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501 - 75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14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觀塘段30地號稽查,現場堆置大量土方,經查係貴公司承租該土地作為材料堆置組裝使用,丈量土方體積約為17,712立方公尺,貴公司於該地號堆置逸散性粒狀物(土方)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與操作許可證逕自設置與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LI-467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日用品零售或服務業、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17日22時54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水泥壓送車)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17日23時45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水泥車及壓送車)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溫州一路與正光路交叉口承造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8月28日7時22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彎料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罰鍰金額
- NT$8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區三民段28地號承造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8日派員稽查,查該工程產出之含淤泥廢水未妥善沉澱,致含淤泥廢水排入文中路雨水箱涵內,後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13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幼獅路三段之東勢溪稽查,現場水體呈灰白色,沿該溪流巡視至上游,查獲貴公司承租本市楊梅區幼獅路三段416巷口旁之土地,現場堆置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等事業廢棄物,惟場內堆置區內垃圾滲出弱酸性(pH4.4)之廢水流經場區地面至邊坡及擋土牆溢流孔,再續流至東勢溪,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東勢溪)。
- 處分日期
- 2023/04/27
- 罰鍰金額
- NT$8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區三民段103地號承造店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14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現場正進行結構作業,查該工程產出之含淤泥廢水未妥善沉澱,致含淤泥廢水排入文中路雨水箱涵內,後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3/04/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廢料回收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6146-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當時污染源運作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數值尚符合許可證許可內容操作。經於排放管道P002採樣檢測,其異味污染物檢測結果為97,7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6
- 罰鍰金額
- NT$5,0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及引起社會關注重大公安事件與民眾恐慌。
- 處分日期
- 2023/04/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4751-P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4/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龍潭區八德段923地號土地承攬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31日(星期日)上午7時16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之起重機(吊車)刻正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6
- 罰鍰金額
- NT$3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龍潭區干城段480地號等3筆土地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28日派員至該工區旁稽查,現場正排放黃色廢水,稽查時正進行地下室出土作業,查獲貴公司工程作業廢水(黃色廢水)未有效收集沉澱,逕自以沉水馬達抽自工區外溝渠,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溝渠)。
- 處分日期
- 2023/04/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3/04/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29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梅獅路一段269號稽查,查獲現場堆置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於戶外未清理,現場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
- 處分日期
- 2023/04/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85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周界有發現異臭味情形,後進廠勘查時現場污染源熱定型機(E106)作業中,查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2)之電子儀錶流率顯示值為14.48m3/hr(許可範圍:40~90m3/hr),經貴廠現場確認該電子儀錶已故障,貴廠未維持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慈文段772-1地號等5筆-「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23日(星期四)23時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水泥車、壓送車)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法政段773地號等1筆-「明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一般事務所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26日(星期日)13時32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怪手)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MUH-9358)於行經本市路段時,經民眾檢舉機動車輛發出噪音妨害安寧;本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按規定查證檢舉內容,發現臺端車輛前於111年11月14日噪音檢(查)驗合格在案,惟依112年2月18日檢舉內容顯示係使用未認證排氣管發出噪音妨害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6年05月25日府環噪字第1060120033號公告事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經主管機關檢(查)驗合格之車輛不得有使用未認證之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95地號等1筆-「定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1日(星期六)13時18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112年2月18日至廠內勘查,廠內M03製程作業中,查廠內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括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現場堆置有7桶(5桶160公斤,2桶675公斤),重量約2.15公噸,放置於廢棄物貯存區地上編號第16行,因該廢棄物C-0301已清洗廠內槽體達20次,貴廠應將該廢棄物委託合格清運業者清除處理,惟將該C-0301投入M01製程之槽型反應器(E101)進行蒸餾,以獲取純度較高之丙酮或甲苯,該丙酮或甲苯由廠內再次作為洗鍋用之清洗液。查貴廠已與合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及處理機構訂定合約,惟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將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括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委託清除、處理,逕行於廠內自行處理C-0301事業廢棄物後回用。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7月1日環署循字第1111088031號函,專案編號:EP11104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0年8月至111年3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11年1月至3月其他被動電子元件製造程序及111年3月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12年3月21日無發文字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負責人戶籍地址已於111年6月30日變更完成,惟貴公司遲於112年3月21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30日期限內提出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12年3月23日(112)松股字第1120001120323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申請刪除車號9OO2-M9之車輛,貴公司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仍尚未變更完成,卻已於112年3月25日逕自將車輛過戶予松OO保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鐵合金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4950-06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3月29日至現場(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231號)進行稽查作業,稽查時於對面廠頂樓面向貴公司頂樓,發現有明顯粒狀物逸散並錄影存證。後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時,污染源電熱熔融還原爐(E001)及後方粒狀污染物防制設備爐頂煙塵收集系統(A0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皆正常運作。貴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廠內粒狀污染物逸散至廠區周界外空氣中,且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A-882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05地號等3筆地號承造石沐國際開發青埔案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1月18日22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及水泥壓送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234地號等1筆-「麗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8日(星期三)7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吊車)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05地號等3筆地號承造石沐國際開發青埔案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1月18日22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及水泥壓送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並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告發,本局續於112年1月19日0時32分前往該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23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三元段546-1地號等土地起造之「桃園市福元自辦市地重劃區開發工程」稽查,查該工程於施工期間缺失如下: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於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雖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明顯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出入口(含A、B兩側出入口)均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替代方案。綜上,貴公司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建造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桃園中壢郵局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8日派員稽查,該工程將閥基底部含淤泥廢水抽排至雨水溝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1月11日前改善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持續排放黃泥廢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屆期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大園區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C2分標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現場見有泥黃色廢水排放情形,查貴公司因河道疏通作業時產生擾動之黃泥廢水沿共同河道續流至灌溉溝渠,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9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桃園段公館頭小段16-8地號等12筆-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22日派員至桃源橋勘查,見有泥黃色廢水自箱涵排放至東門溪水,經循水路上游巡查,查獲貴公司工程開挖作業產生之廢水及淤泥以沉水馬達抽取經PVC管線至沉澱槽處理,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泥廢水排放至雨水箱涵,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2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現場進行襯版作業,查該工程施作時產生含淤泥廢水雖經由基地內沉澱,惟沉澱效果不佳,致含淤泥廢水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老街溪,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111年度運作紀錄「1,2-二氯乙烷」含量95%至100W/W,111年8月至12月份貯存量達10公噸以上,另「二乙醇胺」含量95%至100W/W,111年11月貯存量達10公噸以上,綜上所述應依規定製作釋放量紀錄並申報;惟貴公司未能於112年1月31日前完成前一年(111年)之釋放量申報紀錄,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清除後之廢木材載運至現場暫時貯存,惟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忠義路153之1號從事建材批發業,案經本局於112年1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廠區內設有砂石堆置場,於工地進出口處因車輛輪胎夾帶出之砂石明顯污染路面,造成道路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源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5)、操證字第H5138-05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6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九號一樓及二六一號一樓),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501,排放管道編號為P501(稽查時前揭污染物操作中)及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2.稽查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501氮氧化物濃度為147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氮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10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921-Z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1860-RK)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036-PMF)112年3月7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41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8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3分貝,超出值5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001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2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0259、營業大貨車)於112年3月2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2995、營業大貨車)於112年3月2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5-84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526、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2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A-2276、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2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2V-748、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2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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