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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751 - 16800 筆)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108年9月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於108年7月19日至108年7月30日收受之廢棄物共24筆未處理完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
處分日期
2019/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4桃廢清字第095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惟查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逕行於108年6月24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KEA-7178)過戶予昱順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許可證「顏料化學製造程序-二氧化鈦顏料化學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6414-00」今日至現場查核,污染源皆運作中,現場確認防制設備操作參數,A005由中控室連線數據(1027PT),其壓降為-0.42kpa,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0.2~0.1kpa),且經查該連線數據並非壓降而是壓力,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雖已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膠帶製造程序-膠帶業製造(M01)」設置許可證(設證字第H4959-00號),惟查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污染源。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2)壓降為115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壓降值:60mmH2O~10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8月1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16-ZS)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8%,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005-GT)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496-M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大坑路二段548-1號經營家用器具加工廠,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21日9時50分派員前往陳情人指定地點量測噪音,經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53.0分貝,已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日間工廠第一類噪音管制標準(50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8年5月21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4日13時45分派員前往複查,至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53.4分貝,仍未符合上揭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將廠內廢(污)水排放至工業區專用雨水下水道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進行地基開挖及出土作業,其清洗車輛之含淤泥廢水未有效收集至沉澱槽,致清洗車輛含淤泥之廢水排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啞口坑溪(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製程產生之黃色廢水(含油脂及麵條)未經處理,逕自將未處理之廢水經由廠內排水溝排放至廠外溝渠,續流至承受水體前(東門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於台端所屬加水站之水源端採樣檢測結果,大腸桿菌群56CFU/100ml,超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標準6CFU/100ml)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7年8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結果(勾稽區間:107年4月~6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7年4、5、6月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含鉛錫膏(廢棄物代碼:C-0102)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102)與不含鉛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R-1305)混合貯存。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06年10月至107年9月間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錫膏(廢棄物代碼:R-1305)產出及貯存。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無鉛廢錫膏含塑膠罐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於人工骨材堆置區發現混有廢塑膠,據現場人員劉○○說明廢塑膠係廠內產出並混於原料區內,惟貴事業產出廢塑膠未列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貯存方式未以中文標示名稱分類貯存,違反廢清法第31條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及同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辦公室後方堆置約百餘袋太空包裝有爐石粉及人工骨材,並說明爐石粉係添加於製程中,惟未提列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原料使用項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QF8-661)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F-0952)黑煙不透光率9.9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未領有處理許可,逕行從事廢空桶內廢液清洗業務。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108年9月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於108年7月3日至108年7月30日收受之廢棄物共172筆未處理完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曾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5425-00號」,惟有效期限至107年7月10日止,今日至現場查核,污染源E002(液體混合設備)運作中,E011(液體混合設備)為新增之污染源,也在運作中,貴廠許可證已逾期仍在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81-RB)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4%,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47-HR)黑煙不透光率1.5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31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57-GY)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8%,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督察,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428mg/L、化學需氧量:4,380mg/L、懸浮固體:6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16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3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該日稽查時查貴公司原物料安全資料表,其商品名: 「CLEARKD」內容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117-01)」成分含量5-15%W/W(CAS.NO:108-10-1),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公司公告列管制濃度1%W/W以上;惟該公司未能運作前(使用、貯存)向本府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第7條第4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未依本局105年2月15日桃環廢字第1050011804號公告之公告事項二、(三)規定交由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清除。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濕式研磨設施(E002)產生之廢氣未採氣罩收集方式,逕行逸散至大氣中(許可登載收集方式為氣罩收集),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旋風集塵器(A241)之壓降值為0.04Kpa(許可範圍為0.2-0.8Kpa)。(二)其他袋式集塵器(A235)之壓降值為1.7cmH2O(許可範圍為3-12cmH2O)。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08年5月15日派員稽查,現場污染源旋轉窯燒結爐(E001)運作中,惟該污染源廢氣外洩逸散,與許可核定之密閉收集不符:本府環境保護局爰於108年6月26日以府環空字第1080153028號函告發處分並命限期於108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後於108年7月4日前往複查,現場E001污染源運作中,惟仍有廢氣外洩逸散情事,現場認定仍未完成改善,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38-W5)黑煙不透光率2.0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X5-828)黑煙不透光率1.4m¯¹,超過排放標準(1.2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30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K-405)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1%,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屋廠內廢木材堆置區周圍雖設有防塵網,惟其防塵網損壞,未採取其它有效抑制粒狀狀污染物逸散之設施。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8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8年6月6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4579-KE)過戶予閎恩實業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有信全衛生工程行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957-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除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免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者外,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惟依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核結果,台端所有信全衛生工程行以未經許可車輛(車號:6793-W6)清除水肥,台端所有信全衛生工程行未依規定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新增車輛)核准,逕以上開車輛從事清除行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以塑膠押出成型程序製造塑膠製品,且總設計產量達1,000公噸/年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塑膠押出成型程序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器(A602)之壓差讀值為55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80-120mmH2O)。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水泥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水泥製造程序),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於107年5月4日至107年7月6日期間陸續操作前開固定污染源。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2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B-0680)黑煙不透光率3.5m¯¹,超過排放標準(2.8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辦理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2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UT-719)黑煙不透光率8.6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大連三街10巷旁承造污水下水道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5月11日(星期六)13時5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電鑽)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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