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51 - 19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預拌混凝土車及混凝土泵浦車)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臺中分公司辦理「臺中港填方區新建海堤工程(管制編號:B112LI9001-1)」本局113年8月23日派員查核現場: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7條)。2.車行路徑: 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8條)。 3.工地出入口:未符合附表三沖洗設備相關規定,噴水水壓未達3kg/cm ²,記缺失4點(第10條)。4.運送物料車輛機具: 運送車輛貨箱防塵網覆蓋無法下拉十五公分及無防止載運物料滴落污水、污泥之設備,記缺失10點(第13條)。5.監測錄影及記錄: 洗車台未設置水表或電表,記缺失10點(第18條)。上開缺失共計32點,已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13、18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作業,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辦理申報流向勾稽作業(勾稽區間:112年10月至113年4月),貴公司112年10月申報「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貯存0.13公噸、112年11月申報產出0.39公噸、112年11月申報貯存0.66公噸、112年11月未申報清運聯單。貴公司112年10月至112年11月間廢棄物申報質量不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三廠(管制編號:B9508778)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指定事業,惟經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2年8月至113年6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3年8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貴公司石材建築製造程序製程所產出石材礦泥(R-0907),112年9月0.8公噸、10月0.7公噸、11月0.8公噸、12月0.7公噸、113年1月0.6公噸、2月0.6公噸、3月0.65公噸、4月0.57公噸、5月0.7公噸、6月0.68公噸,石材礦泥(R-0907)貯存量,112年9月0.7公噸、10月0.8公噸、11月0.6公噸、12月0.5公噸、113年1月0.7公噸、2月0.6公噸、3月0.3公噸、4月0.55公噸、5月0.2公噸、6月0.3公噸,112年9月至113年6月皆未有清運聯單,112年9月至113年6月有廢棄物申報質量不平衡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北區○○路○段○○○號經營「○○○○○○○」,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113年10月24日19時53分派員會同貴公司所屬員工稽查,發現雖已設置油水分離槽,惟未妥善維護及處理效能不佳致使含油(渣)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該址自來水管線埋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4/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9004382)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甲清第 0163號)所登錄許可證上清運車輛HAB-013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依規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B-0138於113年7月18日下午12時1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出土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預拌混凝土車及混凝土泵浦車)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粉光機)從事粉光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商號因倒置回收油作業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廢油溢流污染周界溝渠,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2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26號),申請退還誠總V建築社區管理委員會於112年6月至113年5月期間隨自來水附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惟經本局113年10月4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結果,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營運紀錄,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7月19日會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該貴公司於清水區北橫二路與北三路旁之5A倉庫(清水區海濱段臨港小段52地號、清水區海濱段2010-5地號及清水區槺榔段837-17地號)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逸散管辦)第4條及第6條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 於封閉式建築物內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鹼粉),惟通風口(窗戶)及車輛出入口(大門)未關閉,大量逸散白色粒狀物於大氣中污染空氣,違反逸散管辦第4條,記缺失4點。(二) 自倉庫載運逸散性污染物質(鹼粉)之運輸車輛離開前,未依(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致倉庫外因運輸車輛所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鹼粉)污染路面致路面產生明顯色差,違反逸散管辦第6條第3款,記缺失10點。(三) 綜上,本次合計14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0月10日11時24分派員前往複查,並於相同地點(甲后路3段36巷內)測得均能音量為58.5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2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您所有之車輛經本局執行智慧監錄作業時發現有噪音污染妨害安寧情形,經本局通知後,未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該公司進行擋土柱工程,未有效處理含泥砂之黃濁廢水,逕自排入雨水溝造成下游綠川污染,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7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9月30日15時5分發現臺中市西屯區啟航路與經貿五路建築工程承造公司未妥善處理含砂量高之地下水,逕自排放導致污染地面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出土作業,未有妥善防範處理措施,致抽取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69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3年9月2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67 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該公司正抽排地下水,未妥善沉澱處理致夾雜泥沙之黃土水流入溝渠,造成下游旱溪水色異常。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清洗壓力閥時未妥善防範致清洗廢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制編號:B21A6782)為本局核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證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65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8月2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執行檢警環調搜索 行動結果辦理,經該署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資料,貴公司未申報接受委託清除廢木材來源、數量、日期、使用清除機具及廢木材流向去處等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貴公司(管制編號:B21A6782)為本局核准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證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65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8月2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執行檢警環調搜索 行動結果辦理,經該署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資料,貴公司未申報接受委託清除廢木材來源、數量、日期、使用清除機具及廢木材流向去處等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生物醫療廢棄物處理,該公司待料區暫(置)存37台廢棄物子車(廢棄物代碼:(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未依許可證登記內容〈該公司原廢棄物處理許可僅核准可停放2臺子車,該公司本次(113年7月1日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僅向本局申請依原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展延,故核准依原處理許可證展延〉辦理,已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3,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4,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1,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之2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台端位於本市大里區大峰路293巷3號之貯存場所稽查,回收項目為容器類(鐵、鋁、玻璃及塑膠)、廢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類,經查場區內資源回收物未分區分類貯存、未有中文標示及地面物品溢散嚴重等違規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4/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5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4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M01灰鐵鑄造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23-03號),查核時現場污染源(人工造模區E010;誘導爐E008、E009;澆鑄成型設備E002)皆運作中,惟查集氣設施並未開啟,污染源所產生之廢氣並未收集至後端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8)處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事業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並而貯留作業廢水。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0月10日22時10分查獲臺中市西屯區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267號旁營建工地於禁止時段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您所有之車輛經本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作業,執行使用中車輛行駛噪音測定,超過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9月14日13時30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使用動力機具施工作業,就貴公司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情形:現場已立即停止操作,噪音已改善,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查貴公司為「梧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屯區文山段195地號等2筆新建工程B113B72034-1」之開發單位,該工程位於臺中市南屯區文山段195地號等2筆土地,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完工,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11年4月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4日10時00分派員稽查發現遭棄置廢棄物,經檢視監視錄影畫面,查貴公司所有車輛分別於113年9月1日14時及15時整載運棄置一般廢棄物(廢磁磚、廢樹枝及廢帆布等),案經貴公司代表人至本局說明為其自家倉庫裝修所產生之廢棄物,未依規將家戶或其他產生源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9月28日複查,現場已清理完成,爰此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0月7日11時30分派員勘查,經查證貴公司人員表示該土地為貴公司所承租使用,發現上開土地未妥善管理,有露天燃燒產生灰燼污染地面造成影響環境衛生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案本局於113年10月15日派員複查,現場已清除灰燼,爰此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審酌相關監視錄影檔案,貴公司所屬車輛於113年9月12日8時17分行經臺中市龍井區環港路附近路段時,車輛後車斗所載運物品未做好防護致逸散污染道路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M01鋼鑄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84-04號),本局於113年7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事項如下:(一)現場E010切割作業區作業中,查核時發現粉塵逸散於空氣中,雖由現場負責人責令作業人員立即停止作業,惟仍查獲氣罩連接至防制設備(A010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前端之管線破損。(二)E006噴砂機後端防制設備(A051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下方集塵灰未有效收集,致使集塵灰逸散於大氣中污染空氣。(三)現場A010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集塵器壓降約為35~40mmH2O,與許可證核定內容(50~150mmH2O)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為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列管對象,本局於113年8月23日派員前往該公司(秀泰生活台中文心店)執行餐飲業空污防制設施法規符合度之查核作業,稽查時設有側吸式氣罩集氣且正常運作中,惟防制設備查核有數項缺失如下:(一)現場1台靜電集塵器之油煙處理設備正常運作中,惟未每日詳實填寫電壓或電流之操作參數值及未落實每月保養記錄,未符合管理辦法規定。(二)活性碳吸附裝置之油煙處理設備現場監控儀表故障致讀值趨近於0,亦無記錄任何監控設施之操作時間及壓力差等操作參數相關資料,以及未落實每月保養記錄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暨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暨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10月4日7時51分抵達營建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於場內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裝卸土石,就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情形:現場已立即停止操作,噪音已改善,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經限期改善複查仍未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從事出土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製程使用防銹油,每月使用量用約400至900公斤,惟該公司113年1月至5月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公告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二、(ㄧ)規定,申報原物料使用量情形,另查該公司申報資料,其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113年4月申報貯存量為29.674公噸,113年5月申報產出量為19.26公噸,申報清除量為19.26公噸,經核算113年5月暫存量應為29.674公噸,惟該公司申報貯存量為32.537公噸,顯有造成該物質申報資料質量不平衡(申報有誤)情事,以上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分別於113年8月13日及113年8月14日以出口報單第DA/AA/13/201/J8054號及第DA/AA/13/201/J8055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臺中關)報運出口VULCANIZEDRUBBER PARTICLES(硫化橡膠粒)共10貨櫃,總重量為25萬2,550公斤。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9月19日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貨櫃集散場辦理查驗結果,貴公司出口貨物內容大部分為廢汽機車鉛蓄電池及其拆解物與部分廢塑膠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輸出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逕行輸出事業廢棄物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進行裝修外牆並將拆除之廢木材堆放於公司路旁
- 處分日期
- 2024/10/2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進行模板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4/10/22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未有妥善防範處理措施,致工地灰白污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0月3日12時50分發現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889號旁營造廠商未妥善處理含砂量高之地下水,逕自排放導致污染道路側溝及下游溝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廠從事金屬製品加工作業,本局於113年9月25日16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因先前水洗檯滿位溢流,致污泥沉積於周界外排水溝,前述行為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4/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113年12月至113年5月期間均申報無機性汚泥(D-0902)聯單清理量、產出量及貯存量分別為0公噸、1.69公噸及3.73公噸(112年12月)、6.48公噸、1.2公噸及1.2公噸(113年1月)、0公噸、1.2公噸及1.28公噸(113年2月)、0公噸、1.6公噸及1.64公噸(113年3月)、0公噸、2.36公噸及2.36公噸(113年4月)、7.01公噸、2.43公噸及7.01公噸(113年5月),疑似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情形,該公司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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