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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301 - 133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7/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於108年6月4日前往稽察,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核准量9.5CMD、每月排放25日,每日24小時排放(9.5m³/日*25日=237.5 m³/月),核對該公司台南廠107年1月~3月定期申報排放量879m³,107年4月~6月定期申報排放量960m³,107年7月~9月定期申報排放量1417m³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9/07/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95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7/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噪音管制區管制時段內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夜間施工,使用動力機械進行地下室板面灌漿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經現場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仁和路95-10號旁(仁和段435、436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永康區勝華街108號旁(兵北段109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永續路與永續18街口(國安段1576-1地號等41筆)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永續路與永續10街口(國安段1727-1地號等86筆)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6月13日14時5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仁德區文華路三段189巷111弄36號稽查,發現廠內有堆置生活垃圾,環億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雖領有本府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年事廢清乙字第048-1101130-00號),惟前揭地址於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內未有登載做為轉運站或貯存場使用。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8年12月出廠(第3期車)的**C-6039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7月1日行經本市新市區豐華里豐華65-22號對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3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區產生廢(污)水收集管線連接至原廢水收集槽(T01-2),進入原廢水收集槽(T01-2)管線閥門關閉,逕行私自接塑膠管線利用重力方式排放於廠內雨水收集溝渠,再利用雨水收集溝渠排放於廠外承受水體,貴公司以專管、閥門調整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於廠外進入承受水體前之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54 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0 mg/L、標準值100 mg/L;鋅檢驗值3240 mg/L、標準值5.0 mg/L;總鉻檢驗值5.85 mg/L、標準值2.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上述貴公司製程區產生廢(污)水收集管線連接至原廢水收集槽(T01-2),進入原廢水收集槽(T01-2)管線閥門關閉,逕行私自接塑膠管線利用重力方式排放於廠內雨水收集溝渠,再利用雨水收集溝渠排放於廠外承受水體,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所稱繞流排放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一第1項規定。貴公司前述違規繞流排放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於108年5月30日前往稽察,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核准量16CMD、每月排放25日,每日24小時排放(16m³/日*25日=400 m³/月),核對該公司台南廠107年4月~6月定期申報排放量1482m³,107年7月~9月定期申報排放量1530m³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5日會同本局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台南廠107年7月至10月之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產出量10%,未依規定完成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作業。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台南廠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之位置不符,且未依規定完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開立裁處並於107年11月13日交郵務送達貴公司台南廠,並限期貴公司於108年2月11日完成改善。據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仍未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產出之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有露天貯存之情形,貯存時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施,且未於貯存區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開立裁處並於107年11月13日交郵務送達貴公司台南廠,並限期貴公司於108年2月11日完成改善。據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仍未將上述違規情形完成改善,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上開限期改善內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收受廢玻璃(廢棄物代碼:R-0401)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並經本府核准廢玻璃再利用登記檢核身份至107年10月31日止,本局於108年2月25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台南廠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台南廠於107年11月、12月皆有使用廢玻璃情形,貴公司台南廠人員表示108年1月亦有使用廢玻璃情形,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申請前開再利用登記檢核身份,即逕行廢玻璃再利用。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行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拋棄煙蒂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9/07/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妥善清理營業招牌柱旁之積水管孔,經查有孳生孑孓、蛹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採集與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88年1月出廠(第2期車)的**G-3975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3月28日行經本市六甲區林鳳營111-8號附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5月8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8年7月8日在案,該車輛於108年7月8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2.9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3月21日派員至本市佳里區禮化段509、510、511、512、513、514、515、516地號會同貴公司代表勘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未經檢核通過取得再利用資格,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為塑膠原料(PP、ABS)。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保生東路68號工地(仁德區南勢園段502、503地號)未妥善清理工地內材料堆放區塑膠桶積水,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行於違反地點有拋棄菸蒂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案108年7月10日11時00分許前往稽查,於本市新營區新營段613-2、613-9、613-12、613-13等地號,貴公司承造之聖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地下室,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會同陳先生進行確認,全程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行所有車輛號牌4318-R3自用小貨車駕駛人,於違反地點有拋棄煙蒂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校三連堂後方高壓設備區內有容器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06月16日派員前往三股畜牧場稽查,稽查時至場內由楊國村陪同,場內目前飼養雞隻已出清,現場發現清理雞隻排泄物及鋪設之粗糠散落地面,致孳生蒼蠅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7/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6月2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安北路129之1號(石門段730、731地號)貴公司工地電梯井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至本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7-2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在停車場以鐵桶燃燒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棧板),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且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急處理設備。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89年9月出廠(第3期車)的**-586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5月29日行經本市官田區中華路一段146號處,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7月8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7月4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7月1日23時15分於違反地點使用動力機械(銑刨機、壓路機)進行路面改善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已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1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紡織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8日9時18分許派員至貴公司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88.5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70 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2.4 mg/L,標準值30 mg/L)。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2,1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650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28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10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08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飼養豬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污水處理設備操作運轉中,於貴場放流口處見有排放廢(污)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92 mg/L、標準值 8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100 mg/L、標準值 60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 3380 mg/L、標準值 150 mg/L)。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6月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新都路近西門路口(新都段339地號),發現貴公司堆置大量廢棄保麗龍等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造成環境髒亂,污染地面,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9/07/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7月9日15時50分許前往稽查,於本市新營區新營段1386、1386-1~9地號,貴公司所承包四季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工地樓梯間,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全程錄影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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