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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2601 - 226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曾於103年6月11日至108年9月27日多次運送單一物質超過100kg的液體毒性化學物質,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並未設置丙級專責人員,業已違反修正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2月3日來函敘及,承攬吳宗泰位於本市三民區自強一路246巷1號(三塊厝段二小段1391-15地號)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4月25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41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1月30日來函申請本市鳳山區牛潮埔段1115、1121-10地號(本市鳳山區鳳仁路110巷7號)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10月4日核發(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41號拆除執照),查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1月30日來函申請本市鳳山區牛潮埔段1115、1121-10地號(本市鳳山區鳳仁路110巷7號)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10月4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41號拆除執照),查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列管事業,惟未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貴公司108年12月31日來函敘及,承攬「采益建設有限公司藍田西段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49A2698)因工作人員無法提供事業廢棄物委託共同處理管制遞送三聯單,貴公司產出廢棄物未申報流向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泥沙、泥漿流入水溝,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管)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道路、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1/0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8年11月6日14時27分會同本府經發局、消防局、都發局、工務局及勞檢處至貴公司進行聯合稽查,並於巡查廠區門口時,貴公司設置水槽,現場有工作人員於門口水槽清洗使用機具,並將水管拉至水溝蓋上方排放,本局於水溝上方向下查看發現有清洗之泡沫殘留,且貴公司負責人已承認係該廠清洗機具排放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本局依法舉證告發,現場已請業者立即清理。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廠旨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目標為不超過氮氧化物4,994公斤/年,惟統計106年第3季至107年第2季排放量,貴廠實際年排放量為氮氧化物5,969公斤/年,共逾975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廠旨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目標為不超過硫氧化物11,679公斤/年、氮氧化物70,597公斤/年,惟統計106年第3季至107年第2季排放量,貴廠實際年排放量為硫氧化物25,205公斤/年、氮氧化物81,780公斤/年,硫氧化物逾13,526公斤/年、氮氧化物逾11,183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有露天燃燒不鏽鋼濾網上殘留之乳化瀝青,致產生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旨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目標為不超過揮發性有機物25,311公斤/年,惟統計106年第3季至107年第2季排放量,貴公司實際年排放量為揮發性有機物29,546公斤/年,共逾4,235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高雄廠係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字號:高市府環水排許字第00020-07號;有效期間:108年3月14日~113年3月13日)。本局派員於108年11月5日至貴公司高雄廠執行聯合稽查,發現「廢水處理場紀錄表」之每日貯留水量(CMD)108年11月3日為698、108年11月2日為737、108年11月1日為740、108年10月31日為686、108年10月30日為682、108年10月29日為701、108年10月28日為698...等多日皆超過原核准之每日最大量(600CMD);前述情事與貴公司高雄廠所領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第38/55頁貯留廢(污)水量之核准量600(立方公尺/日)」登記事項不符,即未依核准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10月3日派員會同三民西區清潔隊至本市三民區灣興街46號稽查,發現貴事業進行作業區清洗作業,並將廢(污)水處理後排放至廠區外兩廠房間之共溝,惟流出之廢(污)水仍含有大量廚餘(R-0106)及廢食用油(R-1702),雖於共溝處另增加簡易式過濾及欄油設施仍造成環境污染,貴事業未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清理,核與貴事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填清理方式委託清除、處理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11月4日函敘及,位於本市仁武區善德段307地號(本市仁武區高楠公路99號)建築物拆除工程已完工,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11月4日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86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11月4日函敘及,位於本市仁武區善德段307地號(本市仁武區高楠公路99號)建築物拆除工程已完工,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11月4日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86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2月3日來函敘及,承攬吳宗泰位於本市三民區自強一路246巷1號(三塊厝段二小段1391-15地號)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4月25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41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6月11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義大二路上(觀音湖段460地號)稽查,發現堆置廢木材混合物約300公噸、破碎後細木材約100公噸、木屑約3公噸,廢木材再利用製程:廢木材→粗破碎機→細破碎機→木屑,另貴公司股東葉○○108年6月14日至局表示,確實於上址進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高雄廠(原檢核通過地點:本市仁武區仁林路148號)進行廢木材(R-0701)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廢油混合物(D-1799)貯存於熱軋線生產區,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2月26日來函表示,位於本市大社區大安段439地號土地(大社區中山路44巷6號)建築物拆除工程已完工,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7月2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243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2月26日來函表示,位於本市大社區大安段439地號土地(大社區中山路44巷6號)建築物拆除工程已完工,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7月2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243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08年7月至108年9月廢潤滑油(D-1703)、108年1、2、8月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108年1月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1月、7月至9月非有害油泥(D-0903)、107年12月至1月、108年7月至9月廢油混合物(D-1799),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潤滑油(D-1703)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廢鐵(R-1301)、廢油混合物(D-1799)、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泥沙、泥漿、污水或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因工程施工,泥沙、泥漿、污水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鐵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亂吐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署人員於108年11月22日於鳥松區澄清湖風景區執行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督察,發現該風景區西岸道路柳岸觀蓮旁廁所後方水溝內(N22.6616076,E120.3424020)積水已孳生孑孓,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所有人)未妥善清理,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0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8年7月至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1月1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展延暨變更,案附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林○○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林○○102年2月27日至迄今投保於貴公司,復於102年3月26日至102年4月23日、102年11月27日至103年3月21日、105年11月4日至106年8月1日重複加保於耀祥工程行;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耀祥工程行負責人為林○○,惟顯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3條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9/12/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固定污染源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11)之設備元件,經本局於108年9月23日派員執行設備元件檢測,經檢測結果,該製程設備元件:P2004A-N12、P2005A-O03、LT011-O02、E-2006B-LV01、LT002-LN02、D1004-GF07、P2002-LP01之洩漏淨檢值逾2,000 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之洩漏淨檢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固定污染源原油蒸餾程序(M22)之設備元件,經本局於108年9月23日派員執行設備元件檢測,經檢測結果,該製程設備元件:D109F05之洩漏淨檢值逾2,000 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之洩漏淨檢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固定污染源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36)之設備元件,經本局於108年10月30日派員執行設備元件檢測,經檢測結果,該製程設備元件:AE3003之洩漏淨檢值逾2,000 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之洩漏淨檢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11日派員至貴廠M33製程失效觸媒槽(D-1301)查看時,發現貴廠以槽車清運裝載廢料時洩斗漏料處嚴重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造景水池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停車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東側凹槽)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垃圾。﹝車號:ASY-9219﹞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造景石凹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器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石臼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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