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801 - 4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3/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0198-KA,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 3.9m-1,已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5倍(該車輛出廠日期為2004年4月,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罰鍰金額
- NT$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頭份市顯會段232、235地號施作「聚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28日接獲陳情上開工程於工地後方排放廢水,經查該工程業經本府111年5月30日核准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簡稱削減計畫),惟工地後方排放廢水與削減計畫內容不符,貴公司未依核准削減計畫實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11年11月9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查察時,現場正常運作中,經查設有沉澱池,廢水經沉澱池處理後回收製程再利用,惟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運作產生廢(污)水。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BFA-902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BCE-393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ASL-5181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4302-J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8555-YF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3/0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一)衍生廢棄物D-0899貯存區域與廠區配置不符,亦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二)111年6月、7月申報廢棄物D-2601、E-0216及E-0217收受貯存、聯單及使用情形,有質量不平衡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3/03/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通霄鎮苗37線10公里處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J-1187(子車:HE-802,司機:褚志峰)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23/03/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0896-DZ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3/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2926-ZG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其他一般廢棄物(檳榔渣汁)
- 處分日期
- 2023/03/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未依規定時間使用動力機具進行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3/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未依規定時間使用動力機具進行內、外部裝修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3/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未依規定時間使用動力機具進行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3/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未依規定時間使用動力機具進行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3/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輛車號RBZ-262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3/03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清運機具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惟載運廢棄物未有軌跡回傳資料,亦未以網路連線方式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3/03/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所屬竹苗廠從事即食盒餐作業,貴廠111年12月26日至112年1月9日受苗栗縣焚化廠禁止進廠,惟查貴廠委託之興潤環保有限公司於111年12月26日、29日及112年1月2日仍有至貴廠清除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貴廠未依規定網路申報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再查廠內產出之生活垃圾委託興潤環保有限公司清除,未依規定記錄清除日期、種類、數量、車號等項目。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01月14日派員查核結果,發現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二)物料堆置—未設置物料堆置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三)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四)上層物料輸送一未設置上層物料輸送防制設施(嚴重缺失),缺失點數共計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青川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12日派員查察,經查貴事業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讀數。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未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本府業於111年12月22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087754號函,檢送裁處書及限期改善通知書,並限期於112年2月8日前針對違規事項完成改善,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3日派員查察,貴事業限期改善屆滿仍未完成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苑裡鎮蕉埔里苗130線(電桿:台電苑連幹80AD6401 EA20)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EP-2136(子車:HAB-2329,司機逕行離開)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本局於112年1月12日以環廢字第1120023128號函,請貴公司於文到7日內提供該車次所載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妥善處理證明文件,至本局備查,貴公司未依限提出。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31條之2第2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一廠收受事業廢棄物,經製程產出之資源化產品符合特定工程使用,惟未於112年1月1日前檢具R222檢測資料送核發機關;另查該廠111年產品銷售對象有正順環保有限公司,該公司身份不符合處理許可銷售對象內容。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0日派員查察,經查貴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表故障、未依規定記錄,且水表未依規定校正妥善維護。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潤滑油再利用業,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11年11月10日工永字第11101188582號函及本局派員稽查結果,貴公司連續於111年8月份及同年9月份產品貯存量超過該再利用用途產品前3個月之累積銷售量。
- 處分日期
- 2023/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Z8-2851,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竹竹苗柴油車聯合攔檢排煙檢測業務,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2.3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9年5月,排放標準為1.6m-1)由系統預帶
- 處分日期
- 2023/02/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18日派員查察,經查貴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未依規定記錄。
- 處分日期
- 2023/02/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0日派員查察,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表自111年1月12日起至查核當天(111年10月20日)期間,水表仍停留相同數值0.0002m3,顯未依規定妥善維護進行水表校正,且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記錄廢(污)水處理單元之量測操作參數。
- 處分日期
- 2023/02/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1年11月17日派員查獲貴公司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未申報10月份運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3/02/14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廢橡膠(實心胎)。
- 處分日期
- 2023/02/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號:AGS-6387,111年10月07日行經本縣後龍鎮國道三號南下127.2公里處,經民眾檢舉有污染之虞,嗣經通知限期檢驗,惟未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002-RR,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不透光率為1.6m-1,已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2011年1月,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3/02/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柴油車號:923-Y7,111年10月26日行經本縣苗栗市台13線31.3公里處,經目視判煙有污染之虞,嗣經通知限期檢驗,惟未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營建工地使用(切割機)從事易發生噪音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進行(打除)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未依規定時間使用動力機具打石機進行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未依規定時間使用動力機具(吊車)進行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電鋸進行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11年10月11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D01放流口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233 mg/L(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124 mg/L(限值:80 mg/L)。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公司所屬三義廠廠內堆置太空包裝袋碎玻璃,並發現有將廢玻璃做再利用處理(篩分),該廠表示係由ooA公司出貨至ooB公司,因買方拒收(尺寸不合)需退運處理完成符合尺寸後再交付買方。因退運之廢玻璃需再利用處理仍屬事業廢棄物,應回ooA公司再利用處理完成後再交付至ooB公司,不得於該廠進行再利用處理,因該廠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檢核許可,即逕行將廢玻璃做再利用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ATQ-335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6952-J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2/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號RDF-669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 處分日期
- 2023/02/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周圍有砂石、廢舊建材、碎磚等,造成髒亂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3/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本縣轄苑裡鎮月稱光明寺產業道路(座標:24.4530667,120.6698393)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G-5669(子車:HBA-6650,司機:黃玟諺)載運剩餘土石方(含水率80%以上),經查當日貴公司所屬車輛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所提供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編號:A111E620517),剩餘土石方產生源為中壢區高鐵車站前青境路(停四旁)處理地點為鼎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惟本局向桃園市政府查詢,上述車輛所攜帶之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編號:A111E620517)為無效之證明文件,另上述車輛所載運之剩餘土石方經承、監造人說明其來源非屬上述建築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
- 處分日期
- 2023/01/1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有三灣鄉北埔段0155-0012、0155-0013等2筆地號於111年8月5日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拍賣移轉至自然人,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6日以環水字第1110058433號函通知文到3個月內提送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送達日:111年9月7日),貴公司屆期仍未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送審。
- 處分日期
- 2023/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中山路19號旁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Q-5258(子車:HAB-2985,司機:廖文昌)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裕薰實業有限公司(未有相關出貨單),本案業經本局至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裕薰實業有限公司非政府機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第 97 頁,共 25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