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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2201 - 322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105年度已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105年度已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105年度已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105年度執行機車排氣檢驗輸入錯誤車號未主動通報修正累計達5筆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未經本局同意逕自變更負責人。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會同高雄市政府農業局、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美濃區清潔隊及蘇00議員服務處人員至本市美濃區龍中段1947地號辦理會勘,依會勘紀錄五、(一)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意見:「經查該採化製及掩埋處理死廢畜,無流供食情形,現場判定為豬隻屍體,該場目前已出清。」,另會勘結論3:「本案經地主代表陳金龍表示陳00向地主承認有棄置斃死豬於龍中段1947地號。」,經查該址原為貴事業申請畜牧場之場址,惟貴事業未依「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將斃死畜禽送往再利用機構,而棄置於上開地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5年7月20日至105年7月23日間執行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代碼:R-1209)退關作業,經本局依貴公司105年8月1日函附之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計20張),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理機具及時監控系統勾稽GPS軌跡,發現清運車輛6W-58(105年7月20~23日)、49-PN(105年7月20~23日)、89-3G(105年7月20~23日)、99-CL(105年7月21日)部分未至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及樺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市龍崎區楠坑里楠坑45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流入水溝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案係貴公司於106年3月9日09時10分(清除車號:ZT-200)載運廢金屬之辦公椅欲進場處理,因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業經該廠依上開管理規則第10條第5款規定予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影像紀錄僅保存105年11月8日止,未按規定保存6個月(至105年8月21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影像記錄僅保存至105年9月1日,紀錄未保存6個月(至105年8月23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違規情節
本案經本局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編號11~15)影像紀錄未保存3個月(至105年11月18日),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違規情節
本案經本局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編號11~15)影像紀錄未保存3個月(至105年11月18日),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聯單編號(N16A064810500397)處理者實際收受時間為105年12月9日16時7分,貴公司監視系統影像紀錄為同日16時15分至16分間離廠,惟按影像紀錄,力丘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車輛(車號:Z3-712)過磅後即駛貴公司,未有卸貨情事,貴公司卻於上開聯單點選"接受",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位於本市大寮區田單三街4號及田單五街11號之廠內監視系統,於106年2月21日發生故障時,未按規定即時通報核發機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即詠聖企業工程行)於106年3月6日11時58分(清除車輛車號450-UV)載運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之廢棄物,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認定車內載運廢輪胎,未符合該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廠內監視系統影像紀錄僅保存至106年2月6日,紀錄未保存3個月(至105年11月21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1月26日16時16分(清除車輛車號KEB-6686)載運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之廢棄物,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認定車內載運廢輪胎及超過尺寸之樹枝樹幹(樹枝長超過80公分),未符合該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8款規定暨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四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台端(即廣志企業行)105年12月13日廣字第1051213號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展延,依所附之商業登記抄本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機構地址已於102年8月23日變更;機構負責人地址已於105年6月8日變更。依規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記載事項中之機構地址、負責人住址變更時,應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惟台端(即廣志企業行)遲至106年2月8日檢送第一次修訂本始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5年7月20日至105年7月23日間執行憬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代碼:R-1209),由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明108號碼頭至清運至樺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市龍崎區楠坑里楠坑45號)作業,經本局依憬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5年8月1日函附之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計20張),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理機具及時監控系統勾稽GPS軌跡,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6W-58(105年7月20~23日)、49-PN(105年7月20~23日)、89-3G(105年7月20~23日)、99-CL(105年7月21日)部分未至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及樺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市龍崎區楠坑里楠坑45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南鳳山區清潔隊106年3月31日通報,並提供相關照片與影片,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Z2-846)106年3月31日8時15分於本市鳳山區凱旋路近中崙一路31巷口,將載運廢棄物產生之污水,於污水桶之洩水閥排放至路面,致路面污染與造成惡臭,經貴公司李○○106年4月13日至局說明,該車載運市場垃圾後,因車輛故障且污水桶之污水已滿,致於前述地點洩漏污水,未防止事業廢棄物溢漏與惡臭擴散,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依時間、地點、方式任意排出垃圾,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管路修護),泥沙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06年3月1日會同後勁派出所、中油公司人員及貴公司盛○○至本市楠梓區油舍段209地號稽查,貴公○○表示係以「閩通實業有限公司」名義承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高雄工務段鳳山監工站轄區106年度省道預約排水溝及高架路段排水管疏濬工程」及「高雄工務段岡山監工站轄區106年度省道路面及路肩清掃維護工程」,並由貴公司執行清運作業,惟將沖吸土、掃街泥土等廢泥土約14車次,棄置於上開土地,致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189-XY)於106年3月13日載運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載運含有吸附有機溶劑之廢布,惟廢溶劑係屬管制規則第4條第5款不得交為代處理之廢棄物,並經現場撿拾分離後,以原清運車輛將該批廢棄物部份遣返離廠,上開行為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修復位於本市大寮區田單三街4號及田單五街11號之廠內監視系統後,本局106年3月3日派員復查,發現影像紀錄僅保存自106年2月24日至106年3月3日止,未按規定保存3個月(溯至105年12月3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沿海三路58號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製程)於106年2月份之操作條件,自106年2月18日上午8:06起活性碳之注入量(2kg/hr)低於最近一次採樣分析符合戴奧辛排放標準期間所使用之注入量(2.5kg/hr),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6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3月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川富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即川富牧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3月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榮參畜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即榮參畜牧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中華電信人孔蓋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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