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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201 - 10250 筆)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9月29日派員前往貴場稽查,現場發現貴場雞毛散落至場外土地上造成污染地面,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0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9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43mg/L,標準值600mg/L ,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將R-1304廢鋁場外貯存於協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廠,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營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貯存來自常琪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R-1304廢鋁,及產品鋁合金錠、氧化鋁等,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桃園市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同意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之廢棄物。目前係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經查貴公司非屬上述核定核准收受67家之事業,惟貴公司分別於109年3月4日、3月12日清除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有機性污泥(D-0901)13.71、13.29公噸共2筆(聯單單號:R100169310900022、R100169310900024)至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代處理。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將廢塑膠R-0201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大門對面空地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9年7月14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9073161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9年9月10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9年9月11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從事廢棄物清除事宜,並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23日請負責人前往說明安南區南興段1047-1地號農地廢棄物案件,發現貴商號從事一般廢棄物清除作業,卻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實際清運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其於109年1月至5月未依規定確實申報R-0104禽畜糞、R-0112死廢畜禽、R-0908農業污泥之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企業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9年8月18日派員至本市歸仁區大吉街147號對面貴行稽查,現場發現場內鐵容器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蚊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並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109年10月6日前往稽查,經查貴店雖設有油脂截留槽,惟未妥善維護致使污水污染周界水溝,已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4月22日20時49分許前往違規地點稽查,經查該址為貴工程行放置板模工程用具(板模、鐵柱支架及維修汰換下之廢木料)之場所,因管理不當引起火警產生明顯異味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171,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鹽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23日派員稽查,當日天氣晴未下雨,發現廠內道路抑塵灑水所產生之廢水流入雨水溝,逕由RD11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經查該公司RD11閘門未開啟但有破裂且未立即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致疏漏廢水,於RD11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現場檢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pH檢驗值9.2,標準值6-9)。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腦輔助彩色印刷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印刷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7月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申請並經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鹽水廠(管制編號:R8500582)從事鋼鐵冶煉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23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查核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發現M01之轉爐(E002)、1號真空爐(E014) 、2號真空爐(E015)未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其操作行為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且現場出入口為開放空間,致製程操作過程中產生明顯粒狀物逸散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染整業(管制編號:R8401879),經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稽查,經查印染整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監測儀表之洗滌流率顯示值已超出監測儀表上限(50 m3/hr),不符合許可操作範圍(2~30 m3/hr),且未在10%容許差值內,貴公司未依許可證記載之各項許可條件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染整業(管制編號:R8401879),經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稽查,經查印染整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設備外有洗滌液滲出,致未有效維持洗滌塔防制效率;另濕式靜電集塵器(A003)監測儀表洗滌液流率計模糊無法辨識,致未能有效監測流率,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染整業(管制編號:R8401879),經本局於109年9月15日派員稽查,經查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作許可證,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403)監測儀表之洗滌液流率600L/min,不符合許可操作範圍(50~400L/min),且未在10%容許差值內,貴公司未依許可證記載之各項許可條件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清洗區產生之鹼性廢水(試紙檢測pH約10~11)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廠區雨水溝。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清洗區產生之鹼性廢水(試紙檢測pH約10~11)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廠區雨水溝。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2,82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稽查當時天氣大雨,於其廠區周界外雨水排放孔發現數股綠色水源排出,並於排放孔採取水樣一組送驗,現場檢測pH為10.1,該水源系來自貴公司藍藻培養池之清洗閥門排出,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7 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2.3 mg/L(標準值3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90.2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8日派員前往本市北區中華北路一段與大興街口稽查,經查貴公司車輛載運砂石時,未妥善維護致使砂石污染周界路面,已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潔車輛於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土地車庫停留,其清潔車輛停留位置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停車場地號,臺南市永康區永二段0228-0001、0225地號,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載內容不符,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惟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潔車輛於臺南市永康區大灣路942巷641弄89號土地車庫停留,其清潔車輛停留位置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停車場地號, 臺南市永康區永二段0228-0001、0225、319地號,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載內容不符,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站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DI7),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於109年9月24日派員至貴站進行實車查核,發現由非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暨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站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D10),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至貴站進行實車查核,發現由非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暨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10月30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派員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89年6月出廠(第3期車)的9*-6365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10月30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派員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96年5月出廠(第4期車)的696-X*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官田廠稽查,稽查時於本市官田區南廍段32、32-1、33、33-1、33-2、34-2及35地號見有堆放R-1209電弧爐煉鋼氧化碴(石),發現未依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廠區配置圖貯存位置堆放。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11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1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1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校於違法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以致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且,本局予以告知將依法處分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診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營廠於本市新營區從事瀝青混凝土生產,本局109年9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營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1097-01號),現場發現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缺失如下:(一)廠內物料堆置區阻隔牆高度未達實際堆置高度一.二五倍,記4點。(二)廠內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鋪設混凝土地面,惟有路面色差,記4點。(三)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2點。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營廠於本市新營區從事瀝青混凝土生產,本局109年9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廠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營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1097-01號),現場發現M01製程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與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廢氣入口溫度及廢氣出口溫度均為70℃,不符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准之操作條件100~200℃。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31日於本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258之12號執行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4年9月出廠(第2期車)的K*F-2190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貴公司應於109年10月5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9年10月20日在案,該車輛於109年10月17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2.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主要生產豆腐、豆漿製品,經本局於109年9月11日派員稽查,其清洗豆類、濾布、機具、器皿等廢水未經處理就經廠內收集溝排至廠外路旁側溝進入劉厝大排。貴公司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其他污染物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9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據民眾提供之影片於109年8月1日10時35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安定廠洗車台沈澱池污泥未妥善處理,使用鏟土機鏟至廠區後方土地,任意放置曝曬。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土污法第9條之公告事業,再查貴公司遭經發局廢止工廠登記後未依土污法規定提送事業所使用土地之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是以,本局於109年4月27日以環土字第1090040713E號函(善化郵局於109年5月8日送達與貴公司代表人同居之父親))請貴公司於文到3個月內提供經技師簽證之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爰貴公司至遲需於109年8月7日前提送,因期限將屆滿,本局又於109年6月29日以環土字第1090067146F號函(善化郵局於109年7月1日送達與該公司代表人同居之母親)請貴公司於109年8月7日前提送,惟迄109年8月7日貴公司仍未提送土調資料予本局審查。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本市七股區柏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七股區十份段114之2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25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新建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前,即先行動工。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6日10時14分許派員前往貴實業社,會同負責人方茂旭先生稽查,於現場大門口兩側旁見有堆放R-0201廢塑膠等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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