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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051 - 11100 筆)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永富段29地號施作日鑫建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7年6月2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文昌段545、545-1地號施作谷家企業有限公司新建工廠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1月07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院於本市清水區吳厝里大楊南街98號從事醫院、醫事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03-03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院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查貴院已於106年2月8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單位於本市北屯區同榮段2278-33地號等10筆土地施作蓉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1月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新富段537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春水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26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永春段21地號施作三緯企業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3月0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文山段172地號等3筆施作亦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改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5月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幼獅段1071之1地號施作容宇有限公司廠房、單身員工宿舍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0月3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條
違規情節
1.貴院位於本市南區復興路二段38之13號,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262-03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院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院已於108年8月8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商號從事研磨作業未妥善收集粉屑致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砂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及碎石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掉落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30日14時9分派員前往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營建工程,車輛進出未採行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出入口及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水污染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依據本局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辦理。2.貴公司為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自前揭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108年5月份及6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豐鈞企業有限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65號),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案經本局108年9月2日稽查結果,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828-S9@17-8A)有清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之聯單紀錄,惟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之規定,於108年6月30日前完成GPS裝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17-01號),未依許可證登載之檢測頻率執行定期檢測,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您(即廣通工程行)所有車號116-RY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8月1日9時18分至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52%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永富段523地號等一筆施作益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店鋪辦公室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9月1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西屯區協成段0571之0000地號等2筆施作慧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12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宏洲工業社)於本市神岡區中山路238巷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91-04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經本局108年7月10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臺端未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臺端已於108年7月10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文山段351地號等4筆土地(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4路15號)施作優乃克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工廠增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1月17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段2491之3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頡懋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4月12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銀聯段2193地號等17筆土地施作禾盛建設有限公司店舖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0月27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車輛駕駛人於108年7月11日13時13分至臺中市東區進化路303巷口騎樓堆置一般廢棄物致有礙環境衛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本案違規部分,貴商號現場已清除改善。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1.本案查核地點位於本市龍井區忠和段1666、1666-4地號,為鐵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做應回收廢棄物貯存場,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四機、廢資訊物品等)回收業務,現場使用面積經測約為1,800平方公尺。2.本案業者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已達登記規模,惟未向本局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逕行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台中一廠區)領有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7)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39-00號),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一廠區)執行稽查作業,查獲 M07製程操作中,A703觸媒洗滌塔洗滌液流率讀值為1,500L/min(許可核定2,000~6,000 L/min)其操作參數逾許可核定10%容許差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台中一廠區)領有金屬化學浸蝕加工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47-00號),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一廠區)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 M02製程操作中,現場噴砂作業區,計有噴砂機3台,未登載於許可流程中。(二) A204洗滌塔無法正常顯示洗滌液流率讀值。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67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永豐路222巷8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金屬粉體塗裝),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7日、7月3日2次執行督察結果,6月27日督察時,製程酸洗、脫脂、皮膜前處理程序產生之廢水,逕自製程區排放至廠區外側溝(錄影存證)。7月3日再督察時,仍有廢水排放情事,經分別於酸洗廢水及脫脂廢水排放至承受水體前之2處排放口各採集1組水樣送驗,其中酸洗廢水檢測結果:pH2.9、重金屬鋅5.53㎎/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查貴公司未領有廢水排放許可證(文件),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施作米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豐原區成功段193地號)」之開發單位,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29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陳平段1935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鼎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1月1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寶文段72-15等一筆地號施作三夏精機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17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北區水源段107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上德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店舖.辦公室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5月2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商號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1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使用國內PP及PE等材質廢塑膠,於廠內從事分類、破碎、壓出成型作業,每月約20噸,惟貴公司將廢塑膠貯存於廠房外,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飛揚、溢散、污染地面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1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使用國內PP及PE等材質廢塑膠,於廠內從事分類、破碎、壓出成型作業,每月約20噸,惟貴公司未將廢塑膠使用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作成紀錄保留供查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5月31日10時4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新社區食水嵙段16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因承攬台電妨礙配電線路修剪工程作業,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樹枝及竹枝污染地面(本局於108年6月5日派員前往複查,樹枝及竹枝已清除,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7月31日至「品德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7日至「昕邑烏日住宅大樓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8日至「宏固建設摘星段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9/1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8日至「家倉建設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稽查,該違反地點之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4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期間,每月份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均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前揭違反規定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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