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951 - 4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110年9月23日於貴公司溢流口採集之樣品未受貴公司從事繞流排放之廢水,且水質檢測結果與111年3月16日於該公司製程脫脂藥劑槽採樣檢測結果及同年4月20日、4月30日採集水洗塔下方不明槽體甲、乙內廢水檢測結果相近,上述情節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光興路699巷20弄6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2年9月26日派員前往查核,現場製程為腳踏車架→脫油→清水→保護膜→脫水→烘乾→噴漆→包裝,上述製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項第18.金屬表面處理業。現場將製程廢水貯存與場內與貴公司代表核對無誤,本案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貯存事業廢水,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2.違規部分:責令貴公司停止上開製程產生作業廢水,俟取得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後,始得恢復上開製程運作及貯存廢水。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38,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2月25日10時00分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化工料進口買賣,發現水溝內水管排放口上有淡棕色液體痕跡,經與貴公司人員確認上開廢液痕跡係為原料桶回收後於水槽清洗,未將清洗廢水收集處理直接排棄至溝渠,經貴公司人員表示該原料為甲苯(有害健康物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且經確認排放口已無污染物於水體,爰此,不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2月22日12時01分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石材製品製造(石板裁切),發現工廠內因切割石板產生粉塵散落地面,經清洗地板流入溝渠,排放於周界水體(該排溝屬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污染河川水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案於112年1月6日派員複查,已將原本流出口封閉,且現場已清理改善完成,爰此,不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月19日11時58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所設置倉庫,發現貴公司化糞池有紅色染料滲出,經查為搬運過程包裝不慎破裂,處理過程中將染料倒入馬桶流入化糞池,因化糞池有龜裂情形導致污染水體(該水體屬於烏溪流域),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7月3日11時2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豐原區豐原大道七段自來水管線開挖工程所產生之工程剩餘土石方運送至前開地號土地,惟未隨車持有載明該批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涉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且為本局核准之再利用機構,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112年10月20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燃煤飛灰(R-1106)於111年10月至12月、廢鑄砂(R-1201)於111年12月至112年1月、感應電爐爐碴(石)(R-1204)於112年1月,前月收受貯存量加收受量扣除使用量(燃煤飛灰於111年10月至12月分別為23.14噸、-79.38公噸、-74.94公噸;廢鑄砂於111年12月至112年1月分別為-178.21公噸、-100.22公噸;感應電爐爐碴(石)於112年1月為-543.43公噸)不符合本月收受貯存量(燃煤飛灰於111年10月至12月皆為0;廢鑄砂於111年12月至112年1月未申報;感應電爐爐碴(石)於112年1月未申報),有質量不平衡情形且111年11月、112年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28日10時25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章魚丁清洗,於清洗後產生魚腥異味未能有效去除而排入水溝,致水溝有魚腥異味影響環境衛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所有車輛於112年9月30日11時18分在臺中市大里區仁化路洗車場棄置廢輪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轉民眾檢舉貴公司於蝦皮購物網站廣告販賣「益成檀香(贈燃燒盤)艾草薰香 艾草蚊香 艾草 露營防蚊 露營 艾草薰香20片/30片」商品,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逕於網路廣告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環境用藥,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醫療廢棄物處理,經本局112年10月26日執行稽查結果,查核貴公司於待料投料區暫(置)存6台廢棄物子車(廢棄物代碼: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未依處理許可證登載內容「僅可停放2台子車」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大邑包通清潔行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10臺中市廢丙清字第0053號),依臺端經營之大邑包通清潔行申報之112年2月營運紀錄,112年2月14日以清除機具(車號:KEG-7050)清運陳鈺瑩(位於本市霧峰區萊園路10-20號)產出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16.35公噸至本局水肥資源處理中心,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該車輛於112年2月14日之行車軌跡未至本市霧峰區萊園路10-20號周遭,臺端經營之大邑包通清潔行申報營運紀錄與即時追蹤系統行車軌跡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回收項目為廢機動車輛,其回收貯存廠(場)位於本市太平區合利段755-10號(地號),經本局於112年9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貯存地點稽查,場區內有從事廢機動車輛的回收貯存作業,現場貯存約40台廢汽車及80台廢機動車輛等,惟貴公司營運前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從事碾穀作業,案經本局於112年7月7日11時15分派員前往稽查,惟工廠作業時未採行有效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他人財物,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1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2年7月14日派員複查,已無稻穀粉污染情事,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遠端AI監控系統於112年7月17日發現貴公司(大里廠)有異常排放黑煙情事,復於112年7月20日派員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M1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03-00號),查核時未運作,經與現場人員確認E053燃油鍋爐於112年7月17日約13時10分發生故障(鍋爐噴油電動閥故障),導致燃燒不完全,雖後端防制設備正常運作,仍無法有效處理因故障產生之大量廢氣,致異常排放黑煙,且未有故障報備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5,0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8月22日15時10分派員至臺中市梧棲區廠區稽查,查獲廠區內貯存區堆放大量廢塑膠及廢塑膠混合物,因管理不當起火燃燒致產生明顯粒狀(大量黑煙)及異味污染物(燒焦味)散布於空氣中。本局調閱環境部空氣網微型空品感測器即時監測資訊,火災下風處4個監測點的微型空品感測器(分別位於火場北方0.35公里、東北方0.6公里、東北方1.16公里及東北方1.6公里)皆受到火場飄散粒狀污染物的影響,PM2.5監測數值皆呈現上升趨勢;本局續於112年8月23日針對火場下風處住宅區域(東北方至北方約2公里範圍內)進行民眾訪談,了解民眾對於火災事件之燃燒異味感受情形,共計訪談32位民眾,火災發生期間,22日及23日下風處民眾感受火災燃燒異味的人數比例分別為62.5%及34.4%。綜上所述,依污染源、污染發生當時氣象條件及受體之地理位置判定具有關聯性,已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及有危害國民健康之虞,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已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之情節重大認定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8月31日23時07分稽查,查獲貴公司於場內從事灌漿作業,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1月4日13時40分派員前往營建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攬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混凝土澆置作業),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建丞工業社從事五金零件電鍍生產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9月6日執行督察結果,廢油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棄物名稱項目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建丞工業社從事五金零件電鍍生產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9月6日執行督察結果,該社廢水處理程序所產生之廢活性碳(約800公斤)及廢油(約1,000公斤)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基本金屬製造作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9月14日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二廠申報R-1204感應電爐爐碴於112年6月貯存量為0.6公噸,加上同年7月申報產出量為4.6公噸,惟扣除同年7月聯單清運量為5.5公噸,所申報同年7月貯留量卻為0.7公噸,實際貯留量應為-0.3公噸,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0月14日9時2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臺端於整地過程中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輪夾帶泥沙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商號垃圾子車及廚餘桶旁,因湯液溢漏,致污染地面及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石材加工業(水量未達每日20公噸,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本局於111年1月14日15時20分派員會同貴社人員巡查發現加工石材水溢出公司孔洞污染周界溝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貴社人員立即進行防堵阻絕避免石材水流出,另於111年1月20日派員複查周界外水溝已清理完畢,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11/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經本局於112年1月3日14時50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紙器加工業,經監視錄影影像顯示貴公司有清理廢水性油墨以手推車運到鄰近馬路水溝棄置排放於周界水體(該排溝屬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污染河川水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抽除污水,已無紅色廢水情事,本局爰此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1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12年9月14日9時16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臺端有排水夾雜羽毛及排泄物未妥善收集排入水體造成污染之情事(屬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稽查是日臺端飼養場員工立即停止排放,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11/03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機械器具批發,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3日執行督察結果,查獲貴公司以查驗進口報單第BC\12\361\Y1388號所載第10項貨物計3個棧板之廢鉛酸電池已失去電池效用,外觀多為膨脹變形及破裂情形,非屬新品,故認定為應屬列管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依規輸入前應取得主管機核發之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妥善收集處理洗滌作業之油污水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2
- 罰鍰金額
- NT$6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該商號未妥善收集處理作業產出之含有豆類殘渣廢水,逕自排放致污染溝渠及影響水體品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1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57號),申請退還簡愛商旅汽車旅館股份有限公司107年4月至112年2月隨自來水附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惟疑似未申報簡愛商旅汽車旅館股份有限公司107年3月至111年11月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營運紀錄,經本局於112年10月6日至貴公司稽查確認,貴公司於前揭期間均未申報該公司清除紀錄於營運紀錄,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23/11/02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碎石掉落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2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排放消防檢測廢水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7日3時37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因廠內堆置大量再利用廢木材管理不當起火燃燒,致產生大量黑煙明顯粒狀及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及有危害國民健康之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火災已於112年9月8日撲滅火勢,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逕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將工區內未經妥善處理之橘黃色廢水,抽取並排放至排水溝,沿水路流至大里溪致污染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2年9月8日以DA/12/126/X4338報單號碼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SCRAP」1批,計4個貨櫃,重量為101,800KGM。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18日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本市清水區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辦理現場查驗結果,該批出口貨物外觀為廢太空袋,夾雜廢紙、廢塑膠袋、廢塑膠管等雜物,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非屬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一般事業廢棄物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商號廚房作業廢水滲出致污染道路及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營業時產生含油污水未有效收集處理,致污染周遭道路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0月11日14時35分查獲貴公司車輛進出時未採取妥善防制措施致砂石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家具零售業,經審視連續影片畫面結果,發現貴公司將來自客戶之廢家具(廢棄物代碼D-0799)以車輛及人力載(搬)運至本市北屯區和順路439號(寶之林廢棄家具再生中心)堆放,前述廢棄物未委託合格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港油庫)領有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25-01號),本局於112年9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油庫)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製程運作,發現未依核定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依貴公司提供111年原物料報表,甲醇用量為17,823.37公噸/年(許可核定16,000公噸/年)。(二)其他(丙二醇甲醚、甲基丙烯酸甲酯)用量為33,013.7公噸/年(許可核定10,000公噸/年)。(三)現場A002吸附設備壓差值為-4mmH2O,另核對112年9月1日至9月6日連續記錄部分超過許可核定範圍(許可核定1~10mmH2O),上述違規事項皆已逾10%容許範圍。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現場人員坦承於13時整進行動力機具施工作業,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堆高機)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進行施工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17日2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間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抽水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龍井區田中里11鄰舊車路北一巷338號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21-03號),經本局於112年9月1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查核結果: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94.5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4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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