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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088673

共 2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8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未依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如下:1.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2.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1/15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未依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如下:1.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2.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1/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本局前於113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二廠未依規定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以113年8月26日環水字第1130110231號函限期於113年9月13日前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13年9月18日稽查仍未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1/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本局前於113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以113年8月26日環水字第1130110231號函限期於113年9月13日前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13年9月18日稽查仍未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0/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貴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經本局派員於113年8月14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二廠許可資料原廢(污)水WM04未經處理前總鉻:30mg/L、鎳:30mg/L,WM05未經處理前總鉻:10mg/L、鎳: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總鉻:1.5mg/L、鎳:0.7mg/L),依法應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經查現場未設置專責人員。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0/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13年8月14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二廠許可資料原廢(污)水WM04未經處理前總鉻:30mg/L、鎳:30mg/L,WM05未經處理前總鉻:10mg/L、鎳: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總鉻:1.5mg/L、鎳:0.7mg/L),查貴公司二廠原廢(污)水由貴公司共同處理,依法貴公司二廠應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經查貴公司二廠未設置專責人員。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9/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13年7月10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違規事項如下:一、於T01-01(廢水收集槽一)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440 mg/L(核准最大值3000 mg/L),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二、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活性碳依9月份紀錄,用量低於許可核准最小量;無T01-25至T01-27管線;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與核准之許可內容不符。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9/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經本局派員於113年7月10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詠先股份有限公司違規事項如下: 一、於T01-01(廢水收集槽一)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440 mg/L(核准最大值3000 mg/L),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二、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活性碳依9月份紀錄,用量低於許可核准最小量;無T01-25至T01-27管線;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與核准之許可內容不符。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10/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經勾稽111年4月至112年2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11年12月、112年1月、2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0199分別產出7.43、9.89及8.34公噸,惟已逾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D-1099每月最大量5.88公噸百分之十。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11/22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111年9月28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鎳檢驗值1.16mg/L(標準值0.7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金屬表面塗裝製程產生之非有害集塵灰(D-1099)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查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發現貴公司二廠未依規定申報非有害集塵灰(D-1099)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非有害集塵灰(D-109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未於清除前與受託處理這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金屬表面塗裝製程產生之非有害集塵灰(D-1099)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查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非有害集塵灰(D-1099)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非有害集塵灰(D-109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於清除前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7/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環保警察第三中隊於109年5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備(T01-1集水槽)上方二樓接有一支管線,經查該管線係由製程脫脂廢水桶之廢(污)水確實排入(T01-1集水槽)內,惟未登載於排放許可登記內容,與許可申請文件登載事項不符。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7/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8年2月11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南市環水字第05868-01號)許可文件,稽查時於貴公司2樓發現處理瑕疵品剝漆表面處理流程,製程產生之廢硫酸及廢水,輸送至廢水處理設備處理,明顯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6/11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塗裝作業(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於廠後圍牆處以閥門控制接連軟管繞流排放高濃度廢水(廢硫酸水),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000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0200mg/L、標準值30mg/L;有害健康物質總鉻檢驗值65.8mg/L、標準值2.0mg/L;pH檢驗值<4、標準值6.0~9.0),其中所排放廢(污)水中含有害健康物質(總鉻)超過放流水標準31.9倍,嚴重影響環境品質。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5/05
罰鍰金額
NT$7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3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39mg/L,標準值10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3/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5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6/03/25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4/07/3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4/07/3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06/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0/11/16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