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201 - 4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9/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9月8日派員現場稽查發現貴分署經管土地堆放大量廢棄物致有礙環境衛生,違規部份請於文到七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本局將派員複查,倘仍未完成改善,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規定按日連續處罰,並依法執行強制清除」
- 處分日期
- 2023/09/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12年9月14日派員前往吃七碗食品公司位於本市東區建成路334-1號店面查核,現場有座位區供民眾內用,係屬有店面之餐飲業,店內外帶餐盒(碗)使用塑膠類材質,並於現場裝盛販賣。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貴公司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中,經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管道編號P002)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733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值:2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50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65.6 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為2090mg/L(標準值:1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出之集塵灰(D-1099),未登錄於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無機污泥(D-0902)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中廠從事廢塑膠(R-0201)再利用作業,經本局112年8月2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11年8月至112年7月再利用產品流向,發現貴公司廢塑膠再利用產品主要銷售予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花蓮製造廠(下稱亞泥公司),貴公司表示該項產品銷售予亞泥公司作為燃料,與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再利用用途(塑膠粒原料)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14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露天堆置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漆渣)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行未設有油水分離槽致作業產生油污廢水污染溝渠,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14日21時35分派員至臺中市石岡區新岡尾段309-1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司機駕駛車輛載運工程剩餘土石方運送至前開地號土地,惟未隨車持有載明該批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9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6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臺中市烏日BOT垃圾資源回收廠>(以下併同簡稱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領有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24-06號),現場查核時該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02進行排放管道戴奧辛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管道戴奧辛測值為0.321ng-TEQ/Nm3,不符合排放標準0.1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經本局於112年8月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原廢水收集設施並採樣,查獲原廢水鎳系集水井(T01-01):鉛檢測值:0.966mg/L(許可登載上限值:0.5mg/L),其原廢水收集設施之原廢水水質項目「鉛」數值超過核准範圍最大值,未符合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登載進出處理單元之水質資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8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開發計畫-公共設施工程並以依法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列管在案(管制編號:B0006880),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23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自行設置廢棄物篩選設備,將土石等營建剩餘土石方留於工地,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逕行委託無處理許可證之樹橋企業有限公司處理,並以營建混合物(R-0503)名義申報,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及再利用之行為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8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開發計畫-公共設施工程並以依法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列管在案(管制編號:B0006880),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23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自行設置廢棄物篩選設備,將土石等營建剩餘土石方留於工地,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逕行委託無處理許可證之樹橋企業有限公司處理,並以營建混合物(R-0503)名義申報,未依規辦理工程所產出廢棄物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1,6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開發計畫-公共設施工程並以依法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列管在案(管制編號:B0006880),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23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自行設置廢棄物篩選設備,將土石等營建剩餘土石方留於工地,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逕行委託未領有處理許可證之樹橋企業有限公司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營造業務,承攬本市西屯區工業區三十三路七號之營建工程,該工程應申請建造執照(依貴公司所附112年8月28日建造執照申請書,本案建造執照仍在申請中),且為應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事業,屬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經本局112年9月7日稽查紀錄及貴公司所提資料,本案已先行動工,進度約62%,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本局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營造業務,承攬本市西屯區工業區三十三路七號之營建工程,該工程應申請建造執照(依貴公司所附112年8月28日建造執照申請書,本案建造執照仍在申請中),且為應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事業,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12年9月7日稽查紀錄及貴公司所提資料,本案已先行動工,進度約62%,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承包臺中市警察局臨時性管線挖掘修復,進行路面修復(瀝青鋪設)未妥善防範致瀝青碎石污染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審酌動態影像檔,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於112年8月28日7時34分行經臺中市神岡區崇德路(三角東段1855地號),未妥善防範致車內廢棄物(紙屑)飛散污染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作業產出之含油污水及菜渣逕自排放致污染溝渠及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3/09/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太平廠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520之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629-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督察大隊)111年12月15日聯合檢警環等相關單位進廠查核:貴公司於廢水處理設施初沉槽2(T01-2)設有一沉水馬達,該沉水馬達以軟管銜接至製程區內4座不明桶槽,查前述之廢水流向及貴公司製程區4座不明桶槽為許可未登載之廢水處理流向及單元,核違反水污法第14 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於112年9月27日前檢送恢復原核准之許可證內容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送交本局,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惟本案業經本局命停工、廢止許可證,免再檢具上述改善完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3/09/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太平廠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520之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629-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督察大隊)112年1月3日聯合檢警環等相關單位進廠查核:貴公司製程實際使用原物料為拋光劑、化學工業用螯合劑(NTA-3NA)、焦磷酸鈉、草酸、單水檸檬酸、磷酸一鉀、防鏽劑,與許可登載原物料使用切削劑、氫氧化鈉不符,核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2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於112年9月27日前檢送恢復原核准之許可證內容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送交本局,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惟本案業經本局命停工、廢止許可證,免再檢具上述改善完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3/09/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太平廠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520之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629-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督察大隊)112年1月18日聯合檢警環等相關單位進廠查核:另中區督察大隊請貴公司提供106年11月至111年12月之廢水處理設施藥劑購買單據(發票)及污泥處理單據(發票),惟貴公司僅提供109年起廢水處理設施藥劑購買單據(發票)及污泥處理單據(發票),查該事業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保存5年前述單據或發票之影本,核違反水污法第18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12年8月31日唐字第1120831號函提出停工公文及污泥聯單及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3/09/22
- 罰鍰金額
- NT$2,0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太平廠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520之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629-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督察大隊)111年12月15日聯合檢警環等相關單位進廠查核: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進行操作參數量測,發現初沉槽2(T01-2)與中繼槽(T01-3)、pH 調整兼快混槽(T01-7)之導電度相差甚大(初沉槽2導電度10,000μS/㎝、中繼槽(T01-3)導電度4,120 μS/㎝、pH 調整兼快混槽(T01-7)導電度4,840μS /㎝),經現場詢問事業代表王振宗說明,其坦承於中繼槽(T01-3)、pH 調整兼快混槽(T01-4)、慢混槽(T01-5)、化學沉澱槽(T01-6)、pH 調整兼快混槽(T01-7)、慢混槽(T01-8)、化學沉澱槽(T01- 9)、放流槽(T01-10)注入地下水稀釋。當日亦將上述各廢水處理單元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呈現初沉槽2(T01-2)之水質特性(pH、導電度、化學需氧量 (COD)、懸浮固體(SS)、重金屬總鉻、銅、鎳)與 中繼槽(T01-3)之水質特性差異甚大外,且自中繼槽 (T01-3)起各廢水處理單元之各項水質項目濃度驟降,檢測結果均符合放流水標準,足證貴公司代表所述於廢水處理設施之稀釋行為屬實,核違反水污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2.廢水未經處理之原廢水於排放前與無需處理即能符合標準之水混合稀釋之行為部分部分: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已於稽查當時命該公司停止稀釋行為,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3/09/22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太平廠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甲堤路520之9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629-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督察大隊)111年12月15日聯合檢警環等相關單位進廠查核: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進行操作參數量測,發現初沉槽2(T01-2)與中繼槽(T01-3)、pH 調整兼快混槽(T01-7)之導電度相差甚大(初沉槽2導電度10,000μS/㎝、中繼槽(T01-3)導電度4,120 μS/㎝、pH 調整兼快混槽(T01-7)導電度4,840μS /㎝),經現場詢問事業代表王振宗說明,其坦承於中繼槽(T01-3)、pH 調整兼快混槽(T01-4)、慢混槽(T01-5)、化學沉澱槽(T01-6)、pH 調整兼快混槽(T01-7)、慢混槽(T01-8)、化學沉澱槽(T01- 9)、放流槽(T01-10)注入地下水稀釋。當日亦將上述各廢水處理單元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呈現初沉槽2(T01-2)之水質特性(pH、導電度、化學需氧量 (COD)、懸浮固體(SS)、重金屬總鉻、銅、鎳)與 中繼槽(T01-3)之水質特性差異甚大外,且自中繼槽 (T01-3)起各廢水處理單元之各項水質項目濃度驟降,檢測結果均符合放流水標準,足證貴公司代表所述於廢水處理設施之稀釋行為屬實,綜上,貴公司自中繼槽(T01-3)開始將地下水注入各 廢水處理單元(除初沉槽1、初沉槽2外),藉由稀釋行為使放流水能符合放流水標準,核違反水污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外,亦符合環保署105年3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50017863A號令核釋,屬水污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規定所稱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 2023/09/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廢木材(R-0701)及廢塑膠(R-0201)再利用作業,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112年7月11日至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11年7月至112年6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廢木材(R-0701)於111年8月至112年5月、廢塑膠(R-0201)於112年3至5月收受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原料使用量(廢木材於111年8月至112年5月分別為24.79公噸、-4.17公噸、0.39公噸、3.25公噸、2.9公噸、-5.17公噸、-3.46公噸、-24.71公噸、-16.01公噸、-2.242公噸;廢塑膠於112年3至5月分別為29.76公噸、28.5公噸、20.54公噸)不符當月申報貯存量(廢木材於111年8月至112年2月皆為0,112年3-5月分別為15.3公噸、18.3公噸、18.5公噸;廢塑膠於112年3至5月皆為0),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以112年7月28日中市環廢字第1120083064號函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9月1日前補正網路申報資料。另,經本局112年9月13日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補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9/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9/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6月13日9時5分抵達本市沙鹿區稽查,並向貴公司人員確認當(13)日7時55分於場內確有使用挖土機作業情形,就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高運鑫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運鑫公司)於112年7月12日以報單第DA/BE/12/234/J7212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以下簡稱臺中關)報運出口CATALYST FOR STEEL MAKING REACTION一批,計4個貨櫃,重量98,340KGM,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7月18日會同臺中關、貴公司人員及高運鑫公司人員至長榮國際儲運公司臺中港貨櫃集散站第32號碼頭辦理查驗結果,查獲該批貨櫃內容物未符合貴公司所領處理許可證之產品規範且該報關出口之目的地亦未符合貴公司所領處理許可證之產品用途,判定該批貨櫃所裝載內容物仍屬事業廢棄物,續經本局認定貴公司資源化產品尚與貴公司所領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內容相符,尚無涉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續由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釋與環境部資源管理署確認後,確認貴公司所領處理許可中已載明ALS再生粒料僅得輸出至中國大陸,貴公司未依所領處理許可所載資源化產品使用用途辦理,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12年9月14日派員前往福二代嘉義米糕位於本市東區建成路529號店面查核,現場有座位區供民眾內用,係屬有店面之餐飲業,店內外帶餐盒(碗)使用塑膠類材質,並於現場裝盛販賣。
- 處分日期
- 2023/09/20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因清洗廁所及員工宿舍所添加之清潔劑廢水未妥善收集防範,致污染地面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2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廢木材(R-0701)再利用作業,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112年7月11日至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11年7月至112年6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廢木材(R-0701)於111年8月、11月、12月收受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原料使用量(111年8月為112.52公噸、111年11月為98.46公噸、111年12月為99.18公噸)不符貴公司當月申報貯存量(111年8月為96.97公噸、111年11月為96.97公噸、111年12月為98.46公噸),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以112年7月28日中市環廢字第1120083979號函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9月1日前補正網路申報資料。另,經本局112年9月7日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補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9/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7月7日14時44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人員施工作業時未做好防護措施致水桶泥沙掉落污染房屋牆壁,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承造「聯聚中維大廈新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抽水井溢漿搶修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25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8月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於放流口採驗放流水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71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05mg/L(限值:100mg/L)及油脂21.0mg/L(限值: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8月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於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槽(T01-02)採驗廢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73mg/L(許可登記:514.19mg/L)、油脂57.7.0mg/L(許可登記:10mg/L),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執行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依規委託合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拆除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9/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8月14日19時42分派員前往本市龍井區稽查,現場從事營建工程,稽查時發現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情形:貴公司於19時50分停止作業,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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