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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601 - 36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5/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LAH-601、92-Q7行經本縣斗六市長安北路時,沿途飛散、濺落、溢漏石材礦泥廢棄物並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7/05/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6年05月05日09時09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廠停車場及鋁屑儲存區巡查,發現該廠製程剩餘之鋁屑散落於路面及有滿出圍籬之情事(另現場路面有發現些許切削溢溢出)。2.本局於現場會同該廠業者代表,其表示因作業過程不慎導致散落(車輛載運過程),並與本局確認無誤。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第6條之相關規定,依法告發。4.本局已當面告知業者代表環保相關法規,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
處分日期
2017/05/26
罰鍰金額
NT$48,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秀豐畜牧場於106年3月31日經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SS):505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COD):8370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一、本局於106年5月3日至貴廠進行現場稽查,經查(105年7月份至106年2月份)有漏報廢棄物貯存情形,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二、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於106年5月8日雲環廢字第1060015986號函通知陳述意見,貴廠未於期限內提出陳述,視為放棄陳述機會。
處分日期
2017/05/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5月3日至貴公司進行現場稽查,經查(105年7月份至106年2月份)有漏報廢棄物貯存情形,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5/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資源回收廠105年10月份「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管道P001及管道P002自105年10月1日至10月27日止皆有多筆一氧化碳排放濃度超過100ppm,未符合許可核定運轉操作條件及一氧化碳排放之限值。
處分日期
2017/05/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4日9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經進入廠內稽查,現場麵食(餅乾)烘焙製造程序(M04)操作中,該製程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六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查未取得許可證即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5/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斗六市水資源回收中心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公共污水下水道,依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證(文件)、核准廢水排放量14611立方公尺/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6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於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二沉池」中裝設一軟管抽取池中污泥及廢污水「二沉池」旁的空地,處理方式與核准許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準用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105年6月至106年3月網路申報資料,製程代碼110023廢棄物C-0301於105年9月、10月質量不平衡;製程代碼370001廢棄物D-0901於105年7月至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製程代碼850001廢棄物C-0301於105年9月、10月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17/05/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5月5日至康畜畜牧場執行現場稽查時,台端從事豬隻飼養作業,係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105年7月份至106年2月份所產生之農業污泥(R-0908)漏報貯存,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5/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6年03月23日15時3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廠周邊道路(雲科路三段與科工一路路口處)巡查,發現該路面有該廠製程剩餘之鋁屑散落於路面。2.本局於現場經與該廠業者代表確認無誤,並拍照存證。3.上述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相關規定,本局現場依法告發,並限期於106年3月24日前清理完畢。
處分日期
2017/05/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105年6月至106年3月網路申報資料,製程代碼000000廢棄物D-0102、D-0299、D-0699、D-0799於105年11月質量不平衡;製程代碼370001廢棄物D-0901於105年6月至106年3月漏報貯存。
處分日期
2017/05/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麥寮廠(聚苯乙烯廠)丙烯睛-丁二烯-苯乙烯共聚合物化學製造程序(M20)於106年3月21日15時20分H701F貯槽因施工不慎致ABS基粉(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樹脂)發生粉塵爆炸,現場著火燃燒伴隨大量黑煙逸散歷時約15分鐘,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現場稽查人員目視確認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排放,並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17/05/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經營之瑞斌牧場106年3月9日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時,發現放流口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亦未每日記錄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及第6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依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文件,106年4月14日因火警意外,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現場稽查發現,消防廢水未收集處理而排出場外雨水溝,疏漏污染物影響附近水域,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及3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高昌種畜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20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及懸浮固體40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黃炳松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5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及化學需氧量69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施松吉住宅之圍牆及擋土牆工程」(管制編號:P48A3687),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勾稽該工程105年11月至106年4月申報情形,其D-1801(生活垃圾)及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實際廢棄物產生量超過核准量10%,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新臺幣6000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5/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印染整理程序(M04),其操作許可證期限至105年11月28日止,經查貴公司106年1月~2月份仍持續操作,該製程無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將依同法第56條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5/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成峰牧場於106年3月16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放流口告示牌之設置為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8條第4項之規定,且未標示座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55條
處分日期
2017/05/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違規情節
1.經查該公司105年3月至106年3月網路申報資料製程代碼000000 廢棄物D-0102於105年12月至106年3月漏報貯存;同製程廢棄物D-0699 至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同製程D-0799於105年4月~9月及105年11 月至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製程代碼080999廢棄物D-0102於105年4 月、7月、8月、10月、11月質量不平衡;同製程D-0299於105年4月至 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製程代碼370001廢棄物D-0901於105年3月至 11月漏報貯存;同製程R-0902於105年12月至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 前述情事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2.查現場堆置區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該情事已違反廢清法 第36條規定。3.現場依據業者表示(賴○○身分證字號P1********,電話0935******)製程 產生之不良品及過期產品等廢品係交由劉○○作為豬隻飼料使用劉○○為具有再利用及處理資格,前述情事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105年3月至106年3月網路申報資料,製程代碼000000廢棄物D-0102於105年12至106年3月漏報貯存;同製程廢棄物D-0699於105年4月、5月、7月、8月、10月至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同製程廢棄物D-0799於105年4月至9月、105年11月至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製程代碼080999廢棄物D-0102於105年4月、7月、8月、10月、11月質量不平衡;同製程廢棄物D-0299於105年4月至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製程代碼370001廢棄物D-0901於105年3月至11月漏報貯存;同製程廢棄物R-0902於105年12月至106年3月質量不平衡,前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9
罰鍰金額
NT$75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5年12月2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稽查,發現台端所經營之育生畜牧場右後方角鄰近春牛埔線排水溝之廢水收集溝末端,有廢水溢流入春牛埔線排水溝,其繞流排放情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並於繞流排放口採樣,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1220mg/L(標準:600mg/L)、懸浮固體209mg/L(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398mg/L(標準:8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4月17日執行現場稽查作業,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產品為級配,主要使用經衝碎機衝碎後之廢磚(R-0402),處理成人工粒料後語燃煤底灰(R-1107)攪拌成「級配」,惟未依核准之再利用登記檢核內容辦理再利用相關作業,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5/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違規情節
1.本案於106年04月15日10時2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該豆皮工廠作業中,於當時發現該廠利用廢棄木板(三合板)從事場內鍋爐加熱之燃料,該廢木材板來源為營建工程完工時拆除之廢木材板。2.經查該廠未領有廢棄物再利用相關證明文件,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九條之相關規定,依法告發處分。3.已當面告知業者代表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檢測人員路邊攔檢,有規避、妨礙或拒絕之行為,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工程名稱:土庫鎮石廟里舊虎尾溪東側道路改善工程,管編:P106P54011-1)未依期限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即先行開工,且逾期30日仍未繳納.
處分日期
2017/05/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4日進行改善確認稽查,貴公司設有玻璃纖維製造程序(M01),該製程經本府於105年10月19日府環空二字第1053639697號裁處書處分並命停工。依貴公司M01製造程序操作紀錄所載,於106年1月至稽查當時,貴公司未取得許可操作證仍逕行操作,並未依規定命停工。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事業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之氣泡流體床鍋爐產生之焚化爐底渣,粒徑較大者以替代矽砂名義回製程進行二次燃燒;粒徑較小者,直接委託介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該處理方式明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內容不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106年1月使用廢木材(屑)數量為126.93公噸、漿紙污泥為100.89公噸、紡織污泥為496.49公噸;106年2月1日至22日止使用廢木材(屑)數量為106.34公噸、漿紙污泥為93.03公噸、紡織污泥為868.94公噸,上述1、2月輔助燃料(漿紙及紡織污泥)使用比率分別為82.4%及90%,均大於主要燃料廢木材(屑)之占比17.5%及9.9%,已於雲林縣政府105年12月5日府環廢二字第1053644409號函說明四(四)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於下風處適當位置進行周界異味性官能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濃度數值為209,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工程名稱:中華科技大學雲林校區宿舍及活動中心增建工程(B棟),管編:P105P71086-1)未依期限辦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即先行開工,且逾期30日仍未繳納.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工程發包之「川田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等28戶」(管制編號:P105P11175-1),因民眾陳情,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依營建工程管理辦法查核經查核該工程原有圍籬全數拆除,車行路徑裸露地洗車台或加壓沖洗設備等均未設置防制設施共計扣點3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27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4/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案係屬民眾陳情三盛畜牧場排放污水乙案。2.本局於106年03月22日17時27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陳情所述位置(三盛畜牧場),未發現排放污水之情事,惟於該場附近溝渠,發現有豬隻排泄物,影響環境衛生,本案已違反廢清法第27條第一項第二款,依法告發。3.已告知業者相關環保規定,確請遵守,並限期改善,避免影響鄰民。
處分日期
2017/04/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4/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77%,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40%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4/20
罰鍰金額
NT$28,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新益牧場於106年2月2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獨立專用電度表、水量讀數位記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6條、第66條
處分日期
2017/04/20
罰鍰金額
NT$39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5年12月2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採樣結果:氫離子濃度(pH):4.2(標準:6-9),化學需氧量:279mg/L(標準100mg/L),懸浮固體:50.4mg/L(標準30mg/L),生化需氧量(BOD):153mg/L(標準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20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1.查核該廢水處理設施單元及管線未清楚及正確標示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水措管辦)第50條第1項規定,後續移請地方主管機關限期改正,如未改正依法處分。2.另查其放流口告示牌大小尺寸及內容未符合規定,且未標示座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措管辦第53及55條規定。3.另查核其固液分離機裝置產出之豬糞渣露天貯存及未標示中文名稱及斃死豬放置場外道路旁之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9
罰鍰金額
NT$2,75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5項
違規情節
105年12月2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櫃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旋風集塵器下方之水槽產生之廢水未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逕行經由管線排入雨水溝後進入承受水體,該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5項規定,另稽查當日(105年12月21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單元流程於化學混凝槽後生物污泥槽前之抽水站(槽)發現一條黃色橡膠軟管注入清水稀釋行為,其未經主管機關核可逕行稀釋廢水,該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8
罰鍰金額
NT$19,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和順發畜牧場於106年2月2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生化需氧量(BOD):663mg/L(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裕元畜牧場於106年3月13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督察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639mg/L(標準:600mg/L),生化需氧量:136mg/L(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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