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共 4,79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901 - 1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07年05月08日 13:50-14:30 N24.792172, E121.772906一、至稽查地點(宜蘭縣礁溪鄉瑪僯路48號)稽查「帝祥建設有限公司八戶住宅新建工程」(宜蘭縣礁溪鄉玉光一段654,654-1~654-16等地號)(工程管制編號:G107G51007-1),於營建工地發現正進行露天燃燒之行為,現場施工架設板模中。二、於周界外明確判斷有明顯粒狀污染物至大氣中,且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由稽查員現場排除水蒸氣干擾,燃燒物品目視約為營建工程剩餘木板、廢木材等,要求現場工人立即撲滅火源。三、告知承包廠商(盛連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行為人(簡憲沂 承包廠商發包之板模工人)此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將告發後進行裁處。四、現場於13:54致電盛連營造工程有限公司(03-9386757),電話接聽人林小姐表示工地主任至基隆辦事,由現場板模工人(簡憲沂 先生)聯繫上工地主任(吳俊聲 先生),工地主任○○),表示由簡憲沂先生代為簽名。五、現場錄影拍照備查;以下空白。
- 處分日期
- 2018/06/20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第二廠從事造紙作業(地址:宜蘭縣五結鄉鎮安村二結路六三號),經查該廠107年5月2日未依核准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內容運作(T01-07接觸氧化池許可證內容登載2池,稽查時現場共4池,且尺寸與許可證內容登載不符、T01-10污泥濃縮槽許可證內容登載1槽,稽查時現場共2槽,且尺寸與許可證內容登載不符),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鋪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採鋪設粗級配或粒料者,鋪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二、前次106年8月8日稽查,於106.9.8以府授環空字第1060024690號函通知業者限期改善,本次稽查相同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處分日期
- 2018/06/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3月22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36-GB)行經蘇澳鎮蘇澳港港區出口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18/06/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5月5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臺端所有車輛(車號:818-BY)行經宜蘭市南津路與環市南路路口交會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18/06/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路3段101號)雖領有水泥製造程序(編號: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未經許可於堆置場(編號:X006)旁北邊、廠區幸六路旁(東岳段70.71地號)、發電機房北側、堆置場(編號:X002)東側堆置土石及黏土,另於堆置場(編號:X002)內放置石灰石原料,並在堆置場編號:X002至X007之間增設3台磁選機,與前揭操作許可證核可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一案。
- 處分日期
- 2018/06/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氣黑煙污染度41%超過法定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6/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冬山鄉香中路375號停車場稽查,發現因未有妥善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污染停車場出入口及香中路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8/06/08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4年9月8日前1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4年12月21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105日超過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6/08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5年1月20日前1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6年11月29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680日超過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6/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妥善管理本縣羅東鎮信義段307地號土地,致散布垃圾,有礙公共環境衛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本(107)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冬山河舊碼頭乘船處旁公共廁所垃圾桶溢滿髒亂不潔等情形,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因工程施工車輛進出工區未清洗,致車輛挾帶泥沙污染鄰近道路(海山西路)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以及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輛,已違反營造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十條。2.工地內土方未依規定覆蓋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已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七條。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施作中,查核「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缺失如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工地出入口:出入口未設置洗車台,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二、共計20點,拍照備查。三、以電話通知工地負責人蕭○○,惟表示不能前來,請謝○○先生代理。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施作中,查核「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仍有缺失,改善未完成,缺失如下:1.物料堆置:防塵布、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程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二、共計8點,拍照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未正常操作,致使廢水未經固液分離機進行固液分離即排入厭氧池中。
- 處分日期
- 2018/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紅泥沼氣袋破裂未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且未製作成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05/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工程名稱;美福排水(新港橋至東津橋)護岸整建緊急工程。2.污染地點;(1).宜蘭市環市東路一段586巷1號後方的堤防工地出入口處(如簡圖)。(2).宜蘭市環市東路一段586巷、中華電信電桿號;「東津5,左28-右13」前路段。3.污染事實:上述工程及污染地點之工地出入口處因工程車輛出入致泥沙土石污染路面,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4.現場已拍照。
- 處分日期
- 2018/05/30
- 罰鍰金額
- NT$52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煤灰堆置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4、615地號土地),於107年1月12日未依規定收集處理含有煤灰之逕流廢水,且該堆置區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措施及沉砂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本府依法令貴公司限期改善在案(107年1月13日起至107年4月12日止,共計90日),惟貴公司於改善期限屆滿後仍未完成改善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因施工車輛出入工區未有效清洗輪胎,致污染鄰近道路(砂港路)
- 處分日期
- 2018/05/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3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新興抽水站新建工程」作業,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污泥污染本縣壯圍鄉新南路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8/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水超過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35mg/L、化學需氧量:709mg/L。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8日派員前往該廠(宜蘭縣冬山鄉德興一路13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場(X201)未採行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之防制措施(10點),依照「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記點10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25
- 罰鍰金額
- NT$19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廠址:宜蘭縣五結鄉大吉村五結中路三段102、106號)從事橡膠製品製造作業,107年3月29日廢水處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8mg/L,最大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15mg/L,最大限值:10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宜蘭縣冬山鄉東興段833地號堆置瀝青刨除料,經量測體積約8,289.2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粉粒狀物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處分日期
- 2018/05/24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未經處理逕由場內不明管線收集後排放至周界道路下方涵洞,並匯流至專管排放於逸仙橋下游
- 處分日期
- 2018/05/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本(107)年5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羅東轉運站公共廁所地板垃圾散落及髒污不潔等情形,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廢水超過放流水標準:SS:222mg/L,COD:99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工區時輪胎未有效清洗,記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18/05/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場內平衡之土方作為假山造景之用,現場部分面積採灑水及植生綠化,不符合規定設施,且現場未覆蓋防塵布、網或噴灑化學穩定劑,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記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18/05/18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一、本次係執行營建工程督察計畫。二、本工程工程期間自106年4月6日起至107年8月5日止,目前工程進度已至地上物主(本工程階段)。三、督察時該工程施工中,發現該工地周界設置之圍離未涵蓋全部土地其缺失4點,將函請宜蘭縣政府依法查處。
- 處分日期
- 2018/05/1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麻吉新子飯店(股)公司興建工程稽查,該工程自106年7月25日起施工,稽本時,工程仍在進行中,並有本府該發之106年8月3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019981號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2.經現場稽查該工地未設有沉砂池,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現場均錄影拍照存證,並限期業者30日內(107年4月17日前)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5/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7/04/13 10:50 E121.75618 N24.728121.至現場稽查,該公司(萬鈞營造)於宜蘭市建業段317地號從事萬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施作,因無防制措施,以致工程車輛出入工區輪胎夾帶污泥污染工區出入口道路路面及宜蘭市縣政八街51巷32弄道路路面。2.現場拍照備查。3.當時已要求業者立即清掃路面及灑水等防制。4.本案擬請廢管科依廢清法第27條第2款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5/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設置之簡易式圍籬(紐澤西護欄)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工地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記缺失4點。3.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網邊緣為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15公分,記缺失4點。二、共計12點,且周界圍籬未提出替代方案,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4點。2.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式圍籬,記缺失10點。
- 處分日期
- 2018/05/1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2月26日派員前往宜蘭縣蘇澳鎮海邊路8號稽查,發現該場所於該處進行水產加工設備之檢修,因整修氨氣輸送管線過程導致氨氣洩漏,現場無氨氣收集處理防制設備,無法有效收集及處理即行逸散至周界外有惡臭之情形。本案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使用、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11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
- 處分日期
- 2018/05/11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作業(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36、36-1、36-2號),107年3月22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57mg/L,最大限值:120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8/05/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超過第2類營業場所夜間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5/08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池製造作業(地址:宜蘭縣冬山鄉三奇村龍祥八路二號),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運作(T01-2沉砂池無曝氣設備,稽查時曝氣中、T01-3曝氣沉沙池,稽查時未曝氣、T01-11中間水池沖洗水回流管線接至T01-7快混池,原許可內容T01-11中間水池沖洗水回流管線接至T01-4調整池)、T01-12砂濾槽至回收水槽之計量設備未設置,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4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水泥製造乾式製程,水泥旋窯熟料冷卻機排放管道(編號:P007)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項目粒狀污染物,於本(107)年2月9日18:48至2月10日04:06期間,其每日量測值,6分鐘紀錄值高於不透光率10%之累積時間超過3小時,已逾本縣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乙案。
- 處分日期
- 2018/05/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5條
- 違規情節
- 檢測結果48%超過法定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18/05/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水泥乾式製造程序排放管道(編號:P002)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於106年度第4季(10至12月)氮氧化物有效監測率為百分之63.12,氧氣有效監測率為百分之63.17,流量有效監測率為百分之61.67,未達法規要求百分之85以上,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0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105年度員山鄉各級道路路面預約維護工程」(管制編號:G105G74004-1),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5年4月7日前一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5年5月26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50日超過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5/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地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5/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地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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