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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51 - 1100 筆)

處分日期
2024/06/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6/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營業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6/07
罰鍰金額
NT$39,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田尾鄉海豐村和平巷245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4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臺端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2,9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20.5倍及懸浮固體為7,9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52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6/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即憲學牧場)使用廚餘(R-0106)進行豬飼育作業程序,係屬再利用機構,臺端(即憲學牧場)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所申報之資料顯示,110年度所申報之廚餘年底貯存量為2公噸,111年度申報之廚餘收受量為2,146.63公噸;使用量為1,971.25公噸,惟臺端(即憲學牧場)於111年度申報之年底貯存量為2.07公噸,與應有之貯存量177.38公噸(110年度年底貯存量+111年度收受量-111年度使用量)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6/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即羅黃寶蓮畜牧場)使用廚餘(R-0106)進行豬飼育作業程序,係屬再利用機構,臺端(即羅黃寶蓮畜牧場)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所申報之資料顯示,110年度所申報之廚餘年底貯存量為0.71公噸,111年度申報之廚餘收受量為715.6公噸;使用量為682.28公噸,惟臺端(即羅黃寶蓮畜牧場)於111年度申報之年底貯存量為0.2公噸,與應有之貯存量34.03公噸(110年度年底貯存量+111年度收受量-111年度使用量)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WS-883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WT-017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WP-660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LBG-28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VN-357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NOD-985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6/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之曳引車(車號:KLK-2058,車斗:HM-568)於113年4月22日載運土石方行經本縣二水鄉惠民路221號前,經本縣警察局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警員攔檢,惟載運土石方之車輛未隨車持有符合當時載運與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案經本局113年4月22日接獲警方通報並於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6/0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混凝土預拌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混凝土預拌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N1920-03號,有效期限111年7月3日至116年7月2日止)。本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查核違規情形臚列如下:(一)土砂堆置區X004處發現灑水區域未涵蓋堆置區域, 且灑水頻率為每日1次,與其空污費申報削減率85%不符(依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粒狀污染物、鉛、鎘、汞、砷、六價鉻、戴奧辛排放係數、控制效率及其他計量規定,削減率為85%時應為1小時灑水1次),缺失點數記4點。(二)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缺失點數記10點。綜上,貴公司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部分記點共計14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6/03
罰鍰金額
NT$18,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56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2.77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3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mg/L)4.2倍。
處分日期
2024/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金帝寶建設有限公司9戶住宅新建暨雜項工程(和美鎮和中段95之88~之96、108之1~之4、109地號)」,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13年5月16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13年4月間動工施作。
處分日期
2024/05/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於本縣線西鄉頂犁村和線路788號從事銅鑄造製造程序作業,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基本金屬製造業)。惟查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經本局於113年5月16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5/3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工程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點數4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 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第13條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運載物料,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26點。
處分日期
2024/05/30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1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44 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 1,0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78倍;另經查該場111年第1期(即111年上半年度)迄今,放流平均 水量超過核准水量150CMD。
處分日期
2024/05/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廢污水處理流程,其中於T01-8(兼氣池)中有設置軟管抽取廢污水至T01-16(活性污泥曝氣池)跳過T01-9~T01-15(厭氧桶)程序,廢水處理流程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不同。
處分日期
2024/05/30
罰鍰金額
NT$16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污)水處理設施相關管線或流程與水污染防治許可登記事項不符:1、查作業製程使用未經核准登記之鹽酸、漂水、消泡劑、 沉澱防止劑、保險粉、檸檬酸及冰醋酸等。2、查放流槽內設置一許可未登載之鐵製槽體及化學沉澱下方(調勻站旁)一許可未登載之L型貯槽。3、現場操作紀錄文件之快混池操作參數大於許可核准登載範圍。4、水量計測設施為電磁式,與核准登記之螺旋式不相符。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相關紀錄缺失如下:1、查​103年1月至​108年6月期間以下書面資料現場缺漏:水質檢測報告、水量計測設施校正報告、水電表紀錄、廢水處理設施之操作紀錄及藥品購買紀錄及原物料購買紀錄等。2、污泥產生及暫存紀錄未確實按次記錄。
處分日期
2024/05/30
罰鍰金額
NT$1,5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臺端利用許可未登載之地下貯槽、專管、閥門及控制器等方式,將地下水抽送至放流管線至放流口及廠區內之廢水收集溝至調勻站,稀釋廢水, 且控制原廢水經許可未登載之地下貯槽底部私設之專管及閥門至繞流口,及調勻站所私設專管連通至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後之放流管,繞過核准登記之處理單元、流程,逕由放流口及繞流口排放至地面承受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5/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CM-168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5/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廢水處理設施T01-2(固液分離機)未使用,現場畜牧廢水由T01-1(集合池)與T01-3(廢水調整池)抽取至T01-4(二次分離機),廢水處理程序與許可登記流程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5/28
罰鍰金額
NT$1,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領有銅二級冶煉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10年1月7日,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25日派員稽查,查現場旋轉式乾燥爐(E004)運作中,其燃燒尾氣導入袋式集塵器後由一不明管道排放,經查貴公司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失效,惟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5/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586-UD)前於112年10月24日、11月21日、12月21日、113年1月31日、113年2月22日行經台61線南下芳苑、鹿港及線西交流道時,無車輛GPS行經軌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5/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鹿港廠於本縣鹿港鎮鹿草路三段403巷61弄58號收受廚餘從事再利用用途為飼料原料之作業,屬再利用機構,並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經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所屬鹿港廠111年7月申報收受廚餘(R-0106)收受聯單為8.9705公噸、營運紀錄為20.05528公噸,合計為29.02578公噸,惟製程代碼080041動物飼料製造(配製)程序111年7月廚餘(R-0106)申報使用量為20.05528公噸,又查111年8月申報收受廚餘(R-0106)收受聯單為25.5532公噸、營運紀錄為48.70375公噸,合計為74.25695公噸,惟製程代碼080041動物飼料製造(配製)程序111年8月廚餘(R-0106)申報使用量為48.70375公噸,再查111年9月申報收受廚餘(R-0106)收受聯單為21.1933公噸、營運紀錄為34.5606公噸,合計為55.7539公噸,惟製程代碼080041動物飼料製造(配製)程序111年8月廚餘(R-0106)申報使用量為55.6539公噸,有收受與使用不符,申報錯誤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4/05/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包「彰化縣縣定古蹟社頭斗山祠因應計畫及損壞修繕工程(位於本縣社頭鄉新埤清段408地號等、管制編號:N2508389)」,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3年5月7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5/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位於本縣二林鎮犁頭厝段345之13地號(定位點:23.883675,120.384807)露天堆置曝曬雞糞造成污染,經本局派員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5/26
罰鍰金額
NT$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線西鄉富貴段99-2地號辦理「德豐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棟廠房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經查前述工程於112年5月10日施工,並於113年2月27日竣工(本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結算日為113年3月28日),惟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5/24
罰鍰金額
NT$27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項
違規情節
1.該廠於9月28日因運輸車輛離開時未使用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輪胎與車體,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本府於112年11月10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441415號函附裁處書(字號:20-112-110003)並限期改善至112年12月12日,該廠於112年12月8日提送申請改善展延至113年5月11日,查該廠未依規定按月提送改善進度。2.該廠從事水泥製造業,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運輸車輛離開時未使用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輪胎及車體,未依管理辦法規定(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污染源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缺失10點,依空污防制法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4/05/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693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15倍)及懸浮固體52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2.4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5/24
罰鍰金額
NT$5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所登載流程妥善收集處理所產畜牧廢水,而逕行將廢水單元回流液收集池(T01-12)應迴流至廢水單元集合池(T01-1)內處理之畜牧廢水,藉由迴流管線將未經處理之畜牧廢水經由場內未登記之渠道排放至周界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5/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鹿工路10號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同時為再利用機構(核准字號:N09312010001),本局於111年6月1日稽查,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為燃燒木屑產生蒸氣供製程使用,現場針對袋式集塵設備進行集塵灰採樣作業,其戴奧辛及呋喃檢測結果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中含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等十七種化合物之總毒性當量濃度超過1.0 ngI-TEQ/g)。
處分日期
2024/05/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2年間承攬「立重紙業有限公司住宅拆除工程」並領有拆除執照(111芳鄉建字第16657號),查本局A2010營建工程管制及收費系統,貴公司於112年8月8日申報空污費,拆除鋼筋混凝土牆,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13年1月24日會同相關單位查驗,現場已有拆除整地痕跡,;惟查貴公司未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5/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院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5/2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營業大貨車行經本縣彰濱秀傳紀念醫院空氣品質維護區未取得1年內柴油車排煙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4/05/2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自用大貨車-長租行經本縣彰濱秀傳紀念醫院空氣品質維護區未取得1年內柴油車排煙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4/05/2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EYD-438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5/22
罰鍰金額
NT$34,4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稽查時發現T01-11厭氣桶作業廢水因管線阻塞導致作業廢水滿溢至場內之溝渠,並由該溝渠排放至周界外污染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5/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秀水鄉下厝巷3之1號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5/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從事有機肥料製造程序之再利用機構,惟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11年底申報禽畜糞(R-0104)貯存量85.45公噸,與111年度應有貯存量1,577.74公噸,差異量-1492.29公噸;前開申報錯誤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5/21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4月15日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現場新增1臺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之破碎機,且收受之廢棄物堆置區配置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顯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且現場廢棄物未依特性分區貯存;再查貴公司113年1月及113年2月每月申報資料之再利用聯單重量+營運紀錄重量-原料使用重量,核與申報每月收受貯存數量有申報錯誤之情事:廢塑膠及廢木材113年1月及2月有收受量、無原料使用量,收受貯存量卻申報為0,且貴公司於113年1月至113年3月期間收受廢塑膠、廢木材之再利用日期、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水量及用電量等,操作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5/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13年3月21日派員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2.9倍,生化需氧量​13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0.7倍,化學需氧量​82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37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5/1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管理辦法第5條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記缺失點數4點;第6條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及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點數4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點數10點;第9條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點數10點;第10條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記缺失點數10點;第17條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操作未設置局部集氣系統或加壓噴水設施,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48點。
處分日期
2024/05/17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氫離子濃度指數(pH)為10.1,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pH=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5/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聖鈁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花壇鄉溪北段854地號)」,係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13年5月9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13年1月29日動工施作。
處分日期
2024/05/1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112年5月份收受禽畜糞(R-0104)及菇類培植廢棄包(R-2401)至同年7月仍申報收受貯存量,顯示未依規定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乙節,嗣經本局以113年2月15日同上函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13年2月29日前提送112年5月份收受禽畜糞(R-0104)及菇類培植廢棄包(R-2401)完成再利用作業之證明文件函報本局複查;惟貴事業已逾期且未提報收受前開再利用廢棄物已完成再利用之證明文件,未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4/05/1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未覆蓋防塵網、鋪設粗級配及粒料及未配合灑水等),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4點。
處分日期
2024/05/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M01,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790-00號),該製程係屬石化製程之冷卻水塔水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應每季檢測一次,其濃度不得大於5mg/L。查該製程檢測日期為112年10月23日,依規定應於112年7月至9月期間完成定期檢測,惟112年度第3季未完成定期檢測。
處分日期
2024/05/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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