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001 - 100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6,3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懸浮固體檢驗值157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商號109年1至3月未申報廢棄物D-0803廢布、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2405廢油墨產出、貯存情形。以上違規事實,經本局1次按次告發並限期109年10月31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109年11月3日自主性勾稽作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該商號109年1至3月仍未申報廢棄物D-0803廢布、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2405廢油墨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六甲廠於108年9月至109年1月及109年3月至109年8月R-1107燃煤底灰已超過再利用檢核之最大月再利用量(418.8公噸)。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店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店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茶棧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4,0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據民眾檢舉照片,發現109年10月16日12時40分許,於北門區61號快速道路上發現貴公司之車輛KEE-9789載運廢棄物未依規定使用防護網(布)緊密覆蓋,並捆紮牢靠,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貨箱或車體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造「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台17線本淵橋改建工程」,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2日10時40分許前往本市安南區海南段622、627-2等兩筆地號稽查,現場未經前開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即逕自堆放橋墩改建所挖掘出之營建剩餘土石方,並以混凝土塊堆置造路使用,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造「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臨時工程處-台17線本淵橋改建工程」,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2日10時40分許前往本市安南區天馬段1079、1080等兩筆地號稽查,現場未經前開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即逕自堆放橋墩改建所挖掘出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1月3日19時35分許派員抵達本市永康區中山北路35巷內查察,發現貴公司發電機因柴油管破裂,柴油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社所有車輛之駕乘人於違反地點有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住戶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資源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回收,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局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或容器)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張掛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置放廢塑膠碎膜,惟未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0/1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D-0902、D-0999等事業廢棄物於108年8月起至109年6月,皆未依規定申報其產出、貯存及清理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12/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R-0902、R-0119、D-0901、D-0902、D-0999、D-1801等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0/12/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站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DI9),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於109年10月15日派員至貴站進行實車查核,發現由非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測之採樣管插管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暨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09年11月6日於本市南區濱南路208號(喜樹抽水站前)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4年5月出廠(第2期車)的K*C-7539號營業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09年11月13日於官田區二鎮里75號之45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95年2月處廠(第3期車)的277-*D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南市廢乙清字第0034號)之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18日督察宇泰環保工程行,該工程行於108 年7月10日自永康區三民段23、24地號清除廢棄物至安南區南興段1047-1地號農地暫置,隔日7月11日再由貴公司清運至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貴公司雖有上網申報,惟未依規定申報其廢棄物實際清運情形(申報委託單位為統益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惟實際委託單位應為宇泰環保工程行)。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金耘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貴公司經環保署勾稽,發現貴公司申報之事業廢棄物D-0299、D-0699(108/12、109/01、03、05),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致申報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仁德廠從事食品生產作業,109年9月15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高潛勢水污染事業督察專案時,發現貴公司仁德廠產出之生活垃圾、廢塑膠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至焚化廠處理,有簽訂合約書,惟未作成每次清除之清除機構名稱、清除車輛車號、清除人等紀錄及未保留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1月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總安街二段38號旁-總安橋道路,發現貴公司進行橋梁道路施工時,造成道路泥濘,泥土污染路面情事,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20日22時3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郡安路三段115號(和成段489-1地號)稽查,發現貴行一般垃圾(蛋殼)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垃圾車清除,逕行排出至前揭號址。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金華路一段473號(日新段204、205、250、1015~1019、1106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一樓溝渠,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成功一街131巷383號旁(二空段596地號)貴公司工地內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9年8月18日派員至歸仁區忠孝北路22號稽查,現場發現水桶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並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民族路三段148巷23號旁(永安段186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於109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民族路三段148巷23號旁(永安段186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16日05時38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永康區正南三路查察,經查貴公司從事鋁鑄造作業,於熔煉製程投入物料時,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目視確認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由廠房製程上方之排風扇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01 mg/L,標準值8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科廠從事化工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前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PAC及Polymer),及污泥產生、貯存、清運量未依規定按次記錄,每月統計。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在楓企業有限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貴公司經環保署勾稽,發現貴公司申報之事業廢棄物D-1201(108/12、109/01~06),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致申報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維展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貴公司經環保署勾稽,發現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D-0499(109/01~05)漏報廢棄物產出情形,致申報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億祁企業有限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26日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於109年7月未申報貯存及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進口PET造粒製成塑膠粒製造作業,經本局於109年6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廢塑膠堆置位置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廢棄物貯存區配置圖不符,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9年7月29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9073460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0月20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9年10月23日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2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2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補習班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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