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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201 - 72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5/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鼎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於106年12月至107年3月止,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貯存作業之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18/05/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WJ-3181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污穢物(汁)
處分日期
2018/05/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SN-829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5/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RQ-599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5/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R3-209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5/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8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竹南頭份地區市鎮污水處理,污水處理程序所產生有機污泥(D-0901)之脫水、烘乾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事業,惟貴公司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27-NKW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5/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MAJ-055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5/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82-ZL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5/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06年11月2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所屬T3廠106年10月12日向美商英特格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買入毒性化學物質『三氟化硼』330公克及轉出(殘氣退回)10公克未申報運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18/05/09
罰鍰金額
NT$5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8日執行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所屬苑裡廠再利用程序產生之廢濾網、廢保麗龍等事業廢棄物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即逕行營運,本局於107年1月20日以環廢字第1070003102號函裁處限期貴公司於107年2月10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請本局審查;經本局於107年3月23日現場複查,貴公司苑裡廠仍未依限於107年2月10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請本局審查;另查原堆置之廢濾網、廢保麗龍已委託業者清除處理,惟貴廠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又查廢濾網、廢保麗龍委託清除處理未依規定簽訂清除處理契約。
處分日期
2018/05/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僱用他人從事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車輛未隨車持有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車號:KLA-9760﹞
處分日期
2018/05/05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C-0202於106年2月份產出貯存,未於貯存期限屆滿2個月前提出貯存展延申請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製造濃果糖漿致產生黏稠狀廢水排放至廠外溝渠致污染水圳,導致水體污染(水質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4.3、懸浮固體219mg/L、化學需氧量15100mg/L)。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鍋爐重油洩漏排放至廠外溝渠致污染水圳及河川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1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事業類別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列管之事業,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水,且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59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GZ-831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2F-591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SN-5861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3502-MY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5261-UB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UP-631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1日派員督察結果,貴公司從事木材製品生產作業,經查以原木進行裁切、修邊等之木造品製造程序,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之工廠,符合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6批木造品製造程序之管制範疇,督察時,製程生產作業中,惟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車輛715-JFR未依規定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車輛583-DMR未依規定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放流水表處WM09洗瓶機清洗廢水管線(以RO水清洗全新空瓶以盛裝產品之清洗廢水)未經廢水處理流程直接匯入放流管線,經放流水表排入納管口,當日現場雖未產生該股製程廢水,惟該股製程廢水收集處理流向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流程不符;另查每日操作紀錄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頻率記錄T01-01、T01-02、T01-07液位;T01-05溶氧;T01-06停留時間、體積負荷、濾速、液位、壓力、pH值;T01-09流量;T01-11停留時間;T01-10壓力等操作參數。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濃度46.5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處分日期
2018/04/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3月20日派員查獲貴公司在水污染管制內棄置污染物(更換92無鉛汽油濾芯之殘油)於溝渠,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於107年1月16日派員至該公司進行查察,稽查時於周界下風處發現該廠生產過程及廢水有異味情形,並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作業,檢驗結果異味污染物分析值為52,未符合固定污染源(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標準值30,本局後續將依法通知陳述意見。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K7295076)從事各類廢塑膠再利用作業,其中包含再利用醫療院所產出之洗腎液原料空桶、點滴軟袋及生理食鹽水空瓶等醫療用廢塑膠,依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十、醫療用廢塑膠之運作管理規定,再利用機構應有能力清洗藥瓶殘留之少量藥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03月0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設置之清洗設備僅能針對洗腎液原料空桶進行清洗作業,無法清洗點滴軟袋及生理食鹽水空瓶之殘留液。
處分日期
2018/04/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K8003205)從事事業廢棄物處理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02月12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之粉塵土灰以太空包袋裝貯存於室外,該事業廢棄物露天貯存且無防止飛揚逸散滲漏等措施,亦未以中文標示事業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2L-3420,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污染度達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9年7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35%)
處分日期
2018/04/1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03月01日派員至貴局所辦理「大安溪斷面46~48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作業第二期( 支出一【疏濬工程】)」工地查核結果,發現該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ㄧ)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二)裸露地表-灑水頻率不足(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四)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共計16點。
處分日期
2018/04/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UP-535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HM-006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7679-F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18/04/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2F-746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苗栗廠廢鐵貯存區產出之底層砂土,經粗篩分選後所產出之鐵砂土夾雜細鐵塊出售予盤石砂石行篩選磁分,經查該砂石行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再利用者登記檢核。另查所提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廠未將廢鐵貯存區所產出之底層砂土分類後之廢鐵砂土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8/04/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BR-056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銅鑼廠,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作業,檢測結果為52,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標準限值3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廢棄物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3517-VS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2月24日會同苗栗分局鶴岡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A-9731(司機:何文光,子車:IW-82)載運剩餘土石方於公館鄉尖山段2353地號土地,經查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18/04/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2月24日會同苗栗分局鶴岡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737-HY(司機:謝志明,子車:6M-19)載運剩餘土石方於公館鄉尖山段2353地號土地,經查所屬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18/04/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業承包工程查獲工地周邊有砂土廢棄物掉落,污染道路路面。
處分日期
2018/04/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568-KX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0793-PM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4807-U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18/04/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UF-618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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