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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901 - 129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使用鋪樁機及壓路機進行鋪設道路作業,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夜間道路施工許可證,仍使用動力機具(鋪樁機及壓路機)逕行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經查本府於109年11月26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300259號函,通知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應於109年12月18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惟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未於當日參加講習,亦未依土污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申請延期,未參加環境教育講習之違法事實明確,核已違反土污法第41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42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公源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拆除新建工程(合約金額:150,000元,工程面積:111.5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拆字第會觀00068號,空污管制編號:H109HC3010-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2月4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028970號函說明十一,該工程已於109年8月3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1月2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承攬公源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拆除新建工程(合約金額:150,000元,工程面積:111.5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拆字第會觀00068號,空污管制編號:H109HC3010-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8月3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至本市龜山區大坑路二段272巷29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表面處理業),且資本額登記新臺幣100萬以上(含100萬),製程作業有產出廢油漆桶、水簾幕式沖洗漆塵收集設備之漆渣、廢鐵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化學原材料、肥料、氮化合物、塑橡膠原料及人造纖維製造業,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07080007)。案經本局派員查獲貴廠產出不規則之硬塊狀(硬絲狀)人造纖維,未登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1/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4月至109年8月),發現貴事業廠內自行處理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未申報廠內自行處理聯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工廠稽查,經查貴公司製程作業係將鐵金屬製品以脫脂劑及清水清洗脫脂除油後,並加熱烘乾再進行烤漆作業製成成品,作業產生之廢水貯存於回收槽,其廢水全量回收使用,貴公司已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業別,項次18),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5,2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複查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9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下稱網路申報規定)規定辦理,合先敘明。二、依據基隆市政府環境護局110年3月18日基環廢壹字第1100300136號函內容所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石門供油服務中心為廢棄物清理法之指定公告事業(管制編號:C1100059)產出之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R-1703)委託貴事業(管制編號:H48A0597)再利用,惟貴事業未依網路申報規定公告事項三、(三)3.(1)規定於收受該廢棄物後一日內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收受情形、處理方法及確認是否接受等資料,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5年2月3日核准在案,貴事業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產生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及二甲基甲醯胺(DMF)粗液)(廢棄物代碼:R-2503)合計逾60公噸,遲於110年4月14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處理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下稱網路申報規定)規定辦理,合先敘明。二、依據基隆市政府環境護局110年3月18日基環廢壹字第1100300136號函內容所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基隆營業處石門供油服務中心為廢棄物清理法之指定公告事業(管制編號:C1100059)產出之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R-1703)委託貴事業清運(管制編號:H48A0597、清運車號:KEA-7691),惟貴事業未依網路申報規定公告事項三、(三)1.(1)規定,於廢棄物清運出廠後後二日內連線申報實際清運情形及確認是否接受等資料,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表面處理),且資本額已逾新臺幣​100萬元,製程作業產出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25日環署督字第1091168878號函,專案編號:EP10908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11月至109年6月),發現貴事業於108年11月至109年6月申報廢潤滑油(D-1703)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0.022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承造之新建集合住宅工程施工不慎將舊有建築管線挖破,導致泥巴溢出道路旁水溝,造成泥巴殘留污染水溝,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9年12月20日17時前改善完成,惟本局另於109年12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該公司逾期仍未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4/04
罰鍰金額
NT$148,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8月24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複查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3.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山東里福山路一段168號設置之工廠從事橡膠製品製造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公司製程係以天然或合成橡膠或廢橡膠為原料,經混練、壓延、模製成型及硫化等加工程序加工後產生成品,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七批第二類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5455-DZ)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0830-JK)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8U-348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1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已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未取得核發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2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5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3.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26日派員於採樣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1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屬原億碩實業有限公司大園廠(地號:桃園市桃園區內海墘段特工區小段44-1地號)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107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查證結果顯示土壤污染物重金屬鉻、銅、鎳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等項目,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污染物重金屬總鉻、萘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等項目,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本府於108年9月25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180761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108年10月9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244678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另本府於108年11月26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292720號函(諒達),限期貴公司於文到6個月內(109年6月4日前)提送「污染控制計畫」(計畫書請備齊1式10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合先敘明。因貴公司於上開期限屆滿前仍未提送,故本府依法裁處並限期貴公司於110年2月10日前提送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貴公司截至110年2月26日仍未提送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三段​231巷37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所棄置於陳厝坑路​601巷高速公路涵洞旁(靠近八德一路)之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生活垃圾及廢保麗龍等),未委託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1/04/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2日派員至本市龜山區大坑路二段​687之5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表面處理業),且資本額登記已逾新臺幣​100萬,製程作業有產出廢油漆桶、擦拭油墨廢碎布、水簾幕式沖洗漆塵收集設備之漆渣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限期於​110年3月1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3月4日派員複查,貴公司仍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69-GD)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623-R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臺端設置於本市龜山區振興路229巷143弄26號工廠稽查,經查臺端從事食品製造業,作業係將豆類加工發酵製成臭豆腐,作業產生之廢水以管線排放於廠房後方排水溝渠,另查每日廢水產生量已達20立方公尺以上,臺端從事行業別已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業別,項次44),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至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7日下午2時19分派員至貴公司(廠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二段46巷45之1號對面)稽查,貴公司於鋼瓶貯存區貯有商品名「一氧化二氮」(含量:99%W/W以上,數量:2支,含瓶身重共計54公斤),惟貴公司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0月30日公告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二,運作量應逐日逐筆記錄,並以網路傳輸方式記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理隆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工程(合約金額:45,237,780元,工程面積:6351.08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1271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6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350801號函說明十二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8年11月1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11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0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設有2台油墨印刷機(1台作業中)、1台烤箱,製程係將鐵板以油墨機印刷後,再以烤箱烘乾油墨製成成品,即屬凹版以外之印刷作業程序,並查​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油墨年用量已達5公噸以上,係屬公告第7批第二類印刷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3/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3月5日至貴公司進行限期改善複查,發現貴公司提供109年第四季原(物)料使用量及核定使用量仍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年使用量,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0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3日派員前往本市龍潭區五福街262巷67-1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林木業,稽查是時貴公司刻正燃燒木頭,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3/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107年桃廠一號鍋爐氧化鎂系統等拆除工作(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龜00022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貴事業110年3月29日來函說明,該工程已於107年9月26日先行動工並已完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9月2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刻正使用水泥灌漿車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3/2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粉刷白色水性漆後於廠區後方水龍頭清洗,其產生之白色廢水經廠內油水分離槽流至廠區旁側溝,後續流至承受水體(老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3/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23日上午10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核時於2樓實驗室冰箱內查獲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香豆素」成分含量99%W/W,數量共計1瓶6.35公克(含瓶身重),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取得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28日派員至貴事業(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合圳北路三段213號)現場稽查,稽查當時現場發現貴事業收受廢塑膠原料、半成品、廢電線電纜堆置於門口,貴事業未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收受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28日派員至貴事業(桃園市大園區五權里合圳北路三段213號)現場稽查,稽查當時現場廢塑膠原料、半成品、廢電線電纜等堆置於門口,露天堆置未有覆蓋,而因雨水滲漏造成廠區外積水嚴重,且未有截流設施,導致廢棄物洩漏而污染地面之事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程車輛輪胎挾帶泥沙,造成鄰近道路污染(華亞三路​199巷)。
處分日期
2021/03/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承造之新建集合住宅工程施工不慎將舊有建築管線挖破,導致泥巴溢出道路旁水溝,造成泥巴殘留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1/03/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之過期接著劑、接著劑包裝管及其材料等一般廢棄物,未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清理。
處分日期
2021/03/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廠內露天堆置有機性污泥(D-0901)及食品加工污泥(R-0902),惟未設有收集或防止污染空氣之設備或措施,致產生之惡臭污染散發至周界外。
處分日期
2021/03/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電鍍製程產出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8袋,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露天貯存於污水處理廠外之通道,且袋身有破口,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3/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經查閱貴公司109年9至11月清運三聯單,發現產出之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399),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每月五日前連線申報前月月底廢棄物貯存情形。(2)廠內廢紙箱(R-0601)未委託合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與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
處分日期
2021/03/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經查閱貴公司109年9至11月清運三聯單,發現產出之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399),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每月五日前連線申報前月月底廢棄物貯存情形。(2)廠內廢紙箱(R-0601)未委託合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與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
處分日期
2021/03/27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9年11月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以17噸大貨車(766-RT)至萬洲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全彩藝股份有限公司載運收受廢鐵桶(C-0301,有害事業廢棄物),現場負責人莊○○坦承將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運至廠內後以馬達、軟管抽除廢鐵桶內有害殘液並以油漆桶裝取,廢鐵桶桶身去標後以有害殘液與油漆混合攪拌,噴塗於廢鐵桶桶身上翻新,翻新之鐵桶再轉賣,惟貴公司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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