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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701 - 47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6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1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107年12月至108年9月間,有部分月份未正確申報事業廢棄物(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金屬冶煉爐渣(D-1201))產出及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肥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 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0月9日派員督察,於逕流廢水沉砂池一旁發現堆置廢棄物,經與貴公司確認係為廚餘篩選之塑膠碎片及製程作業中產出之殘渣與結塊,惟現場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發現違規繫掛廣告物於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廣告物內容:和風,墅南州市中心帝王座向併排雙車庫688萬起08-8646566
處分日期
2020/02/08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邱水英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兹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廠周界異味進行臭(異)味採樣作業。現場測得風向為西北,故以面向大門前為採樣點,採集10升氣體帶回進行三點式異味官能測定。108年11月18日經本府環保局進行周界臭(異)味採樣作業,其濃度為62,超過排放標準50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一廠從事鋁鑄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2月3日派員稽查,貴廠二期新建工程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紀錄表查核,發現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造成揚塵,缺失點數計10點;其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防制措施,缺失點數計10點,合計缺失點數為2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順興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66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崁頂鄉港東段1061地號堆置禽畜糞,經本局108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其貯存地點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並有廢棄物滲出及污染地面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程序,經本局108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未領有再利用資格檢核逕收受廢鋁材及廢輪框進行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邱水英畜牧場,經本局於108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畜糞貯存地點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且有污水滲出及散發異味惡臭之污染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第10條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63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郭文祥畜牧場,經本局於108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畜糞貯存地點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且有污水滲出及散發異味惡臭之污染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第10條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63條之1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本局辦理屏東縣非法棄置廢棄物易燃場址巡查管制計畫,架設監控系統於108年12月14日查獲貴行所有之一輛白色小貨車(車號:AWW-9027)載運廢棄物(木板、木門片及白色與紅色編織袋數包等)棄置於本縣新園鄉第一公墓後方空地,貴行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查巧新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一廠從事鋁鑄造業,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事 業廢棄物廢油混合物(D-1799)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 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 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 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 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二)另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 廠之廢棄物清除紀錄表品名記錄錯誤,且事業廢棄物清理 計畫書,未經地方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並產出廢棄物及委外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 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15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 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榮成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3日派員查核,發現場內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廚餘)再利用,並於現場承認有部分廚餘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及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未做成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1月11日派員會同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慈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檢測值13,000,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印刷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11月20日及本局108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活性碳吸附罐經吸脫附後將廢溶劑回收至貯槽後回到製程使用,與領有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禾豐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1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養豬場放流口正排放水質不佳依規定採樣送驗,檢測結果超標,另查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依規定裁罰.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未記錄獨立電錶用電情形及放流水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禽畜糞等廢棄物再利用,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行所有車輛(車號:501-HW)於108年12月8日13時34分,行駛於本縣屏東市廣東路954巷33弄42號前道路,副駕駛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垃圾)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一、配合保七三大三中隊查處民眾陳情農地設回收場疑似環保犯罪案。二、本案係民眾於107.10.17以書面向保七三大三中隊陳情,經查該民眾亦同時向本大隊、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及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陳情,本大隊錄案後交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於107.10.25派員稽查,告發該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回收業登記證,告發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在案。三、本日會同保七三大三中隊、屏東縣政府農業處督察,發現該公司負責人徐明傑承租農地(面積2,637.58平方公尺)回收貯存廢電子電器、廢資訊物品等應回收廢棄物外,尚有非法清除貯存光碟片、電腦排線、電腦排風扇、廢電線電腦及家電主機板等混合五金廢料,該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貯存業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徐明傑涉及同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刑責規定,由保七三大三中隊偵訊後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X6-393)駕駛人於108年11月11日9時58分,載運豬隻行經本縣萬丹鄉大學路路段,有滴落豬隻廢水致污染路面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派員督察時,發現屏東市潭墘里機場段340地號土地(N22.67888,E120.47184)之凹坑有積水孳生孑孓,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所有人)未妥善清理,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3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福力旺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87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6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0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0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9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73,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土石加工業,廢水沉砂池實際位置與面積與水污染防治許可登載內容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31,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日日新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源慶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7月3日派員查核,發現申領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已於107年10月22日到期,並未於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仍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從事金屬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1月 19日派員稽查,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所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於1 08年7月申報貯存1公噸,108年8月申報產出0.5公噸,貯存 2公噸,惟正確應為貯存1.5公噸,其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 其廢棄物貯存數量不正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 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 旨。(二)另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容器 及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 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 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8年11月20日派員執行南部空品淨化行動督察專案,旨揭公司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旋風分離器(A003),查核時監測儀表壓降錶無法正常顯示,均已故障,經拆除通氣管路,儀表均無法歸零,顯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二、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07年10月申報產出量0.01公噸,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005公噸)10%,108年2月至4月及108年6月至9月未申報產出及聯單,107年11月至108年11月貯存量皆申報0.0002公噸,申報之產出、聯單、貯存量未平衡,顯未確實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3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9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2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9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條所公告之行業類別(金屬表面處理業)未於土地移轉時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備查。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錦綢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場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廚餘)再利用,惟查並未將部分事業廢棄物(廚餘)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做成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08年11月20日派員執行南部空品淨化行動督察專案,旨揭公司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旋風分離器(A003),查核時監測儀表壓降錶無法正常顯示,均已故障,經拆除通氣管路,儀表均無法歸零,顯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二、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07年10月申報產出量0.01公噸,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005公噸)10%,108年2月至4月及108年6月至9月未申報產出及聯單,107年11月至108年11月貯存量皆申報0.0002公噸,申報之產出、聯單、貯存量未平衡,顯未確實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立昌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20日派員督察,經查實場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廚餘)再利用,委託錦綢畜牧場協助清運,未符合規定之清除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0/01/16
罰鍰金額
NT$23,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7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4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6
罰鍰金額
NT$3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1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9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0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6
罰鍰金額
NT$31,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所產生之原廢水從原水池經場內水溝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錦綢畜牧場,經本局於108年11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有將清洗廚餘桶之廢水逕排出至場外水溝致有污染水溝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7(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6(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場收受廚餘、動物性廢渣、植物性廢渣、酒糟…等作為養豬飼料,未依規定使用於本場而轉售予他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另發現該場爐渣堆置於鍋爐旁空地,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行所有車輛(車號:1073-F5)於108年11月13日9時7分,行駛於本縣屏東市廣東路954巷33弄42號前道路,駕駛人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菸蒂)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永通環保有限公司從事排水溝清淤工程,經本局於108年12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將清除之污泥貯存在本縣高樹鄉新泰山段85地號土地待瀝乾污泥廢水未妥善收集造成滲漏致污染環境,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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