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451 - 165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前於106年4月20日稽查,貴公司收受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粉屑及廢料,當日紀錄有銅粉10包,銅板10包,282包脫水玻璃纖維污泥。再於108年9月10日至貴公司勘查,現場僅有91包脫水玻璃纖維污泥,貴公司無法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說明,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10/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廠房後方因作業不慎致原料由排氣風扇排出並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證號H6401-00號,該製程需依照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進行連線,經查108年第2季,其連線設施之監控時數百分率為84.11%,未達85%,核已違反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3580-06號,查核時防制設備其他後燃燒器A008運作中,許可核定A008使用燃料為4~6號重油,惟現場發現使用燃料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與許可核定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10月18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X6-188)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8%,超過排放標準(5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881-EXH)108年09月0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桃園區建新公園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3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8分貝,超出值5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之削皮機液壓油管破損滲漏,導致油污流至廠外雨水溝,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埔心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14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張○○於108年7月2日離職,貴公司遲至108年10月15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8年7月5日另聘梁○○為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雖已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1)(設證字第H4930-00號)」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設證字第H4937-00號)」設置許可證,惟查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污染源。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16-W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206-A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XE-59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中:(一)中間槽(T01-13)有一管線迴流至快混槽(T01-6),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二)MBR槽(T01-14)有一管線迴流至調節槽(T01-5),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以上未依許可登載內容運作,現場開立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0001655),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26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19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現場檢測pH:10.1,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9),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T01-1廢水儲槽現場量測槽體長:313公分,寬:56公分,與許可登載長4公尺與寬1公尺,尺寸不符,另雨水放流口RD02現場為位在廠房E棟及T01-1廢水儲槽中間,與許可登載位於宿舍右後方不同,現場察看一鹽霧腐蝕試驗機管線延伸至RD02,未於許可登載。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4月份自主性勾稽專案,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7年9月~108年2月),發現貴事業107年11月至108年2月上網申報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代碼:E-0221)之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堆置砂石於本市大溪區瑞安段558、639地號,該2筆地號未登載於本府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H4814-04);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6日派員稽查,查核時污染源燃煤熱煤鍋爐(E401)運作中,惟其防制設備洗滌塔(A402)降壓值為28mmH2O,與許可證定值40~90mmH2O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聚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01)」證號:H6010-00號,現場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冷凝器A601之「冷凝液流率」項目,108年7月3日18:02至108年7月4日09:21操作值為0,與許可核定操作值20-60Ton/hr不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予以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8日夜間22時47分派員前往稽查,於夜間23時12分至周界住家中量測排風機運轉之均能音量為60.5分貝,超出夜間工廠夜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限期貴公司於同年11月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11月30日夜間23時06分派員複查,於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3.2分貝,仍未符合工廠夜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之抄紙機潤滑液滲漏,導致潤滑液經由廠內雨水溝排入廠外溝渠,後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埔心溪)。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惟興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合約金額:650,000元,工程面積:8992.18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8年9月11日府都建施字第1080225172號函說明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8年6月1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之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惟興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合約金額:650,000元,工程面積:8992.18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6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發現貴公司收受之人造纖維,逕自轉售於領航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係屬廢人造纖維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具備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身份)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及再利用檢核,即逕行從事廢塑膠之批發零售商業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工廠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8年8月15日委託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199),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上述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述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瑞德興營造有限公司-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7年度桃園市公有零售市場及攤販集中區硬體改善工程(第3工區)(合約金額:5,172,165元,工程面積:83.23平方公尺)(以下稱該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8年8月15日桃經市字第1080036299號工程開工報告表,上開工程開工日期為108年8月1日,惟查貴事業遲於108年9月25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之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製程產生之肉品血水未能妥善收集,致污染水溝及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車輛出入夾帶砂土,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清除廢棄物產出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代碼:D-0104)貯存於違規地點,惟清除許可證未設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集塵器壓降操作參數為250mmH2O以上(許可操作範圍值:30-100m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5)集塵壓降操作參數為88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1-75mmH2O),皆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定型機共設置6台,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定型機共核定5台)。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污染源噴砂機(E003)連接至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之輸送管線破裂,致明顯粉塵及粒狀污染物散布並掉落至地面,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導致污染源逸散至大氣中,未維持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聚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01)」證號:H6010-00號,現場發現,該製程之製程洗槽廢水暫存池未密閉,廢水液面與大氣接觸,以FID量測濃度為20000-30000ppm,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予以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本局108年3月15日至貴公司所在地稽查廢棄物現況,與貴公司108年8月16日函報清理完成之廢棄物數量不符,經本局108年9月26日請貴公司到案說明,經貴公司表示約5包太空包之廢電線電纜以家庭雜線名義販售給不明回收業者,且無法提供廢棄物委託清理合約,爰本局認定貴公司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予以妥善清理該批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因場後方鐵皮圍牆埸内有滲出豬屎尿污染地面及水溝内,產生明顯豬屎尿異味,致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清理地下水塔時,將清理出之褐色淤泥倒入大門前水溝,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作業區豆腐渣流出廠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經查貴事業機構地址於108年7月18日辦理商業登記變更,卻遲至108年9月3日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辦理業者基本資料變更,又遲至108年10月2日始送函文至本局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變更,未依規定於變更後15日內,檢具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文件,向登記機構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9/10/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鈦金屬製品鑄造,蠟模製造過程噴有蠟型分離劑(脫模劑),後經乙醇清洗,並噴塗馬來砂製成殼模,再透過真空爐澆鑄鈦成型,續經震殼、切割、噴砂研磨後為成品(高爾夫球桿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9日現場查核噴砂用之馬來砂,107年使用量約19噸,乙醇107年使用量達35.9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惟貴廠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告發處分,並令「金屬品加工程序」停工,且限期109年1月16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
- 處分日期
- 2019/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屬新屋二廠(管制編號:H52A2696)108年7月10日申報委託清理之無機污泥(D-0902),至108年10月6日止仍未顯示已處理完成(聯單編號:H52A269610800028),貴事業未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在35日內向桃園市政府報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7月份自主性勾稽專案,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勾稽結果(勾稽區間:107年12月~108年5月),發現貴事業於108年2月份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產出量為0.295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0.06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5月份自主性勾稽專案,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7年10月~108年3月),發現貴事業承攬-楊采璇等2人-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2B7075,合約金額:2,310,000元,工程面積:92平方公尺)未上網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灰鐵鑄造程序(M01)」設置許可證(設證字第H4772-00號),惟未領有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前開灰鐵鑄造程序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AK-125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35%,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8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G-055)黑煙不透光率2.2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9月2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9960)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5%,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10月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中壢區中正路1312號),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012-DU)黑煙不透光率2.1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10月1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10-QV)黑煙不透光率3.1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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