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151 - 182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8月17日稽查貴公司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查活性碳吸附設備(A001)活性碳更換量許可核定值為480公斤/次,貴公司於109年3月31日更換活性碳200公斤/次、109年7月31日更換活性碳200公斤/次、109年12月31日更換活性碳200公斤/次,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作條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於晚間十點後仍有使用動力機具施工致噪音情事,檢視民眾提供之佐證影片,貴公司確實於管制時段使用灌漿車等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30日10時30分至本市楠梓區右昌段五小段988地號查證,貴公司現場會同人員承認於110年8月27日23時許之夜間有使用動力機具施工之行為,爰本案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本局依法舉發在案。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9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疏漏原物料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塑膠混合物(D-0299)實際貯存位置與廢清書填報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109年11月至110年6月申報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塑膠(R-02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塑膠混合物(D-0299)實際貯存位置地面積水,已違反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收受「新正企業社」、「金匱企業行」、「焱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事業之廢塑膠(R-0201),未簽訂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寶特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油漆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車號:YG-3061〕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花盆)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天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08月27日09時53分本市苓雅區大順三路216巷旁工地(苓雅區正福段583地號等2筆),從事營建工程之破碎作業,稽查當時至周界外查察,發現現場施作破碎作業,無有效防護措施致揚塵逸散至大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2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4日前往貴公司橋頭區後壁田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20日11時10分至本市三民區港新里大港段五小段867、867-1、868、868-1地號工地稽查,發現該工地正在進行出土作業,現場工人正以水柱沖洗砂石車出入工地夾帶泥沙所污染之道路,惟該工地所沖洗之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流入道路側溝後注入幸福川(愛河支流),進而污染承受水體。再查,該址工地場址位於愛河流域水污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制法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2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07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74.5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130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287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07月20日至貴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3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08月13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08月13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1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發現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年6、7月清除未列管事業之廢棄物,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行因業務調整刪除清除許可車輛(車號:207-BW),車輛已報廢,惟貴行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即先行繳銷牌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貴公司,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130-06號),因二次燃燒器(A005)銜接冷卻設施的管道焊道處破裂,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於旨揭時間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後,立即派員於110年08月10日03時17分抵達事故地點(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區鳳仁路402號),稽查當時本局人員於上開事故地點周界巡查,發現有大量煙霧瀰漫(黑煙)及明顯燒焦異味,經現場會同消防局指揮官及貴公司人員進場查察,係貴公司於仁武區鳳仁路402號第二工廠2樓電氣室及成品堆置區因不明原因自燃致產生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於周界環境中,造成空氣污染,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提供資料說明,該批貨物將送往舜泰有限公司進行塑膠粒製造,經查詢貴公司於經濟部工業局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及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資料,不具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僅為批發零售。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4日環署廢字第1070078986號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一、(二)熱塑型廢塑膠,應符合下列要件:3.於輸入時,應由依法辦理工廠登記或符合免辦理登記規定之工廠輸入、使用。且審視貴公司所提相關資料及現勘情形,本案不符上述要件,故該批貨物不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入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以尼龍袋裝無機性污泥(D-0902)堆置於廠區外道路,與事業機構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以尼龍袋裝無機性污泥(D-0902)堆置於廠區外道路,未設置收集或防止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之設備或措施,以致污染地面,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5月20日派員至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B-6017、150-T7)車身未標示正確之清除許可證字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5月2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109年3月、9月、12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動力機具挖土機操作,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0年5月24日12時30分派員至大樹區大樹保安段875地號稽查,現場查察發現貴公司清運廢樹枝、樹幹及樹葉(車號:748-UV),並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清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違規情節
該畜牧場鋪設地面之粗糠散落於其場外公共排水溝致有污染水溝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馬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8月26日來函敘及,已先行動工拆除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區溪州段三小段3618地號等10筆拆除工程(本市林園區溪洲里石化一路1號)(拆除執照:(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94號),查旨案拆除工程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貴公司承攬旨案拆除工程,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8月26日來函敘及,已先行動工拆除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區溪州段三小段3618地號等10筆拆除工程(本市林園區溪洲里石化一路1號)(拆除執照:(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94號),查旨案拆除工程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貴公司承攬旨案拆除工程,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07月21日20時36分至違規地點查察,發現大同一路177號頂樓(實屬大益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即芳敏股份有限公司)鍋爐油儲槽破裂洩漏(目測僅剩下約1/10量),沿雨水溝流至路面及水溝導致異味飄散,明顯造成路面及水溝污染,影響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油煙收集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花台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第 364 頁,共 130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