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651 - 4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義發畜牧場從事養豬業,飼養豬約500餘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興大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使用管線抽取厭氣池之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41,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豬隻畜殖業,周界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於本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8年6月、7月、11月均未申報產出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橡膠混合物(D-0399),造成網路申報資料不正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畜牧場之廢水處理設備產出之廢棄物(豬糞),露天堆置,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肥料製造業,於廠區內置放肥料半成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8日於廠區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55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理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場址(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堆置大量混合廢棄物,其中場址左側堆置包含廢嬰兒車、廢電扇、廢桌椅、廢床墊、廢機殼、廢印刷電路板等,另在該場址後方有堆置非單一塑膠材質且夾雜大量不同類型之廢塑膠,為拆解完後之廢塑膠混合物。查貴公司雖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屏府廢乙清字第161號),惟未經許可於上述場址貯存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稽查發現爐渣貯存區混雜有動物性殘渣,污泥貯存區混雜有木柴,未依規定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設廠地號為屏東市信興段556地號,惟仍有廠地擴大使用信興段551地號及554地號等2筆農牧用地堆置物料,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射出成型程序操作許可證,本府環保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時製程污染源射出作業區及粉碎作業區運作中,現場製程為射出機-集塵設備-逸散、粉碎作業區-逸散,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許可製程為射出區-逸散、粉碎區-袋式集塵-旋風集塵-逸散),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廠鍋爐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且煙囪連續排放白煙,於該煙囪西南方目測判煙,前三分鐘不透光率平均達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28,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漢寶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7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4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25,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億興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0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宗教及喪葬用品批發作業,經本局108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28,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林問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6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4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8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於里港鄉鐵店段230地號辦理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8年10月15日,申報日期109年2月20日,逾期天數為128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2,967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於里港鄉鐵店段238地號辦理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8年10月15日,申報日期109年2月20日,逾期天數為128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4,43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於里港鄉鐵店段238-1地號辦理地面型太陽光電設置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8年10月15日,申報日期109年2月20日,逾期天數為128日,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2,391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行領有本府環保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T58),並經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經行政院環保署函示貴行108年4月至108年11月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縣市主管機關修正,年度累計達5筆以上。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10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屠宰業,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立有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62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4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保局人員於109年2月12日上午9時前往旨揭畜牧場(即屏東縣九如鄉九和段63地號)稽查,發現該場廢水處理設施之曝氣機故障,未向主管機關報備,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3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經稽查發現場內圍牆裂縫使未經處理之污水流入承受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有以下違規:(一)該公司雖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廠內從事印刷製程,當日自廠內經涵管排放藍色廢油墨液至頂林大排內,造成大排水色呈現藍色,影響水體品質,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二)該公司委託清除處理廢油墨鐵桶,未簽訂清除處理契約,且該廢油墨鐵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導致廢油墨滲出及污染地面,又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業者未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方式,業者未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方式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經查該公司尚未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可再利用登記資格,逕行收受廢鋁(渣)等為原物料從事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1-YL)於109年1月9日7時51分,行駛於本縣東港鎮興和路與中正路三段路口,車輛後車斗滲水致污染地面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依規定申報上開廢棄物及未依許可規定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測試該車廢氣排放之不透光率達1.9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2/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6(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2/19
- 罰鍰金額
- NT$31,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經營邱永光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9年1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場內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8
- 罰鍰金額
- NT$4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黃武雄畜牧場從事牛隻畜殖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科於108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81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9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37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從事養豬業,案經本府環保局於109年1月10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核准同意,逕將畜牧糞尿或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108年10月4日經本府環保局進行周界臭(異)味採樣作業,其濃度為36,超過排放標準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進行周界臭(異)味採樣作業,其濃度為38,超過排放標準1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有以下違規:(一)該公司雖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廠內從事印刷製程,當日自廠內經涵管排放藍色廢油墨液至頂林大排內,造成大排水色呈現藍色,影響水體品質,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二)該公司委託清除處理廢油墨鐵桶,未簽訂清除處理契約,且該廢油墨鐵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導致廢油墨滲出及污染地面,又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院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貴院之廢水處理設施(污泥脫水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興祥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94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基本化學材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於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3)之泵浦處(編號P-651B)發現有一設備元件編號為OS00040P651BL001(現場檢測元件流水號:P-651B-08)之流體組成為正烷烴,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之淨檢測值大於10,774ppm(初檢測值為14,031.0ppm,背景值1.2ppm),未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不得大於10,000ppm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經營三福畜牧場,經本府環保局於109年1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高園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0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67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旺宏畜牧場,經本府環保局108年12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發現貴牧場從廢水處理設施之厭氧單元牽管灌溉後方椰子園,惟貴牧場並未申請沼渣沼液再利用,逕從事沼渣沼液再利用行為,與所申領之排放許可證流程不符,核有未依許可操作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郭○○經營之瑞泰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及本局於108年12月26、30日派員督察,經查該場收受高雄市餐飲事業廢棄物之廚餘至另一場(地號 : 屏東縣萬丹鄉田厝段1017、1017-1地號)蒸煮後,再載運至該場(地號 : 屏東縣萬丹鄉萬興段1404地號)作為養豬飼料,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廚餘)再利用,未完成再利用檢核,續以廚餘餵養豬隻,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廠區外堆置污泥,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長治鄉中興路160號空地(長治鄉長豐段0511-0000地號)回收貯存廢棄車輛,經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負責人:卓育如)所承租長治鄉中興路160號空地稽查,現場設置圍籬內貯存大量廢棄車輛,貴公司應向主管機關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而未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及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肥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23日派員督察,於場區外東北側聞到發酵後有機酸味,至場內原物料貯存區確認,目視堆置大量廚餘,貴公司表示現場已裝設「 除臭菌」噴灑設備,惟督察當時並未開啟,亦無設置異味有效收集設施,且貯放設施無密閉或加蓋,致產出之異味污染物逸散於場外環境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 項第3款規定,茲依同法第67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如主旨。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罰鍰金額
- NT$2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豬飼育業,經查發現處理設施之廢水有疏漏至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罰鍰金額
- NT$32,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804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6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牛飼育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6 mg/L;標準值8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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