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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201 - 182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族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族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2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05月17日至貴局高雄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口D01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濃度94.5mg/L(放流水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高雄園區土地使用計畫及廢棄物處理方式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0961223A)內容第二章2.2環境影響差異分析之2.2.2水質一節(略以):「(2)水質影響差異分析...水質維持與原方案相同,化學需氧量80mg/L。...」,上述化學需氧量檢測值濃度94.5mg/L,業未符合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內容,貴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13日至貴公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已逾期,且仍有排放廢(污)水情形,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之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2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9日前往華新科技高科廠挑空二樓地板增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2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13日至貴公司「正文段新建工程」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5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污泥混合物(D-09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鐵(R-1301)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5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泥混合物(D-09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鐵(R-1301)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5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109年7月及9月污泥混合物(D-09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9月4日11時14分許查核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KEF-9099),清運所屬之廢棄物含巨大棉絮廢棄物(長約4.2公尺直徑約70公分),超過該廠規定之尺寸(長80公分x寬40公分×高10公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五點規定,上開含巨大棉絮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6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第一季營運紀錄申報勾稽,發現貴事業110年1、2、3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6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第一季營運紀錄申報勾稽,發現貴事業110年1、2、3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牧場內露天曝曬豬屎,未有任何覆蓋,致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9/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9月4日11時14分許查核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KEF-9099),清運所屬之廢棄物含巨大棉絮廢棄物(長約4.2公尺直徑約70公分),超過該廠規定之尺寸(長80公分x寬40公分×高10公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五點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月9日12時37分至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與民族二路路口營建工地,發現貴公司現場正從事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10年7月22日請貴公司岡山廠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至該中隊說明案情,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配合製作督察紀錄。經詢問貴公司岡山廠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林素滿平日上班情形,其表示1週約上5天班,上班日僅到公司1〜2小時即離開,且本身未實際從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應執行業務,貴公司岡山廠未監督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林素滿,應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內長駐貴公司岡山廠,並專職負責前述辦法第22條所定業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底座)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華東路13之1號從事塑膠板製造,本局於110年2月26日稽查貴公司發現108年產品量為2291公噸/年,已超過第八批第二類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產品量1千公噸/年之規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作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7月9日至貴公司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34.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42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案係110年08月04日李雅靜議員線上直播鳳山溪污水廠外污漬情事,本局於當日會同廠長、水利局及李雅靜議員至該污水廠大門右側廠區外發現有不明專管於廠內接管排放至廠外側溝,經側溝排入鳳山溪,導致廠外排放處呈現一片油污(漬)。經查該廠許可文件,該管線並未登記於許可內容,顯已與許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4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管線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排水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110年1月12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1030689300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0年1月29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2日至貴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7月12日17時15分派員到達本市田寮區牛稠埔段448-1地號土地稽查,查獲駕駛董○○駕駛貴公司車號KEF-9618運土車,載運不明土方至前述地號土地傾倒○○表明該土方係由本市楠梓區援中路抽水站工程剩餘土石方所產出,因該車上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3月31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產出之廢液(C-0169、C-0202、C-0299、D-1504)、廢樹脂(D-0202)實際貯存位置與廢清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實驗室廢液廠內自行處理程序未辦理廢清書變更,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3月31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產出之廢液(C-0169、C-0202、C-0299、D-1504)未申報產出、貯存及廠內自行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3月31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產出之廢液(C-0169、C-0202、C-0299)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6538-QR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106-HF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金龍欣建材企業有限公司」110年4月10日14時46分清運車輛(車號:KED-9982)載運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含有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澧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卻又另委由未領有清除許可證之陳永聰前往清除該批廢棄物,未自行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公司M04飼料製造程序排放管道編號P408處,取樣檢測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4,121(標準限值為2,000)未符合標準值。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7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31日至貴院放流水(放流口)採樣,該樣品經本局委由行政院環保署許可環署環檢字第054號認可之檢測機構提送之水質樣品檢驗報告,其檢驗項目懸浮固體檢測值為51mg/L,超過法令限值3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發現本市永齡有機農業園區(杉林區月眉段月眉一小段2027地號)內遭棄置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內容物發現「道口燒雞(本市鼓山區大仁路189號)」信封等相關文件資料,經查發現為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定古蹟高雄市大仁路原鹽埕町二丁目連棟街緊急加固工程」(鹽埕區大仁路181、183、185、187、189、191號等)拆除後所產出之廢木材混合物(廢木材夾雜一般垃圾),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信泰工程行(即吳○○),致棄置於杉林區案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25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發現本市永齡有機農業園區(杉林區月眉段月眉一小段2027地號)內遭棄置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內容物發現「道口燒雞(本市鼓山區大仁路189號)」信封等相關文件資料,經查發現為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定古蹟高雄市大仁路原鹽埕町二丁目連棟街緊急加固工程」(鹽埕區大仁路181、183、185、187、189、191號等)拆除後所產出之廢木材混合物(廢木材夾雜一般垃圾)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致棄置於杉林區案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4511-H3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6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4173-MB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0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勾稽貴公司自109年8月至110年4月期間,發現未依規定申報廚餘(R-0106)、植物性廢渣(R-0120)、廢木材(R-0701)及食品加工污泥(R-0902)等廢棄物之使用量;未正確申報110年6月廢太空袋(D-0299)及未申報110年3月及6月植物性廢渣(R-0120)之貯存量;另勾稽貴公司自109年8月至110年6月申報之營運紀錄共40筆,惟產品數量均申報為768公噸,顯未正確申報再利用產品數量,上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廢太空袋(D-0299)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於公司大門露天曝曬廚餘(R-0106),無防止雨水流入或滲透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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