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501 - 55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8/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林陳美雲店鋪拆除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1/08/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BKR-556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16日派員至貴處辦理「東興廠一期OTV膠羽沉澱池改建工程」工地查核結果,發現該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物料堆置—未設置物料堆置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二)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三)裸露地表-實施面積未達一級標準80%;(四)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共計22點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通霄鎮台1線135K-C005電線桿(梅南橋前)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7179(子車:HBA-6589,司機:林信宏)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業經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C-1289(子車:HBA-6329,司機:蔡桂賢)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回填於上述地點,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C-1289(子車:HBA-6329,司機:蔡桂賢)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回填於上述地點,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農業處查證,稽查時提供之地號為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土地,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D-3391(子車:HBB-7897,司機:曾逸桓)載運剩餘土石方於上述地點回填,經查所屬車輛行為人(曾○○)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合約回填地點為通霄鎮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土方來源為紘鼎開發工程有限公司向淳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土石方(出貨單),惟本案經苗栗縣政府農業處現場勘查,上述車輛回填地點為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土方合約交貨地點:通霄鎮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惟該地號業經土地所有人代表陳述,並未有同意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之土方傾倒回填於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土地內,故上述貴公司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交貨地點,非合法之土方處理地點,視同無效之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農業處查證,稽查時提供之地號為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土地,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C-1776(子車:HBA-6536,司機:李韋震)載運剩餘土石方回填於上述地點,經查所屬車輛行為人(李○○)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合約回填地點為通霄鎮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土方來源為紘鼎開發工程有限公司向淳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土石方(出貨單),惟本案經苗栗縣政府農業處現場勘查,上述車輛傾倒回填之地點為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土方合約交貨地點:通霄鎮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惟該地號業經土地所有人代表陳述,並未有同意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土方回填於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土地內,故上述貴公司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交貨地點,非合法之土方處理地點,視同無效之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農業處查證,稽查時提供之地號為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土地,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C-1279(子車:HAB-3861,司機:顏鴻尉)載運剩餘土石方於上述地點回填,經查所屬車輛行為人(顏○○)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合約回填地點為通霄鎮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土方來源為紘鼎開發工程有限公司向淳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土石方(出貨單),惟本案經苗栗縣政府農業處現場勘查,上述車輛回填地點為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土方合約交貨地點:通霄鎮內湖島段278、414、415及455地號),惟該地號業經土地所有人代表陳述,並未有同意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土方回填於通霄鎮內湖島段440地號土地內,故上述貴公司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交貨地點,非合法之土方處理地點,視同無效之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D-2015(子車:R2-70,司機:彭崇德)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上述地點,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紘鼎開發工程有限公司向淳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之剩餘土石方,惟本局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上述車輛於本局查獲前(報案時間:3月22日08時55分,稽查時間:09時55分至10時55分)並未有至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淳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載運剩餘土石方,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與通霄交流道往南100公尺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C-1278(子車:HBA-6322,司機:周哲弘)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合約回填地點為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及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C-1175(子車:HBA-6316,司機:楊文廷)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回填於上述地點,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紘鼎開發工程有限公司(未有出貨單及過磅單),業經本局至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紘鼎開發工程有限公司非政府機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D-5992(子車:32-BT,司機:李俊輝)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回填於上述地點,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紘鼎開發工程有限公司向淳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之剩餘土石方,惟本局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上述車輛於本局查獲前(報案時間:3月22日08時55分,稽查時間:09時55分至10時55分)並未有至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淳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載運剩餘土石方,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29日派員至貴畜牧場周界執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115,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農業區地區標準限值30)」。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03月25日派員查核貴公司苗栗廠,109年洗膠區(E002)使用之丙酮、乙醇等原物料使用量,分別為29.266公噸及12.088公噸,已超過許可證年許可最大設計量(15公噸及9公噸)。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公館廠周界執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37,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農業區標準限值3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8/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污染物(油水分離槽未妥善處理,致周界外溝渠有明顯浮油污染之情形,周界水體水質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132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496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750mg/L。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苗縣環貯許字第00498-01號),稽查時現場未能提供回收水表每年1次校正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蔡世文等3戶住宅新建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BCK-088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8/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包工程遭查獲工地周圍有水泥砂漿噴濺定著物及砂石堆積造成定著物污染,影響環境衛生甚鉅。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紙製造業,本局於110年7月19日至該公司稽查,經查109年6月及7月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該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R-0904漿紙污泥之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8/03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苗栗廠(以下簡稱該廠)(管制編號:K73A1023)從事飲料製造加工業,本局於110年7月13日至該廠稽查,經查該廠有下列違法事項:(一)經查該廠109年6月至110年5月期間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有質量不平衡情事,該廠雖依規定申報,但申報錯誤。(二)查該廠製造程序有廢棄物D-0901有機性污泥產出,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並未申請該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等資料(三)次查廢棄物D-0901有機性污泥、D-0299廢塑膠混合物之貯存區域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四)該廠未提供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之清除、處理契約書。
- 處分日期
- 2021/08/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10年7月12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徐○○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911-W7)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造橋鄉朝陽路48號前,經攔查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7/3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及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0997(子車:HBA-7597,司機:許俊彥)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上述地點,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7/3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通霄順千汽車維修中心前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2097(子車:HBC-6067,司機:簡成翰)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合約土方來源為廣寶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回填地點為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7/3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通霄順千汽車維修中心前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2099(子車:HBC-6069,司機:吳育恆)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合約土方來源為廣寶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回填地點為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07/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處理設備雜項新建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1/07/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事業之淨水處理程序中軟水機之離子交換樹脂再生廢水及RO設備產出廢水皆匯入會合井收集後納入科學園區廢水處理廠處理,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07/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貯留許可內容每日記錄快混池及慢混池pH值及按次記錄加藥量。
- 處分日期
- 2021/07/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6590-ZT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BCG-739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5D-558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BCG-696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苗栗廠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R-0201)再利用生產作業,再利用登記檢核期限至2020年06月19日止,惟查貴公司前於109年8月4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提送審)送本局審核,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11日以環廢字第1090058799號函發文退回補正,迄今補正總日數已逾30日,貴公司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即逕行營運;另查廢塑膠貯存場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分別於110年5月14日、同年6月7日至苗栗縣竹南鎮鹽館前段山子坪小段819、820地號稽查,經查現場堆置廢棄物R-0201廢塑膠、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經該公司(苗栗廠)負責人馮○○110年6月3日到案表示該地號所堆置之廢棄物為該公司(苗栗廠)所有,惟該公司(苗栗廠)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棄物廠外貯存。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6日至該公司稽查,經查廢棄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貯存區域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貯存之區域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10年7月4日工永字第11000729440號函於110年7月9日至該公司稽查,經查該公司於經濟部命停止收受事業廢棄物進廠期間(110年5月14日至同年6月20日),仍持續收受廢棄物R-1107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6月30日至該公司稽查,查貴公司TR輕膜飄散造成環境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07/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2條,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9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本局110年7月9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查該公司於109年2月至12月期間有清運有機性污泥(D-0901)、漿紙污泥(R-0904),清運機具車號為KLA-9519、KLA-9526、KLD-3612、KLD-3697、KLD-3699、KLD-3886、KLD-3900、KLD-3901、KLD-3913、KLF-8133、KLF-8150,惟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包括尾車車號),以致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法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柴油車車號:631-Q2,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不透光率為2.7m-1,已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3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運作污染頭份市蘆竹段223地號土地土壤及地下水,業經本府110年5月10日以府環水字第1100029196B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KEA-933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MTX-822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MTX-822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205-NKX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HR-902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YE-122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1/07/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號AVH-925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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