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201 - 11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9/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和平區博愛里東關路1段138號從事餐飲、觀光旅館(飯店)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00-02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2.查貴公司已於107年7月31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先行變更清除許可,即先行將該公司所屬清除車輛逕行辦理過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南北一路100號(甲嘉段394地號等4筆土地)施作野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廠房(C2)、辦公室、消防機房 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3月0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及送驗,其檢測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有土地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工廠調查計畫(第二期)」調查結果,土壤重金屬污染物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且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本局於107年2月13日命貴公司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7條第5項辦理土壤污染改善應變必要措施,計畫期程至108年7月30日(已達法定期限,並延長期程一次)。2.另貴公司以108年7月2日108年榮字第10807020001號函述因故無法於法定期限內完成改善,爰本局將依土污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公告貴公司所有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依同法第41條規定裁處(認定污染行為人)。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之「燃煤底灰」及「廢磚」等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在離貴公司約50公尺處之本市龍井區忠和段1080、1081、1071-1等地號土地,堆置未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燃煤底灰」約1千餘噸及「廢磚」約3百餘噸,查貴公司龍井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燃煤底灰及廢磚之貯存地點為廠內貯存,惟卻租上開地號土地廠外貯存燃煤底灰及廢磚,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收受之「燃煤底灰」及「廢磚」等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在離貴公司約50公尺處之本市龍井區忠和段1080、1081、1071-1等地號土地,堆置未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燃煤底灰」約1千餘噸及「廢磚」約3百餘噸,均未確實申報貯存量,核已違反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之「燃煤底灰」及「廢磚」等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在離貴公司約50公尺處之本市龍井區忠和段1080、1081、1071-1等地號土地,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設污染防制(治)設施,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經濟部核准個案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再利用資格,惟貴公司從事前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製程,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將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治操作情形作成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鐵屑)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清洗作業產生廢棄物(廢液)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清洗作業產生廢棄物(廢液)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依據本局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辦理。2.臺端所經營之永如家電資訊環保回收行為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自前揭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行108年5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2-17地號施作銘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3月3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德化段1111-0000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旺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3月22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2-25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永達利科技精密園區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9月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東區旱新段257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勝麗建設-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6年8月3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同榮段1490-6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國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2月16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生產鋼鐵、鋼胚等產品2.本局108年8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結果,貴公司事業廢棄務電弧爐煉鋼還原碴(石)(R-1210)貯存區為露天貯存,其貯存場所無設置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無設置相關集水設施、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大甲廠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本局於108年7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製程產出之廢橡膠混合物(D-0399)暫存於廠內,惟未依規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事業廢棄物流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4中市廢清字第706-05號),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8月6日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結果,自107年6月至108年4月期間受託清除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新莊一廠產出廢電線電纜皮(R-0201),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清除本案廢電線電纜皮(R-0201)業務之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8年7月19日17時15分派員前往臺端於臺中市龍井區新興路39-5號經營之「開品快餐店」稽查,查獲其油水分離槽未能有效收集油脂致污染周界外水溝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08年8月9日14時58分派員前往貴餐飲店周界外水溝復查,溝內油污已清理完妥,爰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於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依據本局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辦理。 2.臺端經營之瑞穩環保工程行為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自前揭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行108年5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依據本局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辦理。2.臺端所經營之仟揚企業社為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自前揭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企業社108年5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達信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55-Q9車輛於108年7月12日10時54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校辦理「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小新棟教室及聯絡走廊補強工程(管制編號:B108LKZ082-1)」經本局於108年7月11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營建工地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第6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第10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2-3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台華精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0月12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72-20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台華精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7年4月2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西屯區福星段213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暮光森林時尚商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8月3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義和段189-6地號等26筆土地施作金帝堡建設有限公司24戶住戶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20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2-13地號施作貴峰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4月2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因從事水轉印作業,未有妥善防制措施致夾帶水轉膜之污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6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製程流程略為原料(油墨、待印品)->印刷->烘乾->成品,現場計有印刷機2台及活性碳吸附設備2台,查核時僅1台印刷機及其後端活性碳吸附設備運作中,且依貴公司提供之原物料資料107年油墨用量為4,100公斤,溶劑用量為5,460公斤,惟該溶劑係為調和油墨所使用,兩者合計年用量為9,560公斤,屬環保署公告第4批公私場所應申請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吉利飾品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G-388車輛於108年7月9日9時31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另查旨揭車輛於108年7月19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禾康紙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B8-2832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7月11日13時38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拾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915-ZV車輛於108年7月12日9時33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松河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016-FW車輛於108年7月16日13時59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459之一號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您(即凰龍建材行)所有車號599-TM車輛於108年7月18日10時27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使用吊車進行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基樁灌漿工程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北屯區景美段14-1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勝興建設景美段 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8月3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烏日區五光路961巷2號、967號從事製革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43-05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7年9月17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5之31等1筆地號施作向應機械工業四樓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3月16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19/08/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2-22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新英機械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4月1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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