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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851 - 4900 筆)

處分日期
2019/12/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振三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查臺端所申領水污染排放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08年6月4日止,惟本府環保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時,貴牧場仍有作業並排放廢水情形,臺端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8日稽查發現,貴所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3.第13條:防塵部或其它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5
罰鍰金額
NT$15,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青松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18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75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未依毒性化學物質規定申報運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29,3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該場為養豬業,巡查現場有污水排出,經查該場廢水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為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9/12/03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址後方堆置大量混合回收物,堆置高度達5公尺以上超過圍籬高度,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明顯未改善完成;另貯存場內廢輪胎遮雨設施未覆蓋完全,貯存場之中文標示不全,且回收物(廢容器)與非公告應回收之回收物(廢電線、廢光碟)等混雜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且經查貴公司違反本法條1年內已有2次違規裁處情形。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345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76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35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3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乳牛飼育作業,場內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養豬場設有廢汙水處理設備,勘查時設備操作中,現場放流水質不佳呈土黃色,依規定採樣送驗,現場檢測PH值為7.07溫度29.5度,COD加酸至PH值小於2,封瓶後置入冰箱送驗SS、BOD、COD。 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862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168mg/l,標準值80mg/l)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肥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堆肥場廢水處理產生之污泥於場區內任意放置,未妥善處理,進場道路側邊雨水溝及周邊環境,形成可見之沉積污泥,未予以清除,廚餘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9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署為「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其他工程」之營建業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6、8、9、10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於上述牧場巡察時下風處有些許廚餘異味,查該場放流口設置於場內後方,本局人員無法立於採樣放流水,惟該場未設置採樣區,可供採樣人員於場外周界或供人員進出之道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將依法處分。2.該場烹煮廚餘作業已完成,目前飼約500頭豬隻,告知業者妥善廚餘產生之異味防範。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7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38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80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肥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17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場區內逕流廢水經逕流廢水沉沙池二後,逕行回流至場內作業區回收再利用,未依核准之廢水貯留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292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出之爐渣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場收受廚餘、動物性廢渣、植物性廢渣等廢棄物,未依規定再利用於飼養本場豬隻而有轉售他場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公司於鹽埔鄉彭南段979、982、983地號辦理畜牧設施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7年3月1日,申報日期108年11月18日,逾期天數為627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1萬7,124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公司於鹽埔鄉彭南段978、984地號辦理畜牧設施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7年3月1日,申報日期108年11月18日,逾期天數為627日,空污費為新臺幣3萬507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張國智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9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8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屠宰業,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5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畜牧場於108年9月25日經本府環保局進行周界臭(異)味採樣作業,其濃度為67,超過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另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廢水處理設施之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泰利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3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0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郭德壽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2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牧場所產生之原廢水未納入廢水處理設施,逕排出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24,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曝氣池之鼓風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郭○○經營未通過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瑞泰牧場(場址: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404地號),案經本局於108年9月20日前往稽查,發現收受高雄市阿巧碗粿、阿英排骨飯等餐飲業事業廢棄物之廚餘,每月載約6公噸廚餘至另一場蒸煮後,再載運回該場作為養豬飼料,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使用廚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承攬「108年度甲工區配電管路工程季報(1月~3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8日稽查發現: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故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8日稽查發現,貴署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且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8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40 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產生之廢水自原水池及曝氣池直接抽出與放流口一同排出,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94,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土石加工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收受國內廢塑膠及進口廢塑膠再利用,未依規定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廢棄物收受營運紀錄,且未依規定申報108年5-7月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108年10月4日經本府環保局進行周界臭(異)味採樣作業,其濃度為67,超過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2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新宏展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2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3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7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7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7,7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經現場稽查時於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送驗,檢測項目懸浮固體(檢測值495.0 mg/L,標準值150.0 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65.0 mg/L,標準值80.0 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20.0 mg/L,標準值600.0 mg/L),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經現場稽查時於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送驗,檢測項目懸浮固體檢測值166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畜牧業150 mg/L之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畜牧場於108年9月9日經本府環保局進行周界臭(異)味採樣作業,其濃度為67,超過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畜牧場於108年9月2日經本府環保局進行周界臭(異)味採樣作業,其濃度為67,超過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6(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5(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2%,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11/14
罰鍰金額
NT$16,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4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70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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