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901 - 16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下雨沖刷挾帶廠內地面些許廢鑄砂於廠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木製品加工作業,於塑木切割產生之褐色粉塵未妥善收集,隨雨水沖刷至廠外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清洗水槽之綠藻泥垢由水管排出流至道路,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一興衛生工程行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案經本局108年6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8年6月),發現臺端業未上網申報108年6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查許可文件內容登載可進行廢機動車輛拆解,惟現場拆解製程剩餘之廢棄物,並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19/08/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收受廢鐵及廢鋁進廠分類後,再轉其他公司,雖依規訂定合約,惟合約內容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桃園大圳11-20號池浚渫土方清運工程」,惟施工區域未有效灑水及未設置有效防止粒狀物質飛散之設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QAF-10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於108年8月7日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07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建德路、廣興一路交叉口承造青少年活動中心暨停車場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6月25日7時1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善捷段291地號承造善捷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5月25日(星期六)12時1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文青路附近承造桃園機場捷運A7站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第1期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5月25日(星期六)12時27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之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槽(T01-2)管線有多餘接管(三通)接至pH調整槽(T01-4),未依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鑽孔區產出之廢尿素板(酚醛墊板)(廢棄物代碼:D-0299)於107年至108年間,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樹脂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製程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廢棄物(D-1099),清除前未有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廢棄物(D-1099)於108年3月產出貯存量皆上網申報為0,未確實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棄物實際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沖洗周邊道路時,將部分泥沙沖至道路側溝,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印染整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2264-05。至現場核對污染源,查M01梳毛機(E104~E105)、剪毛機(E104~E105)、剪毛機(E106~E107)、磨毛機(E112)、磨毛機(E114)位於地號長興段447號,另熱定型機(E111、E121)位於長興段393-5號,與許可核定地號長興段441號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熱媒加熱程序(M05),操證字第H6302-00號,至現場核對污染源,查M05程序熱媒鍋爐,位於長興段393-5號亦與許可核定地路長興段441號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聚醢胺塑膠(尼龍)製造程序(M04)」證號:H3281-04號,現場查核時發現污染源切粒系統區E401,未密閉收集,另污染源入料作業區E402,有多餘入料設施,與許可核定2入料設施不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告發處份。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製程係從事粉末混拌、燒結脫脂、結合劑混煉、蒸氣處理及溶劑洗淨之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粉末冶金程序),惟貴廠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前開污染源。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1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56-W9)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3%,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WM-82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0409-Y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9.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4日夜間23時23分派員前往稽查,於周界量測排風設備運轉之均能音量為62.3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之工廠夜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限期於同年7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7月23日夜間23時19分派員複查,於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6分貝,仍未符合工廠夜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5)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未設置防制措施(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8/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廠後方之和平路692巷因長期人、車進出,致有明顯油漬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有機溶劑(工業用膠)107年使用量為136.9公噸,已達20公噸/年以上,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公告第六批第二類表面塗裝程序),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表面塗裝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前開程序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9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17-QD)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0%,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9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08-HE)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8%,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11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20-Y3)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1%,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1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H-901)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3%,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至告發初測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2.8分貝,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0.8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複查至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9.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65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1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169於105年12月開始申報貯存,截至107年3月皆未有清運紀錄,貴公司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C-0169貯存超過一年,未依規定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201於106年1月開始申報貯存,遲於107年10月清運完成,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201及C-0202自106年10月清除完畢後至108年2月超過一年未提前清除或申請展延,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該廠有害事業廢棄物C-0201及C-0202之貯存期限為107年9月,雖已於108年3月清除,仍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於105年10月開始申報貯存,遲於107年5月清運完成,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之有害事業廢棄物B-0299於105年10月開始貯存,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B-0299之貯存期限為106年10月,惟貴公司於108年6月始清除完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觀音廠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於104年12月開始貯存,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貴公司於106年6月始清除完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觀音廠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0於104年6月開始貯存,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貴公司於106年7月始清理完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3-QP)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7%,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5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楊梅區幼獅路二段幼獅派出所旁),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黑煙不透光率4.2m¯¹,超過排放標準(1.6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8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57-TS)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5%,超過排放標準(3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8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3338)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1%,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7月8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76-AP)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3%,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中壢製藥廠(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定寧路9號)稽查,由貴公司人員陪同至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之化驗室化學品貯存櫃,查貴公司貯存以下5種化學商品,其商品成分濃度均達管制濃度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之第一至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第13條第4項規定,依法告發。(一)商品名:「氰化鉀」,含氰化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614公克。(二)商品名:「苯」,含苯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1,300公克。(三)商品名:「重鉻酸鉀」,含重鉻酸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284公克。(四)商品名:「重鉻酸鈉」,含重鉻酸鈉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548公克。(五)商品名:「鉻酸鉀」,含鉻酸鉀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約283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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