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151 - 10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11/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26日派員前往本市北區勝利路399號稽查,經查貴店未妥善維護周界水溝,致使有油垢污染水溝,已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場領有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20-01號),經本局於109年9月26日派員至貴場進行稽查,發現缺失如下:1.堆置區防塵網覆蓋面積未達80%,且於稽查時物料堆未保持濕潤,扣4點;2.車行路徑舖設級配惟仍有路面色差且未保持濕潤,扣4點;3.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加壓沖洗設備,扣10點;4.裝卸作業時灑水量不足未保持物料濕潤,扣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2點。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未依規定按次紀錄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廢(污)水處理設施新增一台固液分離設備,未依規定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與原核准簡易排放許可登載事項不符;另貴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讀數及累計水量讀數。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廢(污)水處理設施新增一台固液分離設備,未依規定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與原核准簡易排放許可登載事項不符;另貴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讀數及累計水量讀數。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查核,查貴商號108年8月至109年7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電線電纜D-2601、廢矽酸鈣板R-0410、廢石膏板R-0411等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稽查,貴商號從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現場衍生廢棄物D-0299 (廢塑膠混合物)及R-0503(營建混合物)貯存區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109年9月24日15時57分許,貴公司車號AFG-9112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南區濱南路往喜樹國小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健康三街12巷1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8月1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南路366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明興路119巷3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08月22日上午08時50分至貴店執行公廁稽查時,發現該廁間內垃圾桶未加蓋、未確實填寫清掃紀錄、洗手台鏡子不潔、大小便器皆有污垢、地板髒污、牆壁及天花板不潔等,依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原則計點達24點(詳見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附表二之缺失記點原則)。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於網路平台(遠東百貨線上購物)販售指定商品「【星如雨】奶黃月餅禮盒6入」,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之指定產品製造業,指定產品之包裝應符合禮盒或複式禮盒包裝體積比值為1以下之規定,然前述產品經量測包裝體積比值為1.57,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社未申報108年10月以前之營運紀錄,及108年10月迄今清除至將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再利用之廢潤滑油,其廢棄物代碼均錯誤申報為D-1703。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社於108年11月21日辦理其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並汰除原核准清除車輛305-QW,惟其未依規定存放該車輛汰除前之相關資料。
- 處分日期
- 2020/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81,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有一加熱鍋爐,其產生之廢水未登載於本局核准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並於該股鍋爐廢水排放地面水體處採取水樣,現場量測溫度平均為38.2 ℃,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2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7月24日派員沿本市佳里區市道176號南側排水溝渠發現油花後循線稽查,查貴社於佳里區同安寮81-1號稽查從事拆除建物工程,工區油槽設置區(含鍋爐)因怪手拆除過程不慎震動,導致油槽和油桶內重油滲漏流出廠外排水溝渠至污染將軍溪,雖廠內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行使砂土覆蓋阻絕),惟廠外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亦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本局備查。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現場R-0201、R-0701等衍生廢棄物貯存區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顯未依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查核,查貴公司108年8月至109年7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及R-0701廢木材等貯存情形;另貴公司於108年12月至109年7月將D-0299廢塑膠混合物以R-0201廢塑膠申報並委託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惟貴公司申報項目與產出廢棄物樣態不符,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現場R-0201、R-0701等衍生廢棄物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代碼。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12日於本市永康區永科一路與王行路(往永科北路方向)派員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0年7月出廠(第4期車)的A*N-3821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21日於本市官田區工業路1號(酒廠流放口)派員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8年1月出廠(第2期車)的6*-337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2.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3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9,58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68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28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71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53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7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4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5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廠收受燃煤飛灰及底灰堆置於臺南市永康區鹽北段1509-2、1509-3、1509-4、1509-5、1509-6等5筆地號土地,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緩,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8月17日前提送處置計畫書至本局審查並清理完畢,惟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07月22日至柳營區旭山段40地號巡查,現場發現被倒置一車次拆除建物後營建廢棄物,其中有發現佳里區菜寮8-1號之門牌,經109年07月23日派員查證該門牌地址為佳里區三協段733地號土地上之建物,為貴公司所有,貴公司拆除上揭地號土地建物,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建物拆除。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商行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11/1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於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土地車庫停留,其清除車輛停留位置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停車場地號(臺南市永康區永二段0228-0000、0228-0001、0319地號)記載內容不符,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343-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0日派員會同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專家學者及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至貴公司進行稽查並針對其排放管道P001執行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檢測作業,惟現場發現廠內有2座鍋爐設備運作中,其中一座為M01製程燃油鍋爐E001,另一座為符合環保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或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蒸氣產生量達10頓/小時之燃材鍋爐,但該鍋爐未列於M01製程中,現場污染源設備明顯與許可證規定內容不符有稽查單(督察編號:981090900065)及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7年1月3日府環土字第1070050013號函核定貴公司之「臺南市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順廠及二等九號道路東側草叢區土壤污染整治場址整治第三次變更計畫書」(下稱第三次變更計畫)第十三章整治期程之第13-4頁(圖13-1預定整治期程)需於108年底完成累計污染土處理量232,200噸(35%);海水池B區底泥整治作業,場址累積整治面積達18.3公頃(49%)。二、原訂108年底之查核點,貴公司於同年11月18日來函辦理展延,經本局同意展延至109年3月31日止,後續貴公司於109年3月31日提送查核點展延追趕計畫執行成果,本局遂委託監督計畫台境公司於同年7月20~24及30日執行海水池B區第二次底泥驗證作業、7月29日執行污染土改善完成驗證作業,經查採樣驗證結果,確認累計污染土處理量達232,200噸(35%)符合污染土處理量查核點,惟海水池B區(3.49公頃)底泥驗證未通過,改善面積僅達14.81公頃(40%),確認未達108年查核點目標即累積整治面積未達18.3公頃(49%)。三、綜上,貴公司顯未依本府107年1月3日府環土字第1070050013號函核定之第三次變更計畫內容實施。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屬土污法第9條公告事業,經查經發局廢止貴公司工廠登記後未提送事業所使用土地之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是以,本局於109年4月27日以環土字第1090040713B號函(109年5月4日寄存貴公司工廠登記地所轄永康郵局)請貴公司於文到3個月內提供經技師簽證之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爰貴公司至遲需於109年8月3日前提送,因期限將屆滿,本局又於109年6月29日以環土字第1090067146C號函(109年7月8日寄存貴公司代表人居住地所轄台北敦南郵局)請該公司於109年8月3日前提送,惟迄109年8月3日該公司仍未提送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貯存三氯甲烷1814.86克,惟查貴公司三氯甲烷核可文件業於109年8月3日失效,是貴公司未取得毒化物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9年7月27日及8月18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D-0299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區位置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及產出D-0701廢木材棧板未登載於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未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9年7月27日及8月18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將D-1099非有害集塵灰投入廢水處理設施,後續以D-0902無機性污泥進行清運,並查貴公司台南廠網路申報資料,貴公司台南廠廢水處理設施原料使用量,顯低於無機性污泥產出量,且D-1099非有害集塵灰皆申報貯存,惟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確實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D-0299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區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C-0110硫酸銅廢液未標示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11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29日派員前往貴場稽查,現場發現貴場後方雞毛散落至場外水溝造成污染,影響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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