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851 - 39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勾稽貴公司110年3月至112年7月期間之廢棄物月申報紀錄,製程廢棄物產出、清理情形僅申報廢活性碳、廢化學容器、無機性污泥等3項,未申報廢液(代碼C-0301)之產出、清理情形,且廢活性碳僅有每月再利用聯單,無產出量與貯存量,廢化學容器僅112年1月有產出、貯存及於112年2月委託清理,無機性污泥未每月申報產出、清理情形,又自110年5月起未申報各程序每月原物料用量、產品產量。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廢水處理污泥(代碼D-0902)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又貯存廢液(代碼C-0301),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貯存,且未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東X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農舍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新營區太X宮段太X宮小段8X4地號等16筆),領有拆除執照((111)南工拆字第004X5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5月3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工程已拆除且衍生之廢棄物(含石綿瓦及其製品(C-0701),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有害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東X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新營區太X宮段太X宮小段8X0地號等19筆),領有建造執照((111)南工造字第040X3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5月3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工程已興建,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14日上午9時55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南區義安街108號旁(理想段782、783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工程名稱:安南區理想段782、783地號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14日上午9時9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南區義吉街與義安街70巷口(理想段1740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工程名稱:藏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鋪停車空間新建工程工地地下1樓截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3/10/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14日上午9時12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南區義吉街與義安街70巷口(理想段1740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工程名稱:藏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鋪停車空間新建工程工地地下2樓牆面I-10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本廠從事印染整理業,本局112年05月0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27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8.2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工業,本局112年8月23日派員稽查,天氣晴未下雨,發現貴公司廠區作業環境地面有三處水漥殘留廢(污)水,現場檢測pH分別為1.61、1.71及1.85,未妥善收集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違規情節
- 貴局所轄柳營科技工業區暨環保園區(以下簡稱柳科園區)屬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經本局112年8月2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7.2mg/L,已超過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柳科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懸浮固體承諾值10mg/L;且未符合排放許可證「較放流水標準加嚴之水質項目與限值」,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6月2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2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蛋品事製,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分類定義(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12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將清洗鹹鴨蛋之廢(污)水未經處理,經場內溝渠排放至場外路旁側溝進入地面水體,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22 mg/L,經認定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或沿岸距離,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本案於112年9月20日在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721號對面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2年3月出廠(第1期車)的2H-267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7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洗衣作業,實際每月最大用水量1200公噸,未達水污染防治法之事業定義,屬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經本局於排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水溫現場檢測39.2℃(上限值38℃),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1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化工業,經查112年8月4日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專責人員設置申請書,專責人員代理人員祖○○於112年6月30日退休離職更動,未依規定於更動日起15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重新申核定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7,7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9月6日派員於臺端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4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3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49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2年7月17日派員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9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81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0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2年8月21日完成改善,臺端未於限改日期函報改善完成。本局112年8月25日派員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87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74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76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所產生之副產石灰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依同法52條處罰鍰並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執行954日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局112年6月21日派員複查發現台塑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同條規定,以112年7月11日環稽字第1120080391號函暨112年7月5日環土廢裁字第112072336號裁處書,處新臺幣(下同)300萬元,限期台塑公司文到後翌日起6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公文於112年7月13日郵務送達)。本局112年9月22日派員複查,認定台塑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仍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依同法同條規定,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12日下午2時55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勝利街22巷45弄5號對面(勝利段440地號等2筆)森田土木包工業承包施作工程名稱:大囍田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1戶)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土地因未妥善清理及善盡維護管理之責,致影響環境衛生,現場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緣執行登革熱例行稽查作業時,於本(112)年10月2日上午9時13分許稽查臺端所負責之位於本市東區自由路三段126號旁之建築物,於左側鋼樑凹槽中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採集與影像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緣執行登革熱例行稽查作業時,於本(112)年10月2日上午9時18分許稽查貴公司所負責之位於本市東區自由路三段126號旁之工地,於建築物右側鋼樑凹槽中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等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採集與影像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3/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緣本局人員執行登革熱防治-高風險處所稽查作業時,於本(112)年10月2日上午10時09分許稽查發現振永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造本市成功大學附屬台南高工操場及周邊設施整建工程區內,有未妥善清理水桶積水並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10/11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製革業(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局於112年8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46.2mg/L(標準值30mg/L)、真色色度檢驗993(標準值400),未符合製革業(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10/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2年10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2年10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10/06
- 罰鍰金額
- NT$25,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申請111年度白水溪東河、白河堤段水防道路歲修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管制編號:D8603136),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屬一級營建工地級別),申請送件日為112年8月16日,施工期程自111年12月12日至112年4月10日止,遲至施工迄日仍未補正完成,經本局112年8月30日查核工程已竣工,惟貴單位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經本局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3/10/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5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商號廢棄物貯存區(D-1801、D-0899、R-0201、R-0601、D-2406、R-1301)皆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3/10/0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口寮廠廢棄物貯存區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現場廢棄物如破碎之不纖布等,有明顯飛揚、逸散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3/10/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經勾稽111年4月至112年2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11年12月、112年1月、2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0199分別產出7.43、9.89及8.34公噸,惟已逾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D-1099每月最大量5.88公噸百分之十。
第 78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