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共 4,79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01 - 20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7條
- 違規情節
- 於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14、615地號未經許可堆置煤灰,經量測體積約6,667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粉粒狀物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貴公司未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處分日期
- 2018/02/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7月26日前往督察督察,查核106年6、7月清運聯單紀錄有數筆非屬與已簽訂契約書之清除及再利用業者清運,已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106.12.21 至陳情地點純精路3段515號愛情海飲食店複查營業中,會同陳情人於原監測點監測冷卻水塔運轉噪音。現場稽查冷卻水塔啟動運轉,現場執行噪音監測得LEQ60分貝。待冷卻水塔停止運轉時執行背景音量監測得LEQ49.1分貝。告知業者郭哲宇先生音量超過管制法第三類晚間標準,並當知盡速改善。現場拍照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5年11月13日前一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6年12月21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402日超過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九路1號)所核准之固定污染源其他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01)操作許可證,其反應作業區(編號:E010)含硫酸原物料、甲醇儲槽(編號:T021、T022)內含80%甲醇及20%甲苯,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16日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61-G5)行經礁溪鄉礁溪路三段與十六結路路口交會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今日22時後(22:32)工地仍在施工,行為已違反噪音法第八條規定(本縣第2類和第3類管制區,營建工程未事先申請,每日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8時禁止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106年12月29日02時02分稽查時現場營建工地一樓板灌漿作業仍施工中。已違反噪音法第八條規定(本縣第2類和第3類管制區,營建工程未事先申請,每日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8時禁止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武荖坑一廠從事煤灰堆置作業(地址: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六一四、六一五地號),經查該廠107年1月12日未依規定收集處理含有煤灰之逕流廢水,且該堆置區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措施及沉砂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包「薛長興彈性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鎮安段工廠、辦公室拆除新建工程」,其所產之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0日前往督察,查獲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等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蘇花路3段101號)於所領有水泥製造程序(編號: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編號:X006、X009)旁未經核准堆置生煤及砂石,震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32)壓降及儲油槽(編號:T007、T008、T009)無操作紀錄,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6年1月3日前一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6年12月4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335日超過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6年1月1日前一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6年5月4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121日超過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會所有地(宜蘭市凱旋段1021-1地號)雜草高度超過60公分情事,經本府限期於106年12月29日前改善完成,惟後經派員於107年1月2日複查仍未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申請印染整理程序(編號: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於試車期限屆滿後完成檢測報告書審查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現場固定污染源廢氣收集為氣罩收集,屬非密閉性收集等設置情形,與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乙案。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罰鍰金額
- NT$58,3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案經前往稽查該場原廢水經由場內溝渠流入排放口直接排出,該原廢水未經過廢水處理設備。2.現場稽查上述行為業者已明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將未經處理之原廢水未經處理設備由排放口排出。3.業者表示因地下泉水流入場區溝渠及豬舍內,導致員廢水池位不及抽出,而流入場內溝渠於放流口排出。4.現場稽查人員告知已要求業者於去年改善,據業者說明天雨泉水量大無法施工(接000495稽查單)5.現場要求業者立即停止上述行為,並於排放口取樣SS及COD送驗。6.現場稽查過程均錄影及拍照存證。7.業者表示目前飼養約350頭豬隻。另接000500編號稽查單。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係陳情複查案(案件編號:413673737(02)。二、該廠水許可文件係沉澱池之污泥迴流至曝氣池,惟現場實際運作為回製程混合設備,該槽為紙漿、石灰石、木屑及廢水況澱污泥之混合槽,該迴流污染未至許可文件之曝氣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作業(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36、36-1、36-2號),106年11月23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53.5mg/L,最大限值:50mg/L;化學需氧量:128mg/L,最大限值:120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採樣檢驗,縣浮固體測值為43.5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水泥旋窯排放管道(編號:P002)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項目氣狀污染物、稀釋氣體及排放流率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應每季進行1次,因貴廠排放管道(編號:P002)各量測項目之相對準確度皆小於性能規格值之二分之一者,自下一季起得改為每半年進行1次,經查貴廠於106年3月24日進行氣狀污染物、稀釋氣體及排放流率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應於106年9月30日前進行各項量測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排放管道(編號P002)未於規定期限內(106年9月30日前)實施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上述違反時間、地點從事營建工程施工,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29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廠址: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二號、蘇澳鎮龍德里龍祥八路二號、德興一路五號)從事嫘縈棉製造作業,106年10月19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3.8 mg/L,最大限值:3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4年11月30日前一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6年4月26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513日超過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因車行路徑未採行有效之防制措施,致使工程車輛行經時引起塵土飛揚等污染空氣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12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揚益起重工程有限公司所屬員工駕駛車輛(車號:9671-EH)將使用後之手套、油布棄置於本縣冬山鄉冬山路三段100號旁路面,油污流入水溝,導致油污污染地面、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上述時間地點檢測黑煙不透光率:1.4M-1超過法定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趙阿盞畜牧場(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北津段234、243-1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於106年9月25日派員稽查,查獲台端未取得土壤處理許可,而將飼養豬隻所產生之廢(污)水排入畜舍旁沉澱池後流入後方所有土壤中,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之規定,將依同法第53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並令全部停工。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1條
- 違規情節
- 一、現場發現該地號上有從事土石方堆置以及砂石洗選等作業,施工機具有挖土機一台,亦有砂石車出入,查核現場土石方堆置量,略分為4大區塊,共計數量為1878m3+1303m3+140m3+9802m3=13123m3。二、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地平面上堆置粉塵粒狀物體積達3000m3以上,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始得為之。經查該場已逾3000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有明池森林遊樂區從事餐飲、住宿之經營,屬水污染防治法規範應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處之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吳明宗)未在現場,亦○○常駐出勤或請假之紀錄,貴處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款規定,備有請假紀錄簿(單),提供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因故未能常駐在場時填寫,且該請假紀錄簿(單)未保存3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處以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8/0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12月15日於蘇澳鎮蘇澳稽查站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86-GB)行經省道台九線約108.2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18/0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12月15日於蘇澳鎮蘇澳稽查站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20-G5)行經省道台九線約108.2公里處,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18/01/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宜蘭縣大福路二段153巷路口附近之定著物,繫掛有礙景觀之廣告物(面積為大於A4紙張大小,共1張),並登載電信服務號碼(937-1186)做為廣告宣傳。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鋪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3.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4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部分有設置洗車台之出入口未正常做動,記缺失10點。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應依規定於7月底前申報當年度1~6月廢水處理相關資料,惟未依規定於期限前申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噪音管制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06/11/10 22:25 E:121.83885 N:24.59577至陳情地點蘇澳鎮蘇港路周界稽查,承包廠商:展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現場施工單位於該路段正進行柏油路面舖設工程,影響附近居民安寧,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本縣第2類及第3類管制區範圍內,每日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夜間時段不得從事動力機械操作之規定,依法告發,並要求立即停工改善。拍照備查。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係營建工程督察專案。二、督察時該址為營建工程,現在進行1樓柱牆膜施工作業,經查核其工程施作計有如下缺失:第一級營建工程1.車行路徑AC舖面未清先,計4點。2.周界圍籬不符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計4點。3.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計4點。4.裸露地表植生未達80%,計4點。5.工地出入口洗車台未設置況砂池,計4點。三、上述缺失總計20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四、以上經業者確認後簽名,並拍照存証。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設之鋼板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應依規定於7月底前申報當年度1~6月廢水處理相關資料,惟未依規定於期限前申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紙容器製造(瓦楞紙箱),有印刷廢水產生,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之造紙業,依規定應於106年7月底前申報同年度1至6月廢水處理相關之資料,因貴公司未依前揭規定於期限前申報。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106年9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19號)稽查發現現場煙燻爐後端排放管道排放白煙(粒狀污染物),經稽查員目測判煙其不透光率1小時內逾20%之累積時間達13分鐘以上(判煙時間,當日11:59~12:12,不透光率目測判定平均值60%),本案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106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及零星管路綜合工程施作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三段461號附近,經查為第二級營建工地),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將工程施作過程中(營建工程產生之營建作業廢水)未經妥善處理完成之廢水(懸浮固體:4430mg/L,參考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260mg/L,參考限值:100 mg/L,故可佐證該股廢水為污染物)排放棄置至作業場所旁之雨水溝進入承受水體(八仙圳中游排水),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本府104年5月13日府環水字第1040012494號公告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106年9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七路7號)稽查發現現場廠房內從事製作蝦苗飼料(製程編號:M02),廠房未設有空氣污染物收集設備,導致烘乾機烘烤蝦粉異味惡臭逸散至周界外。本案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將廠內油品棄置於廠區後方雨水溝,經利澤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排入猴猴圳,致廢棄油品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誠友重機械企業社從事重機械零件更換保養檢修作業(作業地點:宜蘭縣冬山鄉富英路81號即宜蘭縣冬山鄉義成七段8地號土地),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8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寶號將重機械零件更換保養檢修過程中產生之廢機油,逕自排放棄置至作業場所後方之水利溝渠,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豬隻屠宰作業(廠址:宜蘭縣五結鄉三興村三興西路16號),106年8月30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8 mg/L,最大限值:80 mg/L;化學需氧量:677 mg/L,最大限值:15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所轄管衛生掩埋場(場址:宜蘭縣冬山鄉大進村進偉一路250號),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應依規定於7月底前申報當年度1~6月廢水處理相關資料,惟貴公所未依規定於期限前申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作業(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福德路244號),106年11月10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5.63,最大限值:6.0~9.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6.12.07 11:10-11:40 E:121.756009 N:24.728229 稽查編號:001313 1.萬鈞營造承造萬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住宅建設工程(建造號碼:103.11.28建管字第01133號,地號:建業段0317-0000地號)。2.據工地主任表示:係基地內種植之樹木枯死,故於本日於基地內移至該處補植,惟施作時泥土掉落污染路面,已派員立即清理。3.另出入口部分無車輛出入污染路面之情形。4.告知相關法令規定,違反廢清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污染路面部分已立即清除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1/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3.結構體:覆蓋於及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18/0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及採行本辦法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之面積不足、鋪設混凝土者,惟有路面色差、採鋪設粗級配或粒料者,鋪設厚度不足,或作業期間未灑水,記缺失4點。3.車輛清洗: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本辦法附表二規定,記缺失4點。4.管理之裸露區域: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裸露區域之80%,記缺失4點。共計22點,拍照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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