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301 - 113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烏日區東園里11鄰慶光路800號從事無害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66-04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5年11月30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育賢段83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誠石建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3月0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分廠於本市后里區舊社里舊社路96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9-07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分廠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分廠已於107年7月5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霧峰區吉峰段492、492-11~492-26地號等17筆土地(吉峰路116巷內)施作金祥正建設有限公司等16戶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光華段799地號等7筆土地施作隆乙建設有限公司新建集合住宅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3月14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事業廢棄物列管之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及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7年9月申報貯存量0.793589公噸、107年10月申報產出量0.04111公噸、107年10月申報貯存量0.04111公噸、107年10月申報聯單清運量0.92公噸,屬申報質量不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24日至「璟慶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11日至「麗寶樂園東區購物街三期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19日至「新武機械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神岡廠辦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8/2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該公司承攬「台灣美光記憶體后里廠區三期新建工程」,於施工作業過程中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群倫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192-KH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7月5日13時53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雅宜工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M7-4827車輛於108年7月11日14時9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5.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另查旨揭車輛於108年7月31日至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大貴段487之1地號等39筆土地施作大豐益建設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1月1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松觀段0352-0000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富旺米蘭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2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三田段853-2地號等16筆土地施作新而雅建設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1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人行道上堆置廢棄土包未有效防範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1日10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屯區大墩二十街與文心路交叉口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拆除工程」,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砂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油水分離槽功能不足,致生油垢及油粕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8日10時35分查獲貴公司營建工地施工作業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出入口及周邊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自前揭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108年5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從事動力機具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新興里新興街58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80-08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地點場內堆置ㄧ般廢棄物(紙類、鐵罐、鐵類、塑膠、寶特瓶及家電等)之回收貯存場所有廢棄物逸散情事,且未以中文標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施工作業時未妥善防範致泥沙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所陳地點暫放營建工程材料,於車輛出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輪挾帶泥沙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於車輛出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於灌漿作業過程中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漿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自前揭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108年5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2-12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均賀科技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6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車號427-VP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7月1日14時35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從事遊樂園(區),領有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03-05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6年1月12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西區健行路1049號從事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07-06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6年8月31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於本市后里區口庄路30之6號從事畜牧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縣環排許字第01853-07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場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場已於108年3月15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處於本市大肚區自治段734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臺中市大肚區兒1(原公兒三)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20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31日16時整查獲貴公司營建工地施工作業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水污染周界外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僅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尚未依法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試車核准函或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3月28日派員至烏日資源回收廠執行稽查作業時,查閱排放管道(P002)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氯化氫(HCl)於排氣含氧量11%為參考基準狀態下之監測數值,發現共計10筆之l小時平均值超過「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規範之排放標準40ppm(11%含氧基準)及「臺中市烏日垃圾資源回收廠(第三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所登載之承諾限值30ppm(11%含氧基準),羅列如下:(一)108年3月3日(20:00~20:59):104ppm。(二)108年3月3日(21:00~21:59):164ppm。(三)108年3月3日(22:00~22:59):158ppm。(四)108年3月3日(23:00~23:59):168ppm。(五)108年3月4日(00:00~00:59):192ppm。(六)108年3月4日(01:00~01:59):190ppm。(七)108年3月4日(02:00~02:59):199ppm。(八)108年3月4日(03:00~03:59):195ppm。(九)108年3月4日(04:00~04:59):88ppm。(十)108年3月4日(08:00~08:59):52ppm。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6月20日19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6月20日19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本局稽查人員已當場開立本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並交付予貴公司人員收執,惟本局再於108年6月20日21時59分複查,上述違規情事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核已再次(第2次)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作業產生之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9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7月4日13時29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甲區龍泉里順帆路19、19-5號稽查並會同貴公司(日南廠)所屬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58.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豐村段25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喜王化工豐原廠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19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1335巷29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934-00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5年12月8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海風段422、423-1號等2筆土地(清水區神清路86-21號旁)施作侖侑企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22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烏日區中山路三段1335巷59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63-02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5年12月8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三富段6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天韻旅館(股)公司旅館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8月1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西區公益路68號1樓從事其他綜合商品零售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697-02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8年7月16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沙鹿區公明里忠貞路20巷178號從事未分類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212-15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廠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廠已於107年2月26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北區文正段34-5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林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2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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