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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401 - 4450 筆)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0月11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查核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有產出廢油混合物(D-1799),廠內貯存8桶廢油混合物約1.5噸,貴公司表示約111年10月前產出,今年尚未產出廢油混合物,惟其廢油混合物(D-1799)申報貯存量於111年1月迄今均為零,111年10月前亦無申報廢油混合物產出量;又貴公司112年9月份申報廢活性碳(R-2408)貯存量為1.183公噸,現場查核並無貯存,112年10月也無清運紀錄,貴公司表示因每月產出廢活性碳量少而與電鍍污泥(A-8801)一起清理出廠故無貯存及聯單,上述廢棄物申報與實際不符,明顯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8月31日執行督察,查貴公司於111年7月向大誠環保事業有限公司收受飛灰(R-1106)71.74噸,惟並未上網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21日派員執行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11年6月30日有汰換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袋式集塵器(編號:A005及A012)之濾袋,惟查貴公司未利用網際網路申報該項廢棄物於111年6月之產出、貯存及委託清理情形等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4月3日會同環境部資源循源署、大氣環境司及本局派員督察貴廠,發現貴廠廠內打包原料鐵線、物料回收機(E002)及震動給料機(E004)附有磁選功能,作業過程實際有產出金屬物料(廢鐵),並暫存廠內,惟查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該廢棄物,其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4月3日會同環境部資源循源署、大氣環境司及本局派員督察貴廠,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廠衍生燃料製造程序(製程代碼380031)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10年10月、11月清除聯單數量小於產出量,惟當月卻申報該類廢棄物貯存數量為0,明顯申報不正確;另112年4月申報委託清除處理廢塑膠混合物(D-0299)210.806公噸,但當月漏申報產出數量,上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執照,在誠品線上購物網站刊登「黃金盾驅蟲地板清潔劑」環境用藥廣告。
處分日期
2024/10/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3年9月13日22時24分前往本市仁武區新赤山段168地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所管之營建工地內有預拌混凝土車運轉中,正進行營建工程工事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24/10/07
罰鍰金額
NT$1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113年5月29日抽查緊急排放口前溝渠水質溫度為30.6度(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溫度為25-30度);113年3月29日抽查A4地下陰井水質pH值為8.9(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pH值為9-12);113年4月25日、4月26日、4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5月31日、6月2日、6月7日、6月10日至14日操作報表中T01-09納管流量表累計量為151.0、212.6、221.2、135.4、175.5、133、228、181、161~250m3(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核准量為130CMD),以上情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2年9月2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發現貴事業於111年6月1至112年9月22日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逕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將高雄市永安區永達路1巷15號旁路面整修工程刨除後混雜有廢鋼筋之廢混凝土塊等營建混合物,逕清運至本市永安區永華段683地號堆置,未運到土資場;另於承攬不特定工程後,亦將施工產生之廢樹枝、廢棧板、廢窗框、廢鐵線等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清運至鄰地(永華段684地號)堆置,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略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係經發局通報,本局於113年9月13日14時10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新庄巷126-2號稽查,現場發現廠外積水坑水面有些許浮油情形,貴公司表示稍早因移動機台造成切削油洩漏,現場已立即清理改善,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樂群村內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10/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高雄市未達一定規模應回收廢棄物站管理辦法第11條第5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9月23日派員至本市苓雅區武聖段121、122地號(部分)土地稽查,貴公司為本局列管之未達一定規模應回收廢棄物回收站(高市環局衛字第11237060300號),稽查當時發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貯存區未保持清潔,各類回收物未依規定妥善分區貯存於專區內,回收物有占用道路之情形,周界未見排水截流設施。另貴公司已發生2次火災(第1次:111年10月24日,第2次:113年9月22日),影響鄰近住戶公共安全甚鉅,情形重大,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規定並按高雄市未達一定規模應回收廢棄物回收站管理辦法第11條第5款規定廢止登記(112年8月14日高市環局衛字第11237060300號函)。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暨本局執行鳳山溪專案稽查,在廣和月子餐旁巷內雨水溝發現有股混 濁褐色腥臭廢(污)水排放,經沿線追查係發現為貴公司所排放,人員立即採樣,經採樣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3560 mg/L(標準限值 30mg/L)、化學需氧量4700 mg/L(標準限值100 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另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本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第30條第1項第5款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業於113年6月5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335129600號函同意貴公司註銷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洪家○○,並由代理人龔介○○代理專責人員3個月,惟貴公司遲於113年9月11日提出專責異動,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暨第24條第1項第1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廢棄物較大量)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廢棄物較大量)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生植物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9月11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91084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9月26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經本局112年9月11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91084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9月26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22日派員至事業稽查時,發現一般廢水貯槽進流端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讀值186,048立方米與抄表紀錄讀值208,587立方米不符,鉻系廢水貯槽之進流端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讀值14,561立方米與抄表紀錄讀值15,295立方米不符,亦無進行校正維護紀錄,事業代表現場亦自述前述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於112年12月開始有異常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本局於113年7月22日派員至事業稽查時,發現一般廢水貯槽進流端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讀值186,048立方米與抄表紀錄讀值208,587立方米不符,鉻系廢水貯槽之進流端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現場讀值14,561立方米與抄表紀錄讀值15,295立方米不符,亦無進行校正維護紀錄,事業代表現場亦自述前述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於112年12月開始有異常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暨本局執行鳳山溪專案稽查,在鳳仁路東豐巷9號前發現廠房雨水排放口有大量混濁白色泡沫廢(污)水排放,經沿線追查係發現為端所有之工廠排放,從事 包子、饅頭及豆 漿生產,廠內僅設置 簡 易 式攔網,未能有效處理產 生之廢(污)水逕予以排放至廠外人員立即採樣,經採樣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156 mg/L(標準限值 30mg/L)、化學需氧量917 mg/L(標準限值100 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另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本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第30條第1項第5款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地板)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缸)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生植物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按貴公司113年8月27日來函提報專業技術人員代理人報請備查,案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勞保異動查詢資料,貴公司廢棄物清除技術人員陳○○於113年7月15日育嬰留職停薪(未能從事業務)從113年7月15日至113年10月4日止,共計88日,惟貴公司遲於113年8月27日來函至本局辦理專業技術人,貴公司未於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時15日內(113年7月31日前)提報代理人至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11月14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411448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E5600332-01),其空氣污染物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197,600公斤/年、硫氧化物124,417公斤/年、氮氧化物123,767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21,545公斤/年,惟查貴公司110年空氣污染物實際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 36,691公斤/年、硫氧化物43,952公斤/年、氮氧化物72,229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22,506公斤/年,其中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超出目標年排放量961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ES-725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526-SC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B-838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798-GL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ED-712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M-555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701-ZG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H-659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C-516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632-VJ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ED-897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EB-791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951-GH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792-RJ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736-T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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