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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51 - 1200 筆)

處分日期
2024/04/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曳引車(車頭車號:KLM-3523,車斗:HL783)於113年3月29日載運土石方,行經本縣社頭鄉員集路一段428號前,經本縣警察局田中分局社頭分駐所警員攔檢,惟載運土石方之車輛未隨車持有符合當時載運與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案經本局113年3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使用車輛(牌照號碼:RCZ-5583)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執行科技執法聲音照相系統監測作業,監測結果行駛噪音值為87.9分貝,未符合使用中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86.0分貝。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使用車輛(牌照號碼:RDR-5566)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執行科技執法聲音照相系統監測作業,監測結果行駛噪音值為90.2分貝,未符合使用中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86.0分貝。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宏濱段25地號辦理「全興環保有限公司1棟廠房新建、1棟廠房增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 工地,經查上述工程於112年1月31日施工,並於112年5月3日竣工(本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結算日為113年3月1日),惟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蛋雞場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知事業(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8萬隻以上之養雞畜牧場)。惟查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本案已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4/04/2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EYC-260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4/25
罰鍰金額
NT$31,24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永靖鄉永興村17鄰永興路一段103巷240弄84號從事畜牧業(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日派員於現場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7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 17.33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3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6.25倍。
處分日期
2024/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蛋雞場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飼養規模8萬隻以上之養雞畜牧場)。惟查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8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逾期未於113年3月31日前提送進度報告,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3年2月18日載運土石方,行經本縣大城鄉下海墘排水堤防道路(定位點:23.8385647,120.2788658)時,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西港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3年2月18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廣藝館新建工程採購案-主體、雜項、拆除、合約(彰化市南郭路一段326號(南郭段坑子內小段45之347、45之344、45之341、45之317、南郭段南郭小段154之990、154之551、154之106、154之105、154之79、154之51、154之50、154之18、135之193、135之3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網路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貴公司109年9月至113年4月間申報資料顯示,該期間製程430005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申報數量皆為0,明顯申報資料有誤,案經本局於113年4月2日派員現場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工廠(址:本縣埤頭鄉豐崙村彰水路4段457號)從事布匹定型整理加工作業,產生事業廢棄物「廢紙(R-0601)」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其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派員於113年3月25日,執行督察結果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臺端畜牧場網路申報資料,111年1月份及12月份申報收受廚餘之營運紀錄數量、再利用作為原料之使用量及當月月底場內收受貯存量無法符合質量平衡。且111年12月份未申報豬飼育作業程序原料使用情形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拆除工程,將清理產生之裝潢廢棄物(廢木材、磚瓦、鋁件…等堆置於秀水鄉秀水段227-60地號,案經本局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和美鎮大霞里彰和路三段384巷46弄7號 ,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顯 示,貴公司所有清運機具(車號:R2-687)於112年10月12日異常,車輛發動行駛於台61線南下漢寶交流道上卻無軌跡資料,未維持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彰化鹿港分公司於本縣鹿港鎮中正路517號從事餐館業且資本額為新臺幣2億2,916萬5,000元,公司名稱變更登記由「兆洋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鹿港分公司」變更為「築間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鹿港分公司」,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所屬彰化鹿港分公司尚有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2.93公噸,本局於113年3月11日派員現場稽查,上述位址廢棄物已清除,惟貴公司未能提供相關廢棄物清理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3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原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04年10月13日,貴公司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失效,惟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3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原領有印染整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04年10月13日,貴公司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失效,惟M02印染整理程序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彰濱東二路11號設廠,從事灰鐵鑄造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灰鐵鑄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3日派員稽查,現場作業中,查貴公司9月份每月操作紀錄表,13日~28日A006袋式集塵器未依規定記錄操作參數,E015自動造膜澆鑄成型製程區標示錯誤為E003,現場新設置噴砂機2部,標示為E017及E018,惟未列於灰鐵製造程序(M01)製程流程圖內,核與許可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營業大貨車行經本縣彰濱秀傳紀念醫院空氣品質維護區未取得1年內柴油車排煙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營業大貨車行經本縣彰濱秀傳紀念醫院空氣品質維護區未取得1年內柴油車排煙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營業大貨車行經本縣彰濱秀傳紀念醫院空氣品質維護區未取得1年內柴油車排煙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營業大貨車行經本縣彰濱秀傳紀念醫院空氣品質維護區未取得1年內柴油車排煙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該工程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點數10點;第9條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未覆蓋防塵網、鋪設粗級配或粒料及未配合灑水等),記缺失點數10點;第10條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34點。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污染行為致和美鎮大霞段1691(部分)、1692(西坵塊)地號農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污染管制區,逾期未提送土壤污染控制計畫。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衍生燃料製程之後端再利用設備(橡膠造粒機、震篩機、纖維分離機)及集塵設備已拆除停用,核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再利用檢核相關文件不符,查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立於彰化縣大城鄉東港村三林路12之5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33號),依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顯示,貴公司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E-8939)裝載有即時追蹤系統惟於112年12月1日異常,車輛發動行駛於台61線南下大城交流道上卻無軌跡資料,未維持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立於彰化縣大城鄉東港村三林路12之5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33號),依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顯示,貴公司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E-8939)裝載有即時追蹤系統惟於112年12月27日異常,車輛發動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上卻無軌跡資料,未維持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立於彰化縣大城鄉東港村三林路12之5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33號),依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顯示,貴公司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E-8939)裝載有即時追蹤系統惟於113年1月22日異常,車輛發動行駛於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上卻無軌跡資料,未維持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4/04/18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即逕自將廠區內產生之廢污水並納入經濟部彰濱產業園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廠內有一過濾設備進行定時反沖洗後其反沖洗水經由管線連接至陰井後排放至雨水道,未妥善收集事業廢水致疏漏由雨水道排出污染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4/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駕駛車牌號碼:KEE-6972車輛,於113年3月16日16時2分行經本縣和美鎮彰美路六段和道周路交叉路口(座標:24.117285,120.494074)時,經攝錄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4/04/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彰濱廠從事非鐵金屬冶煉作業,領有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金屬化合物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754-01號),需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該公司於112年5月16日線上申請註銷專責人員黃○○並由王○○代理(案件編號:LC20221018016),本府於112年5月19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194633號函同意該公司專責人員註銷暨代理案,代理期間為112年5月16日至112年8月15日,惟該公司於112年9月14日始線上申請設置陳○○為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案號:LC20230907004),該公司未依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完成同一類別及級別以上之合格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17
罰鍰金額
NT$46,0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分別於112年11月1日及113年1月25日派員於現場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各一組送驗,112年11月1日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0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35倍與生化需氧量濃度為24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2.05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為68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14倍;113年1月25日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1萬5,2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00.33倍與生化需氧量濃度為9,7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20.5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萬9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33.83倍。
處分日期
2024/04/17
罰鍰金額
NT$22,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限期113年4月15日前完成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處分日期
2024/04/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府113年1月12日府授環水字第1130018125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13年3月31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4/04/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臺端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2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60號),所屬清運機具(車號:705-UX)裝載有即時追蹤系統,然該車輛於112年11月7日17時29分,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上卻無軌跡資料(與列管車輛實際軌跡偏移3000公尺以上),經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查核顯示異常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F-0367,半拖車車號:HBB-2519】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3年1月28日行經本縣二林鎮斗苑路3段206號附近(座標:23.8978833.120.4034722)時,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原斗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會同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16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6月30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逕行將園藝苗圃等修剪樹枝進行破碎再利用行為,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並裁處在案(裁處書字號:40-112-080007),另現場地面汙染、樹枝葉四散且未於明顯處標示,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並裁處在案(裁處書字號:40-112-080018),限期貴公司於112年9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112年10月2日派員到場複查,現成仍有堆置廢木材之情事,屆期未改善完成並裁處在案(裁處書字號:40-113-010042),再限期貴公司於113年3月31日前改善完成。惟本局113年4月2日派員到場複查,現場堆置之廢木材未清除完成,屆期未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4/04/1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工西二路2號從事電弧爐煉鋼作業,於112年12月27日現場督查,查獲(1)經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於112年6月及8月申報氧化鋅產品產出量為52.499公噸及2.838公噸,督察時貴公司表示該產品並未對外販賣,實際上係回製程於廠內再利用,惟查產品回製程再利用與核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製程流程不符,及集塵灰或污泥(A-7101)貯存區旁發現露天貯存大量經破碎成粉狀之廢耐火材(D-0501),其貯存位置與核定之廢清書不符。(2)貴公司112年11月申報廢耐火材貯存量231.73公噸,112年12月申報清運量210.82公噸,經推估督察時貯存最大量應不超過30.91公噸(前月貯存量231.73公噸-當月清運量210.82公噸+核准月最大產生量10公噸),惟現場實際貯存廢耐火材數量約1,000公噸,顯申報廢耐火材產出貯存情形與實際狀況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4/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3月22日派員至本縣北斗鎮西德里舜耕路4之91號稽查,現場為領有本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證號:109彰府環應回字第0090號)之業者,回收項目為廢鐵容器、廢鋁容器、廢玻璃容器、廢紙容器(僅限鋁箔包)、廢塑膠容器(僅廢PET容器、廢PP容器、廢PE容器)、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類等,惟稽查當時現場貯存廢棄大型巴士及其衍生廢輪胎、汽車座椅及部分零件,現場貯存項目與登記證核准項目不同
處分日期
2024/04/15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熱浸鋅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389-02號),稽查時作業中,查污染源酸洗槽(區)E005及酸洗槽(區)E006氣罩收集後之廢氣連接至防制設備之管路有破損,未有效收集。
處分日期
2024/04/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4/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NPV-862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4/1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逾期未於112年8月31日前提送污染場址控制計畫書(第三次變更)成果報告,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運輸車輛【自用大貨車車號:062-UQ】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3年2月21日行經本縣鹿港巷某旦巷85號附近時,案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海埔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證明文件,並通報本局會同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H-3969,尾車:YO-51)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經本縣大城鄉防汛道路,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大城分駐所員警查獲 ,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 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曳引車車頭KLC-3582,車斗:PP-N5載運剩餘土石方,案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海埔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警方於113年2月21日通報本局會同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4/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放流水送驗,化學需氧量114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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