成報請查驗。本局於110年8月11日及110年8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110年8月18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檢驗值209mg/L(標準值5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未完成限期改善。貴公司從事電鍍業,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於110年8月6日檢具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檢驗報告,改善完成報請查驗。本局於110年8月11日及110年8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110年8月18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檢驗值209mg/L(標準值5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未完成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永華六街與建平八街口(金華段29地號等6筆)貴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車道截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柳營廠稽查,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7南市廢乙處字第019-1090630-02號)之處理機構,發現貴公司於廠區齒輪油堆置區堆置約4桶廢油(牆上有廢油之標示),貴公司表示係作為設備潤滑油使用,惟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未登載廢油品項。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下稱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柳營廠稽查,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7南市廢乙處字第019-1090630-02號)之處理機構,經查貴公司110年5月申報廢塑膠混合物產出量為0.68公噸,且該月未有清理量,惟申報貯存量為0,是貴公司未正確申報廢棄物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堆置場前經本局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廢木材、棧板,惟該廢棄物貯存場所之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致污染地面,且有木屑飛揚之虞,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109年6月25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 本局復於110年1月27日至貴公司所有堆置場複查,發現堆置廢木材、棧板情形,依然未依規定辦理,顯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並限期110年6月15日前改善完成;再於110年7月23日至貴公司所有堆置場複查,仍未依規定辦理,顯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06月07日16時10分許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產出生活垃圾(D-1801)未委託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該項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0月2日10時25分許派員前往稽查,於本市新營區中華路14號前發現貴公司因清理內部將生活垃圾堆置於路旁有礙衛生整潔。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8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製程設備作業中,係從事粉粒狀物堆置、破碎及運輸,作業中並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農會廠房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麻豆區興國段1072地號等7筆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0)南工拆字第00014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8月5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且衍生廢棄物已清除完畢,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10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10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0/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0年10月15日16時05分許於本市新化區那拔里往八德樂園路段發現貴公司之工程車輛進出未有相關防護措施,致夾帶泥沙散落於路面上,造成道路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7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開發基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現地監督配合陳情案件稽查,發現開發基地北面現為鐵皮廠房作機具、原料暫存及部分作為停車場使用,現場出具之110年5月7日預拌混凝土產品量為810公噸,與「玉楠混凝土企業有限公司混凝土工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5-3頁、5-6頁所載之廠區北面為停車場及空地,日產470公噸預拌混凝土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據貴公司109年4月30日岱稜字第1090400007號函附103年~108年原物料使用量等資料,貴公司VC一廠(M02)107年原物料使用量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操作量10%。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OP一廠製程之塗佈機烘箱有前排風車抽氣將甲苯等VOCs空氣污染物導往防制設備處理及後排風車抽氣逕排大氣,而後排風車逕排大氣之排放口並非許可證核定之排放管道。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據貴公司109年4月30日岱稜字第1090400007號函附103年~108年原物料使用量等資料,貴公司VC二廠(M01)107年原物料使用量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操作量10%。
- 處分日期
- 2021/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據貴公司109年4月30日岱稜字第1090400007號函附103年~108年原物料使用量等資料,貴公司VC二廠(M01)108年原物料使用量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操作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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