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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701 - 37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保局於106年1月12日派員強往查察,貴公司從事蒸氣製造業,設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2、熱媒加熱程序),經查核貴公司負責人於105年8月30日登記變更,M02程序於105年12月12日提出申請,惟未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許可證其記載之基本資料有異動者,公私場所得於事實發生後六十日內,向審核機關申請換發」辦理,貴公司申請許可證基本資料異動天數已達104天。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保局於106年1月12日派員強往查察,貴公司從事蒸氣製造業,設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鍋爐蒸氣程序),經查核貴公司負責人於105年8月30日登記變更,M01程序於105年11月23日提出申請,惟未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許可證其記載之基本資料有異動者,公私場所得於事實發生後六十日內,向審核機關申請換發」辦理,貴公司申請許可證基本資料異動天數已達85天。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3%,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35%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7,45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違規情節
106年1月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作業產生之廢水經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排放管線,專管排放至地面水體,其承受水體為竹圍子支線,屬臺灣雲林農田水利會之灌溉專用渠道,且採樣結果之懸浮固體(SS):16100mg/L(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COD):17200mg/L(標準:16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2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竹木防腐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5年12月28日進行稽查,查貴公司設有一燃竹木鍋爐產生蒸氣(1.8噸),惟其排放管道未依「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設置採樣孔、安全採樣平台、扶梯等設施。
處分日期
2017/02/22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1月16日於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262號前執行破袋稽查專案,經查貴診所所僱員工將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生活垃圾)丟置於虎尾鎮公所垃圾車,惟查貴診所未委託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生活垃圾。
處分日期
2017/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6年1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時,發現未每日紀錄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記錄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水量讀數,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6年1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時,發現未每日紀錄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8
罰鍰金額
NT$90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105年12月8日至台端所屬畜牧場稽查,發現畜牧廢(污)水未經處理單元處裡並以渠道繞流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5
罰鍰金額
NT$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106年1月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執行督察時,發現台端經營之順通砂石行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貯留文件,巡查場區貯留池發現經沉澱池後廢水再由管線排放至場區另一貯留池,為排放地面水體,惟該貯留池與許可登載內容及地點不符,未依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6年1月10日16時4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三湖段572地號發現有堆置豬屎,有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2.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依法告發處分。3.稽查過程會同業○○確認無誤,並告知已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供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6年1月7日9時1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現場會同廠方人員至該查察,於該地堆置廢土壤(顏色:灰色、粉狀、無異味),樣品編號106107-R01,第二採集太空包(顏色:紅褐色、塊狀、無異味),第三採集點(顏色:黑色、粉狀、無異味),依序編號:106107-R02(太空包)、106107-R03(第三採集點),現場堆置據廠方人員表示,堆置數量約400噸。檢驗項目:TCLP、土壤、PH。2.俟檢驗結果,後續辦理。3.另該廠出示再利用者登記檢核表(再利用廢棄物R-1106:燃煤飛灰R-1107燃煤底灰(含)燃煤飛灰之底灰)。用途:混凝土掺和物R-1106,17250噸/月,R-1107,22050噸/月。4.另查該廠廢土壤燃煤底灰堆置地目石榴段382地號非屬廠區堆置區,該廠貯存地目為斗六市石榴段532地號。5.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規定,依法告發。6.本局已告知廠方人員如清運至貯存區時加強周邊環境衛生及定時灑水,並告知環保法規。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2,80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海豐廠(合成酚廠)M01製程現場查核,經查該製成操作許可證異動申請經本局105年12月7日雲環空字1051046242號函以未依試車計畫書進行駁回,且原操作許可證已逾有效期限(105年6月9日),依法應於駁回時停止操作,惟調閱原料操作紀錄顯示異動申請駁回後仍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月16日執行現場查察作業,查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作業),經查D-1099(非有害集塵灰)及D-0902(無機性污泥)部分,未於105年11月份申報貯存情形,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月18日執行現場查察,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經查R-0111(禽畜屠宰下腳料)105年8月份至105年12月份之申報量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之核准量800公噸/月,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D-1801生活垃圾及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105年12月份最大月產生量超出百分之十而未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6年01月06日15時2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該豆皮工廠運作中,巡查該廠燃燒鍋爐,燃料使用廢棄事業板材(如照片所示)及廢棄棧板進行燃燒,經查該廠未領有再利用相關許可文件,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相關規定,依法告發。 2.本局已當面告知業者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處分日期
2017/0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本次為再利用檢核申請案件查察。2.於上述時間至該地點稽查,經查貴公司為再利用業,再利用廢棄物R-0402(廢磚),再利用用途為:陶、瓷、磚、瓦之原料或粉碎料,再利用量30公噸/月,再利用檢核到期日為105年11月21日。3.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款規定,本局將依法進行告發。4.以上情事經業者蔡進福確認無誤。
處分日期
2017/0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12月21日至貴場進行現場(雲林縣水林鄉萬興村78之1號)督察,經查貴場豬糞渣溢出於豬舍旁水利溝內,其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之情形,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5年11月30日10時05分會同斗南派出所、台中火力發電廠、錢宏興業有限公司、富聯工程開發有限公司及本局廢管科人員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斗南鎮北銘段305、306-8、307-3地號堆置再利用燃煤飛灰、底灰,據錢宏興業公司業者表示該地所堆置物品係從台中火力發電廠所產出後載運至錢宏興公司。2.另查富聯工程開發有限公司載運該批燃煤飛灰部份至再利用廠,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7/0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5年12月16日11時1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該地(斗六市八德段588地號)堆置再利用燃煤飛灰、底灰數量約600噸,現場發現乙輛機具(挖土機),未發現行為人及作業。2.經查該地物品係從富聯工程開發公司載運至該地,據業者表示該地物品係從斗南鎮北銘段305地號載運至該地已有200噸(十車次)載運回再利用廠。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依法告發。4.本局已告知業者於106年1月26日前清除完畢,另現場只能載運清除。5.另該物品(R類)載運清除期間將覆蓋黑布網避免揚塵。
處分日期
2017/01/17
罰鍰金額
NT$3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1/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1%,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40%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1/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2%,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40%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1/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5%,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40%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1/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1%,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50%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麥寮VCM廠NT-401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之事業,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為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自105年2月22日先行動工)。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執行現場查察,發現貴公司雲嘉區處將雲林縣虎尾鎮同心段169地號土地作為臨時堆置三合板、垃圾及大量廢樹枝使用,經查該地號土地係屬廠內區域,惟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並送請主管機關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7/01/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
處分日期
2017/01/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處分日期
2017/0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處分日期
2017/0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處分日期
2017/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執行現場查察作業,查貴公司從事動物飼料配製業,現勘發現廠區內堆置有燃煤底灰(R-1107)一批,清點數量有59只太空包,經查為製程所產出,惟未提報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並送請主管機關核准。
處分日期
2017/01/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1/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1/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站105年1月至105年10月網路申報資料,異常情形如下:製程代碼860012廢棄物C-0504於2016/02~2016/03、2016/06~2016/07、2016/10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製程代碼860012廢棄物C-0513於2016/01~2016/10漏報貯存情形,如無貯存量,每月貯存情形仍需申報為0公噸。製程代碼860012廢棄物C-0599於2016/02~2016/03、2016/06~2016/07、2016/10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製程代碼000000廢棄物D-1801於2016/03~2016/04、2016/07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17/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1/03
罰鍰金額
NT$2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核該公司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將其土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合製程產生之廢水污泥(貯留池沉澱後所產生)提列即逕行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法告發函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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