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351 - 11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廢鐵(R-1301)貯存地點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191地號等3筆土地承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6月13日13時27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及吊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45地號等3筆土地承造璞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6月19日7時2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吊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1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校之「桃園市大溪區內柵國民小學北棟校舍拆除重建工程」設有1座沉砂池,惟沉澱效果不佳致黃泥廢水及淤泥排入溝渠,續流至承受水體(大漢溪),查該工程設置之沉砂池總體積為40.95立方公尺,與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所登載之沉砂池(DP1)總體積78.72立方公尺規定容量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紀錄表僅記載污泥清運紀錄,未有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設有戶外作業環境貯存堆放其原物料-爐石,其逕流廢水含有原物料爐石成份,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收集處理其逕流廢水,屬應申請水污染防治法許可證(文件)之事業,現場命其停工伺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後始得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准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69,7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4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運作紀錄表結餘量為8,619公斤,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依大寧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1月1日大寧契字第110029號暨所附檢測報告,貴公司桃園廠於110年10月7日委託清運出廠之廢棄物〔聯單編號:H460131611000044,為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共計0.08噸〕,經大寧股份有限公司及南臺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次檢測,結果顯示該批廢棄物之pH值分別為1.74、1.59,檢驗值皆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與貴公司桃園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廢棄物代碼D-10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管制編號:H51B2896)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10年5月6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72,500萬元整,查貴事業廢水處理程序(370001)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係屬上開公告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二、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沈○○已於110年8月13日離職並指派劉○○代理,業經桃園市政府同意備查在案(110年8月23日府環事字第1100213010號),並於函文說明段三告知貴公司應於專業技術人員離職之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公司遲於110年11月22日提送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設置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6月22日至桃園市大溪區大鶯路241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營建混合物,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供本局查驗。
- 處分日期
- 2021/12/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270地號土地承造利晉工程桃園區中路二段270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6月7日6時46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電鑽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15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818-TGE)110年11月10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261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6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5分貝,超出值1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5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140 mg/L)。
- 處分日期
- 2021/12/15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4號),案經本局於110年8月27日派員至本市八德區大安段533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貯存廢木材混合物(D-0799)及廢木材棧板(D-0701),惟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土地(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限期於110年10月26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10月27日派員複查,貴公司仍於上揭地號土地貯存廢木材混合物(D-0799)且許可證仍未登載貯存場或轉運站,屆期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2/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大溪區東隆段1722地號作為廢棄車輛貯存場使用,惟臺端未於回收業登記證登載該貯存場之地號。
- 處分日期
- 2021/12/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車號(KPA-3653)經本府通知,未於通知限期110年12月13日內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排氣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1/12/14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堆置場所鋪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導雨設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4
- 罰鍰金額
- NT$9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處分日期
- 2021/12/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15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貴事業經桃園市政府105年2月25日府經登字第1059050259號函核准工廠變更登記(變更地號:桃園市蘆竹區水尾段949(部分)、1003(部分)、1005(部分)、1007、1008、1015、1016、1023地號),惟與貴事業檢具之廢清書登載地號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105號),查貴事業於110年6月18日變更機構地址,惟遲於110年10月21日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
- 處分日期
- 2021/12/1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聯單申報異常,未於30日內再利用完成(聯單號碼:H460139810900329),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第H2576-05號),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5及X006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及75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1、7、8、10、38、39、36、37、37-1、65-1、66、69、71、71-2、90及92等16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2/12)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12/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9日派員至貴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6及X007至X009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及587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廠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585-4、588、812、814、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等13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4/16)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12/13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MWR-2807)110年11月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龜山區自強西路66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1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超出值1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專案(專案編號:EP1100706),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05年1月~110年9月),發現貴公司蘆竹廠(管制編號:H4639570)上網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041)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貯存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40~120mmH2O)、洗滌塔(A003)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20~60mmH2O)、洗滌塔(A005)壓差值2mmH2O(許可範圍4~12mmH2O),以上皆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國民小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暨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2日07時54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吊車)進行吊掛作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6日22時16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水泥車3台)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店鋪/餐廳/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5日07時34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進行開挖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進行房屋裝修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電鑽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5.1分貝,背景音量為60.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特定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規定,限期於110年6月8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2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6.5分貝,背景音量為62.2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9.5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本市中壢區上嶺段952地號等1筆土地之增建工程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4點。(二)第7條: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三)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四)第9條:場內裸露地表之防制措施實施面積未達80%以上,缺失點數4點。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50,7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0年7月29日派員至現場進行產品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發現貴公司有機質肥料碳氮比為34,不符合肥料管理辦法第4條授權訂定之「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附表一各類肥料品目及規格(十一)雜項堆肥(品目編號5-11)之規定(碳氮比應為8~20),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公告附表「編號37、植物性中藥渣」與「編號41、植物性廢渣」運作管理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1月~110年10月),發現貴公司桃園廠上網申報108年12月至109年2月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109年4月廢木材棧板(廢棄物代碼:D-0701)及110年9月非有害廢酸(廢棄物代碼:D-1503)產出量、貯存量及聯單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輛(車號:3358-M3),載運該廢棄物,惟臺端(即璟新企業社)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1/1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作業中,查製程區設置油炸鍋,廠內油炸作業流程如下:原料(青豌豆、蠶豆)>油炸作業>調味加工>烘培調理>包裝加工>成品出貨,貴廠係屬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廠房面積大於 50平方公尺以上(貴廠廠房面積995.48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貴廠生產設備用電87.5千瓦),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二類「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貴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 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製程為塑膠粒加熱後再以吹膜成型,稽查時作業中,經查110年1月至10月貴公司實際產量已達1000公噸/年以上,屬環保署公告第八批第二類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惟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前揭程序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1/12/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中壢區內定里松江北路10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廠內設有10台塑膠射出成型機(其中7台作業中),查貴廠109年1月至109年12月之塑膠產品總實際產量約為2,535公噸,已達1,000公噸/年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六批第二類塑膠製品製造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射出成型程序之列管行業,惟貴廠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09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貴處係桃園市中壢運動公園區段徵收工程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處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一)第7條: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二)第8條: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三)第9條:舖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
- 處分日期
- 2021/12/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進行建築物消防測試,測試過程產出含消防藥劑之泡沫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道路側溝並續流至鄰近滯洪池,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1/1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廠係屬食品製造業,資本額達新臺幣250萬元以上(貴廠資本額600萬元),且有從事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後產生廢食用油之情形,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廠未於營運前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1/1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4號),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逕行於110年10月12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145-UA)過戶予宏義貨運有限公司。
- 處分日期
- 2021/12/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廠內製程係將原料(麵粉)經攪拌後以壓延方式成形後再透過油炸後即成為成品(甜甜圈),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6批第2類食品製造程序,惟貴廠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08
- 罰鍰金額
- NT$48,9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處分日期
- 2021/12/08
- 罰鍰金額
- NT$23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13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67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真色色度:400)。
- 處分日期
- 2021/1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
- 違規情節
- 坤勝畜牧場未依法完成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
- 處分日期
- 2021/12/07
- 罰鍰金額
- NT$108,9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樂捷段61地號等2筆土地從事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府環水字第109031007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6日派員至前揭地號稽查,查貴公司開挖作業階段應於開挖面放置不透水帆布鋪設沉砂池 DP2,惟現場未設置前揭沉砂池,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實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限期於110年10月16日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10月18日派員複查,現場作業由開挖作業階段改為結構階段,惟現場仍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設置8座沉沙池(DP1~DP8),認定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2/07
- 罰鍰金額
- NT$5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登載內容事項據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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