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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001 - 50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經現場稽查時未能提供水電錶定期紀錄情形,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有機肥製造作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13日派員至本縣崁頂鄉港東村港東段1061地號土地稽查,發現未具行政院農委會所公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資格,逕收受禽畜糞及蔬菜下腳料從事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李錦綢經營通過廚餘再利用檢核之錦綢畜牧場(場址:屏東縣萬丹鄉灣內段255地號),案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前往稽查,發現該場收受各餐飲場所等廚餘作為養豬飼料,每日載一至兩個場所之廚餘,每日約載50公斤,未依規定每月十日前申報廚餘報表及營運紀錄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第8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經查發現其養殖館後方之機車停車場有積水容器(廢養殖水槽),其有積水並已孳生孑孓,校方未妥善清理,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0
罰鍰金額
NT$7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洗衣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0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0
罰鍰金額
NT$3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64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74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86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0
罰鍰金額
NT$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0
罰鍰金額
NT$3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隆誠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汽車貨運業,本局108年7月11日稽查發現,貴 公司車輛(車牌:76-HG)108年7月8日於本縣林邊鄉林邊交 流道入口處翻覆,其滲出之油污殘留於道路側溝中,並隨 雨水沖刷出至大排水溝,致有污染水溝之情事,違反廢棄 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0mg/L;標準值8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08年8月21日經本府環保局進行設備元件抽測,其中元件編號P209CF01流體樹脂油一分鐘滴洩35滴,超過3滴,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01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7(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城鄉發展處工商科)辦理「屏東食遊體驗暨農工整合創新場域統包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8年4月11日,申報日期為108年9月6日,逾期日期為148天,空污費為新臺幣2萬2,298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74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28,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乳牛飼育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4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3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6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2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6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3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前往本縣萬丹鄉崙頂村崙頂路259號稽查,臺端(瑞吉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現場發現貴牧場產出之斃死畜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2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端經營金川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6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 108年1月至4月期間廢樹脂、廢液、廢油墨等3種廢棄物收 受貯存量有未申報或未正確申報等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 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二)另貴公司爐渣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 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 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0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1月15日、16日派員於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之排放管道(編號P201)採集戴奧辛污染物樣品3組,平均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0.879ng-TEQ/Nm3,標準值0.5ng-TEQ/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裁處並限期108年5月30日前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貴公司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出,依據空污法第81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9/09/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7月30日1時至環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屏南二廠稽查,發現貴公司資源回收處理程序(380010)製程破碎機防制設備未妥善收集,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散布至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經審酌本案違規事實明確,核無免責之正當理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9/09/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21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0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36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9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9
罰鍰金額
NT$15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製造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廢水處理設備久未使用致產生青苔,有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內容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9
罰鍰金額
NT$15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屠宰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2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14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63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貯留廢水於場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前往本縣萬丹鄉崙頂村崙頂路231號稽查,臺端(成億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現場發現貴牧場產出之斃死畜禽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637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30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91.8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6,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經現場稽查時於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送驗,檢測項目 (懸浮固體檢測值332.0mg/L,標準值150.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6.0mg/L,標準值80.0mg/L),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未依規定申請取得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審查同意,逕將畜牧廢水由曝氣池排放至農田灌溉施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67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228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08年7月24日經本府環保局抽測煙道異味濃度為5500,超過排放標準(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8日稽查發現,本府(水利處水利工程科)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7條: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2.第8條: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80%,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8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公司於鹽埔鄉民意段139-1、144地號辦理畜牧設施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7年1月5日,申報日期108年8月21日,逾期天數為593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1萬6,331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12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製造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2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42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07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76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2,32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4,70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84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68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278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4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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